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說:「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現在香港人正時刻面對這個良知的考驗。
早前在元朗鳳攸北街,多名警察暗角毆打「守護孩子」成員。好鄰舍北區教會指出,此事緣於教會成員與陳伯上前了解青少年被捕一事,結果兩人和前方記者都被警察推跌,警察更向多人施以胡椒噴劑,令眾人受傷。然後到這名成員被圍毆,樓上的Winnie看到事件拍下經過,並不斷勸喻警員莫再施以毒打,結果只換來警察的強光照射,並被斥為「曱甴」,只是幸好沒有被捕。
我們的人性可以去到幾盡?
在這事件裏,陳伯、「守護孩子」成員以及Winnie,皆是出於惻隱之心,身體力行關心弱小。但現在你如果展現這種惻隱之心,卻隨時會遭毒打,甚至可能被拘捕,再送往不知哪個警署,遭受各種難以想像的對待。當警察四處肆虐,香港人只會離這個良知的考驗愈來愈近。就算你沒有打算參與社會運動,但當你遇到這些情境,作為香港人,是否能夠見死不救,不作支援?我們的人性可以去到幾盡?
這次幸有Winnie的支援,該名成員所受的虐打可能減少了幾分。教會對警方暴行非常憤怒,會堂主任陳凱興怒斥:「深信天父對此無比憤怒,警方需盡快回轉,不然上主的審判及咒詛終必到臨!」然而警察有恃無恐,在記者會稱警察只是在踢一件「黃色物體」,指鹿為馬的厚顏程度已與世上最極權和獨裁的國家看齊。無怪乎早前的一項中大民調顯示,48.3%的受訪者給予警方的信任度為0分(10分滿分),近七成人只給4分或以下。事實上,到今天到底要是一個怎麼樣的人,才會仍然相信這樣的警隊呢?
當然我知道林鄭給警隊的是一貫的極高評分,這就是她和市民最遙遠的距離,那是一道良知的鴻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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