武漢「撤僑」應有之義

從武漢撤出滯留港人,會讓北京在面子上難看;所以,現在駐守武漢辦的官員(可以犧牲的公務員),只能留下與孤城共存亡,以一己之盡忠,搭救鄭月娥亂港集團早已不復存在的民望,讓人既無奈,又悲憤。

一個政府沒有能幹的人,不是大問題,大不了做不出什麼好事,人民尚能自理;一個政府為奸人把持,則是大問題,人民必然勞苦;如果奸人自以為天縱英明,作惡之時,更會變本加厲;如果制度可以縱容奸人作惡,則這個制度更是根本問題。

近日全城抗疫,港府遲遲未有封關,市民唯有自己閉關。書生偶然外出,看更叔叔為我代收郵包,交收前後,也得用酒精搓手,慨嘆「好麻煩,搞成咁樣,她好似係要向我地報復!」

這位大叔了解世情人情,勝過我不少受高等教育的藍絲朋友。人民的眼睛,果然雪亮!

鄭月娥為一己面子、意氣,死不封關,上周醫護結束罷工,她自以為得勝,實情是以醫者父母之心,怎敵蛇蠍殘民之毒?現實殘酷,最先屈服的,必然是有同情心同理心之人。

罷工勉強換來鄭月娥心不甘情不願的「縮關」,效果如何?從近日社區人傳人,可見已經太遲,根據入境處統計數字,從1月24日(除夕)武漢封城,到1月7日之間這兩個星期,共有約30萬(人次)的內地訪客,經各通關口岸抵港,當中有多少是新冠肺炎的帶菌者,沒人説得清楚;即使2月8日(元宵)實行隔離措施後,這一星期(截至2月14日)抵港的內地訪客,仍近5700人,絕非零風險,所謂強制檢疫,卻只能靠他們自律。

對身處外地港人的冷血

比之對內地訪客的寬容,是對身處外地港人的冷血。武漢爆發肺炎的消息,自1月初已經傳出,鄭月娥亂港集團做了什麼準備?自武漢1月底封城以來,對滯留港人的遭遇,除了所謂送藥之外還有什麼?最初,有人建議包機從武漢撤離香港居民,政府的回應,竟然是不可能找到足夠飛機,以香港的財力,這不是理由。及後,疫情惡化,多有港人確診,負責內地事務的聶德權,竟然說要等在香港找到足夠的檢疫設施,才可考慮撤離,企圖將這個議題的責任,推給反對設置隔離營的社區居民,官僚卸責的醜態,表露無遺。書生倒想請問聶局長:

一、早知道沒有隔離設施,你們為何還對內地訪客大開中門?

二、容許內地客抵港後自律隔離,卻不給滯留武漢港人回港隔離,是何道理?

須知保護公民的生命、財產、人身安全,是任何一個政府的基本責任。政客官僚做不好這基本責任,是瀆職、是玩忽職守,要問責、要法辦。

鄭月娥既然可以為了一個在台灣受害的港人,祭出送中惡法,折騰香港半年;為何沒有想過要為2000多名滯留疫區的居民做點事?

既然拒絕封關的理由,是七成過關旅客都是港人,那麼為何把武漢的港人拒於門外?鄭月娥說不應該歧視、排斥內地人,難道就應該排斥武漢的香港人?

政府對於這批港人的態度,與停泊日本橫濱的鑽石公主號郵輪上的港人,又有所不同。雖然對於船上的300港人,給予的援助也是又遲又少,但起碼搞了一個工作組,派遣了入境處人員,向日方提出了各種要求,聯繫了航空公司安排回程方案。按理,武漢港人面對的處境,比郵輪上的港人更惡劣,而日本照料他們的醫療設施,肯定比物資短缺的武漢來得充裕,那麼為什麼你去跟日本談,卻一直隱瞞武漢港人求助的事實?

