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和解可先從家裏開始

被「反送中」撕裂的家庭,應透過增加溝通,希望可以逐步達致和解,因為若果只是避而不談,分歧就會在背地裏不斷擴大,下次衝突的時候就會更難收拾。

為修訂《逃犯條例》,社會弄到嚴重撕裂。雖然有人提出過不同的和解方案,但雙方都沒法真正坐下來談。反對派雖說願坐下來談,但前提是要先全都答應他們提出的五項條件。建制派覺得,這等同完全跪低,再沒有什麼好談,只能任人魚肉。再者,反對派自稱沒有大台,亦不打算透過他們主張的民主方式,選出可以代表他們的運動領袖,建制派想和解亦沒有和談的對象。

在這種情況下,雖然主流民意都傾向和解,社會卻找不到一條可以走向和解的路。我有一個想法,就是和解可以先從自己的家裏開始。如果連有血緣關係與經濟關係的家庭成員都沒法和解的話,社會和解只是一句空話。

就我所見,香港有不少家庭成員在政治議題上都有嚴重的分歧。年長的一輩,基本上傾向保守,亦即是想盡量維持既有的制度,最多做些小修小補,這樣社會要冒的風險輕些。但年輕的一代比較理想主義,心目中早有一套終極方案,他們寧為玉碎,不作瓦全,甚至認為和北京商討香港的前途也是沒有意義的。他們會覺得,與北京交往,等同投降,幾近賣港。

近年,香港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愈來愈疏離。平時各有各忙,有空就沉醉在自我感覺良好的網上世界,相互間的交流甚少,不太清楚家庭成員的政治傾向。今次事件鬧大了,影響到大部分成員的實際生活了,加上其中有些成員實際參與了一些政治行動;那就令到在日常生活中,政治議題已避無可避。這時,大家才知道,原來成員之間的看法竟是分歧得這麼嚴重。一碰就各有各的信念,各有各的原則,可謂已接近有你無我的階段。

尤其是有部分年輕的態度十分強硬,如果父母不忍氣吞聲少說兩句,他們甚少肯在言詞上先作退讓的。結果,父母在家裏對政治議題,提也不敢再提,但求免傷和氣。

但這不是好辦法,因為不把意見講出來,雙方就會存在着愈來愈多的誤會,下次碰撞時,衝突就會更加激烈。

我建議那些家庭成員中又有黃又有藍的家庭,為免成員各走極端,變成勢不兩立,可定期在家裏舉行供兩派溝通的家庭會議(或家裏一向有搞)。可以事先約法三章,大家都有權選擇自己想講的議題,每人都有陳詞的機會,別人不可打斷,但之後其他人可以提出不同或相反的意見。發言盡量對事不對人。

這樣,正反相方的意見都有機會得到充分表達,誤會應該可以減少。再者,真理愈辯愈明,當大家不但看到對方的原則立場,還可以看到對方的立場究竟是建立在什麼基礎上,所用的理據與自己的有何差異。這樣大家一定可以對問題有更深入的認識。這是一切社會和解都需要的基礎。

我知道,要搞這類溝通會議並不容易,但不搞更不容易和解。家庭和解應比社會和解更有條件,希望家庭先搞起來,逐漸可以發揮社會影響。

溝通可先務虛再務實

被「反送中」撕裂的家庭,應透過增加溝通,希望可以逐步達致和解,因為若果只是避而不談,分歧就會在背地裏不斷擴大,下次衝突的時候就會更難收拾。

有朋友向我反映,他與子女已難以溝通,因為大家的取向南轅北轍,一溝通就變成爭抝,接着就情緒失控,他老婆只好叫停溝通,以免言語暴力會造成更大的撕裂。

我發覺,他們溝通失敗的原因,是一開始就去接觸一些眼前的具體分歧。譬如:警方有沒有使用不必要的暴力。孩子覺得責任在於政府,因為政府沒有及時回應示威者的訴求,才逼使示威者採用更激烈的手段。而年長一代卻覺得,警方有責任維持社會秩序,沒可能任由馬路沒法行車,政府部門沒法向市民提供服務。示威者以肢體攔阻的方式去達至目的,本身就強行妨礙其他人的自由,已可視為是一種暴力,警方有責任制止,他們覺得警方已相當克制。

我說,當雙方分歧這麼嚴重的時候,是不可能立即在誰對誰錯的問題上取得共識的。所以在開始溝通時,可以先務虛再務實。所謂「先務虛再務實」,就是先談一些相對遙遠的,較為抽象的東西,然後再談一些眼前的,較為實際的東西。

年輕人喜歡追求理想,不妨先讓他們抒發一下對理想的看法,聆聽一下在他們心目中,香港的將來應該是怎樣的。聆聽是表示願意溝通的最好方式,可以向另一方釋出善意。

此外,在聆聽之餘,最好找一些位置對年輕人的說法表示認同。那就可以表示,雙方並非完全沒有一致的地方的,取得共識的機會不是完全沒有的。

年長的一代,亦不妨談談自己年輕時曾經有過的理想,以及自己曾為這些理想作過些什麼努力,最後在理想與現實之間作了些什麼取捨,為什麼會作出這樣的選擇。用自己的實例去啟發年輕人作不同角度的思考是最容易產生實效的。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施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