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中公布的特區《施政報告》,較諸林鄭政府首兩份《施政報告》失色不少。
2017年10月,林鄭上任不足三個月,即發表第一份《施政報告》(引致特區政府在同一年出現兩份《施政報告》)。林鄭首份《施政報告》內容共八章,全文275頁,前言題為「新的開始」,頗有勵精圖治之勢。
2018年10月,第二份《施政報告》內容共九章,全文322頁 ; 前言題為「堅定前行」,結語題為「燃點希望」,表現是信心滿滿。
2019年,經歷數月來修例風波引發衝突未止之際,本年度《施政報告》尚能依期發布,卻顯見政府運作已大受打擊。連同欠缺標題的前文及結語,通篇只有六章,全文只共53頁,不及去年的六分之一。其中「房屋及土地供應」,去年原為一章,今年拆分為二。教育每年獨立成章(稱「培育人才」),今年編入「改善民生」之內。
過去兩年原有的「宜居城市」、「與青年同行」兩章皆消失。動亂頻發的地區,何堪稱作宜居城巿 ; 抗爭街頭多是青少年,政府與不少青年是只有陌路而難得同行。
香港亂局中短期難以平息
6月至今,港式動亂的表徵,主要是網上號召與聯結、海量文宣、街頭結聚與遊走、抗議與掟磚、圍擊警署、對峙及襲擊警察、搗毀或縱火、堵路堵啇場、投擲燃燒彈、恐嚇及歐打異見者。過程中,普通民眾開路與聯防,真假記者干擾警察行動,加上不少大學生參與,亦鼓動中學生行動 ; 依着網上的宣布,隨時隨地可以出現常態化的動亂。
亂港策劃者利用抗共、拒中的對立恐慌,製造仇警與醜化林鄭為具體抗爭目標。香港的亂局、困局,中短期難以平息,而分離力量亦將持續而揮之難去。
如何定義當前亂局,6月12日,警務處長及特首皆宣稱金鐘一帶警民衝突為「暴動」,其後特首、警務處長,以至保安局長,避談當天,以至往後持續而蔓延的動亂為暴動。但從6月至今,數以千計因動亂被捕,其中起訴暴動罪名的以百計。
香港自六七暴動以來,內部未有大規模而長期的動亂,加上回歸之後,實施一國兩制的特殊政策。特區領導層,以至警方,在面對當前動亂,左支右絀,處處被動。時而退守,則被批評為軟弱,以至斥為引蛇出洞之陰謀詭計。至於即使克制使用武力的警方,亦被描畫為暴政的打手,警暴與黑警的駡名,隨處見聞。面對持續而頻發的社會動亂與遊擊戰,特區領導層的觀望、猶疑與姑息,以及起訴審訊過程的處理,止暴制亂只能繼續盼望。
單一個《反蒙面法》,未曾宣布前,一般巿民翹首以待。宣布實施後,上街狂暴者,或普通巿民,蒙面如昔。政府的反制對策,表面成效不彰,批評之聲蠭起。更大的挑戰,來自反政府陣營,號召眾籌司法覆核以挑戰政府行使緊急法的權力,這就是政治與鬥爭的現實。
當前香港動亂為「叛亂」
當前香港動亂,筆者視為「叛亂」。依美國政府或澳洲反恐專家對叛亂的定義:
「有組織的、持久的政治軍事鬥爭,意在削弱現政府或政治權威的控制力與合法性。」
「某團體或運動為推翻統治政權或為強迫其發生變化而有組織地運用暴力和實施顛覆。」
「通過顛覆、政治活動、武裝衝突及恐怖主義來推翻現狀的民眾運動。」
香港亂象頻生、經濟下行。社會紛擾,一介巿民,如何自處?身旁的,不少拋股票、賣樓房、換美元、辦移民……也有觀望的,待看區議會選舉結果,謀定而後動。
政府面對叛亂,不同於面對戰爭,但須視為社會崩潰,以至內戰風暴的前夕。而叛亂與戰爭二者同屬一種爭取普通民眾信任與忠誠的競爭。特區政府的領導層,要有這種競爭決心、政策與行動:制定及執行反叛亂策略同時,能夠息民怨、知民意、取民心。並且警惕分離力量與動亂勢力,對於目標的達成,少有妥協的空間。
共同跨過實踐一國兩制歷史任務的挑戰
後局會如何?香港,經歷67年暴動、73年石油危機、82年中英談判、98年亞洲金融風暴,往後非典、禽流感、金融海嘯 …… 度過了,也就忘了當年的慌亂、惶恐,以至悲痛。筆者的期盼,是特區政府、建制力量、普通民眾,與中央政府,能正式踏進共同跨過實踐一國兩制歷史任務的挑戰。
要來的風暴,始終要來;要解決的問題,也就逐一面對。應對大危機,不能單靠政府,也是考驗社會每個個體信心、信念與信仰的時候,而這也就匯流成為一個地方覓得怎樣出路的可能。
參考 : 葛騰飛、蘇聽《美國「反叛亂」理論的發展及其困境》,《美國研究》2012年第1期(網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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