林鄭月娥有沒有想過要為2000多名滯留疫區的居民做點事?(亞新社)
林鄭月娥有沒有想過要為2000多名滯留疫區的居民做點事?(亞新社)

香港政府應向永久居民負責

經歷去年的反修例風暴,這個亂港集團態度專橫但辦事無能,早已信用掃地。事事仰承北京鼻息,唯恐斷送高度自治不及,到底是為誰服務,大家心裏有數,這就不能怪港人陰謀論的推斷:從武漢撤出滯留港人,會讓北京在面子上難看;所以,現在駐守武漢辦的官員(可以犧牲的公務員),只能留下與孤城共存亡,以一己之盡忠,搭救鄭月娥亂港集團早已不復存在的民望,讓人既無奈,又悲憤。

對於政府一直隱瞞武漢港人求助的情況,聶局長的最新解釋,是因為這些個案在內地發生,不影響本地公共衛生。這種爛透的邏輯,真虧他講得出來。按他的思路,台灣殺人案發生在境外,也不影響香港治安啊!你們幹嘛這麼緊張要去堵塞一個存在了幾十年的法律「漏洞」?

説到底,香港政府是向全體擁有居留權的永久居民負責,不論膚色、種族、地位、財富、原居地,更不管他們當下在哪裏!既然當年可以從泰國「撤僑」(註1),既然當年在加拿大出生不在香港居住的香港人都可以受惠於6000元(註2),我想不到丁點理由,讓你們拒絕照料這批武漢港民!即便他們都變了疫民,我們也有道義責任照料他們!

排除任何政治計算

至於具體處理方案,宜從完全科學的角度來考量,排除任何政治計算。除非暫留當地能減低感染風險,或者患者不適宜作轉移,否則他們完全有理由要求港府作出一切協助。以香港人的靈活與現代化的醫療資源、經驗,必然有辦法可以在最低交叉感染的風險之下,把這批人接回來;至於日後的安置,那是政府要想辦法的事情。坊間早已提過,包下郵輪、酒店、迪士尼、軍營等等方法,你們可有研究過?

至於當地居民的反對,歸根究柢是亂港集團一手造成;過去一年的亂政,讓港府失信於民,積怨太深,怪不得人,這個你們自己要去擺平。比如出來立個軍令狀:等疫情過去,某某馬上引咎辭職。中央不批准?不礙事,短期先來個凍薪吧,你們去年7月不是加薪了嗎?有擔當的,應該歸還庫房;再不行的,可以到社區跪求原諒,沒有這個勇氣的,鞠個躬也是起碼的,學學日本人台灣人,不要只跟北大人學。反正,絕對不應又一次推警察出來送死、放催淚彈,然後每天發個新聞稿,譴責「暴徒」!

違背香港一向以法律基礎釐定權利義務的行事準則

至於坊間有言論指出,滯留武漢港人,多為內地移民(即是所謂新來港人士),或者在武漢有親友家室者,是他們自願上去,不應幫忙。書生以為這種言論完全錯誤,不單狹隘,而且違背香港一向以法律基礎釐定權利義務的行事準則。只要是有香港身份證的,必須一視同仁!

鄭月娥在2012年宣誓就職時的誓詞是:「……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遵守法律,廉潔奉公,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服務……」。注意她的效忠對象,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而是共和國當中的這個特區!一區首長沒有保護好當區居民性命,又怎能算是盡忠職守?!鄭月娥及其亂港集團即便沒有瀆職(按基本法第73(9)條得予以彈劾),或者作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普通法罪行),也有發假誓之嫌(涉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32條),應按律追究刑責。

對於這班亂港集團,書生一早已經不抱任何希望,不少港人,早已心裏明白,把這個政府當作irrelevant,當作笑話,自救自強。當權者淪落至此,比備受批評更差、更危險。無他,他們的惡行劣跡,真是罄國罵而不足以解忿,在灼見名家這塊斯文土地,書生就不便有辱斯文了。乾脆把溫家寶總理當年的話送他們:「是人民在養你們,你們自己看着辦!」

註1:2008年12月,曼谷爆發反政府示威,約2000港人滯留當地,特區政府安排包機接載他們返港。

註2:2012年3月,政府向所有滿18歲的永久性居民派發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