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年將舉行換屆選舉,在剛過去的區議會選舉中,初奪大多數議席的非建制派支持者,最近發起登記成為功能組別選民的運動,冀藉區選之勢乘勝追擊,進一步奪取立法會功能組別的議席,削弱建制派在分組點票的優勢。
上周末有民間組織在中環愛丁堡廣場舉行集氣大會,要求政府於2020年立法會選舉廢除功能組別。在我看來這類型的訴求會愈來愈多,政府要認真準備應對策略。
現今立法會的各項主要工作進度緩慢,其中內務委員會因為有議員拉布而接近停擺的程度,完全罔顧《基本法》第73條要求行使各種職權。立法會內不論大會或各事務委員會的會議流會情況,時有出現。導致議員不能出席會議的主要原因就是有不少議員不是全職,而是要分心處理其他非立法會的事務。一般來說,非建制派議員通常都是全職,而建制派中的功能組別議員面對分配工作時間捉襟見肘的苦況屢見不爽。在現今的政治情況下要求全職立法會議員並非過分之舉,在這個情況之下現在大部分功能議員能否符合這個要求實屬疑問。《基本法》第68條規定最終達致全體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標。正如有人要求根據《基本法》落實第23條的要求,同樣我們也要落實《基本法》在這方面的要求。
最終是要取消所有功能組別
在功能組別35席之中,多個議席早已是非建制派的囊中物,例如法律界、教育界、社福界、醫學界,以及資訊及科技界等。這些專業界別向來是非建制派的天下,加上在目前的社會氣氛下,由建制派奪取議席的可能性低之又低,故對政府而言這些議席可謂是「既失之物」,何不考慮開放這些功能組別,增添民主成分。
當然,建議開放功能組別只是過渡性安排,因為最終是要取消所有功能組別。這個過渡期容許各方面足夠準備時間作出安排面對新形勢。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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