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修例至今,香港已遭受半年的騷亂。
有多間大學,包括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理工大學及香港城市大學受到嚴重破壞。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委員關注此事,希望得知破壞的程度到底有多嚴重,因此於早前的會議上通過召開特別會議,討論大學管治、保安以及校園的善後工作。
與此同時,我留意到有大學管治團隊主張大學因政府管治問題成為代罪羔羊,認為政府有責任承擔維修開支。我認為此番言論頗為誤導。
據報,大學無故被佔據,有心人士破壞校園、偷竊大學實驗室化學物品製作攻擊性武器,以致大學淪為兵工廠。而警方從大學裏拘捕的人卻大部分並非該大學的學生。
大學管治團隊未能確保校園安全,如今卻未察失職,竟要求納稅人掏腰包支付維修開支,為大學解決問題。此等言論極不負責任,令人十分失望。
所有受影響人士、機構都可向政府索償?
事實上,反修例風波引發的一系列活動牽連甚廣,很多組織和商舖未能倖免。各所受到影響的機構均有責任因應事態發展,為自身加強保安。例如賽馬會、機管局早已調配資源加強保安。也有部分大學做好防禦工作,包括在校園出入口檢查出入人士的證件,以確保校園安全。
若根據上述大學管治團隊的言論,政府應為大學「埋單」,那豈非所有受影響人士、機構都可向政府索償?須知即使某些受益人向保險公司索償,有時也需為其助成過失(contributory negligence)負責。
歸根究柢,該追究的應是違法的涉事人,讓他們受到法律制裁。最近便有兩名學生就輕鐵站被損壞一案,被判每人賠償14萬元港幣。總括而言,政府「埋單」是不可行及不合理的。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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