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小就對汽車有很大興趣,有人說這是男人的天性,但是不知道在汽車發明之前,這種天性是否就不存在呢?
我的性格其實很反叛,不喜歡循規蹈矩的約束,因此路上的速度限制,對當時的我來說,是一定不願遵守的了。曾經有一次,在吐露港公路上開到時速200多公里,遠遠看到一輛像火柴盒大小的車子,動態有點奇怪,於是立刻把車收慢,兩秒鐘後它已經在我面前,原來它的司機走錯路,正在公路上倒退,假如我沒有慢車,後果可能不堪設想。
由此可見,當時的我沒有智慧地追求開快車的慾望,是十分危險的。假如能夠藉着練習禪修來提高自我覺察能力,便能夠時刻醒覺,不會不斷地追逐一切無窮無盡的慾望。
賽車一點都不能急燥
後來我到賽車場學習賽車,除了充分體驗開快車的樂趣,最重要是比在馬路上安全得多;本來以為賽車就可以盡情狂飆,後來發覺賽車一點都不能急燥,否則就很容易犯錯而出意外,所以就連開賽車,禪修的專注工夫也可以派上用場,所以禪修是無時無刻都可以用在任何生活作息上的。
在此希望那些在路上開快車的人,最好還是去賽車場學真正的賽車,一來場地會有比普通路面更安全的設備,二來車輛和駕駛者的裝備也能提供更好的保護,也不會造成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威脅,就不會累己累人了。
原刊於《溫暖人間》,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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