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書展,中華書局給我出版了《真實的貧窮面貌——綜觀香港社會60年》一書,負責與我聯繫的黎彩玉女士,曾建議我多加結語一章,她覺得我還有未說完的話。我解釋,其實我想敘述的過去,並不止於香港的貧窮面貌,還有其他方面的轉變,我也想就自己所經歷和看見的,一一的記錄下來。因此,我要求書名方面,除了點出內容是關於香港的貧窮狀況外,另加解說,這是作者60年來對香港社會的觀察所得;這樣,便可以為自己留有後着,我還要就香港的其他面貌寫下去。
《真實的貧窮面貌》一書出版後,我開始構思下一部書的內容。首先,我仍然不想單憑理論和數字來反映香港的狀況,這類書籍和文章坊間有的是;我想寫的東西,必須是自己的親身經歷,或從觀察得來的感受,這樣才可有力的帶出面貌背後的意義。我一個人的經歷和觀察十分有限,也很容易失於片面,有時需要依賴文獻的記錄和傳媒的報道來補充,但我堅持的原則是:記述都是真實的,必須有根有據,不是憑空想當然。
既是從自己的角度看事物,記述難免有偏差,況且年少時沒有寫日記,記憶自然與真實情況有距離,對於這樣的缺陷,我只能安慰自己:人如滄海一粟,不要說社會的整體現象,就是在自己周圍發生的事,自己看到的也不過如盲人摸象。
這樣,本書要記述的是香港哪方面的面貌?我的選擇其實不多。個人的所見所聞十分有限,我的生活圈子從小到大也離不開教育,只有幾年時間從事社會福利工作,接觸的並不是什麼傳奇人物,多是一些中下階層市民。唯一讓我可以憑藉的優勢,是過去60多年的人生歲月裏,除了一年半的時間在英國求學,其餘皆在香港渡過;短暫的旅遊或出外進修是有的,但沒有超過一年的時間。所以,從戰後到現在,我呼吸的是香港的空氣,香港過去60年來的起伏,大體上也是我的人生經歷,塑造我的命運和遭遇。
想到我的人生經歷和香港社會的變化,我發現一個很重要的題材,就是我所認同的身份和價值觀。香港是我的居住地,當到了外國時,別人問我來自哪個地方,我自然的反應是說來自香港;若要填寫自己的國籍,1997年前我會寫英國,1997年後因拿了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我寫的是中國。不過,無論說自己來自什麼地方,或持有哪個國家的護照,在我的意識裏,只知自己是中國人,從來不會說自己是香港的中國人,或中國的香港人。
「港人」未必與身份認同有關係
過去寫文章時,我經常用到「港人」一詞,指的是生活在香港這個地方的居民,以地域作為區別,猶如生活在上海的居民,他們也常稱呼自己是「上海人」。「港人」無疑是一種身份,但這身份只顯示他們居住的地域,未必有深層的意義。例如,香港有30多萬外地傭工,他們領有香港居民身份證,廣義上說,他們也是「港人」;我在大學指導的研究生,不少來自內地,他們在內地著名大學畢業,來了香港唸書,也領有香港居民身份證,不能說他們不是「港人」。其實,如果只有在香港出生的才是「港人」,我也不在「港人」之列;我在廣州出生,兩歲時由父母帶來香港。所以,「港人」只是一種通稱,未必與身份認同有關係。
我不想就「港人」的意思爭拗下去。本書寫作的目的,並非如法院一般,必須給「港人」清晰的定義;我寫本書的目的,是要記述住在這個地方的人,即一般稱的「港人」,是怎樣看自己的身份,以及他們所持的信念和價值。「港人」既是根據地域來定義,所以我要記述的,就是在過去60多年裏,即從二次大戰結束到現在,凡曾住在香港這個地方的人,他們是怎樣看自己的身份,及他們怎樣衡量事物的價值;這些稱為「港人」的人,或許只曾在五、六十年代時在香港居住,後來移居外國,或在香港回歸中國之後,才移民來港定居,但他們都是我要記述的「港人」。
港人的身份認同又是怎麼一回事?我講的身份認同,並不等同個別人士的國籍。以上提了,我出外旅遊時,1997年前填寫的是英國籍,1997年後是中國籍,用意是在外國一旦出了事,當地政府可以知道把我送回香港,因護照上寫明我在香港擁有居留權,或情況危急時,他們可以找當地的領事館為我提供協助。在此補充一句,旅遊證明文件理論上屬簽發國家或地區的物品,持有人拿來作旅遊用途,所以不得修改護照上的內容。
國籍不是本書要討論的,我要記述的是港人的身份認同,即他們是以哪一個群體或組織作為自己身份的表示?先舉家庭為例:首先,我要確定自己屬於哪一個家庭:我是誰的兒子?誰是我的兄弟姊妹?知道了這些關係,我就明白如何與家人相處;家庭給了我一個明確的身份。同樣,我們在香港生活,有共同的感受,同屬這個地方,彼此也知道各自的權利和責任,這就是我們的「港人」身份認同。以上解說仍有點兒抽象,要留待以後說明。作為本書的引言,我還想講的是:港人對自己的身份有了共同的看法,他們會曉得如何與別人建立關係,對政府有什麼期望,政府對自己又有什麼要求。
再以家庭的關係為例,六、七十年代期間,那時做父母的,都希望子女畢業後能考入政府當公務員,職位不用計較,總之當了公務員,飯碗就有保證;當時的用語是「鐵飯碗」,公務員年老時還可領取退休金,不愁「臨老唔得過世」。為什麼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的父母希望子女當公務員?這就得首先明白,當時港人是怎樣看自己的身份。戰後港人多是從中國大陸逃難來港,香港給了他們立錐之地,但難民的生活十分艱苦,工作時有時無;他們不想子女重複自己的經歷,希望子女找到穩定的工作,生活不致朝不保夕;任職公務員雖不會飛黃騰達,但生活安定,子女就能按部就班、一級一級的往上爬,前途便有保證。當時父母盼望子女入職公務員,是盡了他們做父母的責任,是他們給子女最好的忠告;今天看來,這種想法十分迂腐,可能妨礙子女自由發展的機會,但我們要明白,戰後港人以難民的身份在香港居住,他們對子女的忠告,是他們從難民的角度看子女的前途。
二次大戰結束到現在,60多年來,世界大環境出現了前所未有的變化,身處在這洪流之中的香港,本身的政治、經濟和社會制度也隨時代不斷的改變。港人生活在這千變萬化的香港,他們的身份怎可一成不變?當戰後來港的難民逐漸成為過去,在香港土生土長的新一代接踵而來,他們對事物的看法自然與父母不一樣,對自己的身份也會有不同的體會。我們得承認,過去60多年來,港人的身份不時改變,不只一次,是多次的改變,連帶他們對事物的價值觀也不斷改變:什麼是對?什麼是錯?60多年來,港人的價值判斷就這樣前後出現差異:往日是尊卑有序,今天講的是平等、自由。或許有人慨嘆:今不如古、世風日下,但改變了的身份和觀念是無法挽回的,我們就算不能欣然接受,也必須明白箇中變化的原因。
這就是我寫作本書的目的,是要把港人的身份認同和價值觀念的變化記錄下來。我經歷的事物和觀察的範圍都十分有限,但我願意以自己所知道的,說出我的感受:或許是喜樂,或許是悲哀。
!doctype>書籍介紹
書名:《香港人的身份認同和價值觀(2019增訂版)》
作者:周永新
出版社:中華書局
出版日期:201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