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上周日沙田新城市廣場的衝突事件,時事評論界KOL蕭若元在他的蕭氏新聞台報道了一段《網傳警察內部會議真相!林鄭渣中之渣!》:「喺出面呢,當嗰班示威者就畀警察驅趕,就去到沙田廣場外面停車場嘅圍欄同天橋嗰度呢,佢哋就掟嘢落啲警察度,但係冇人受到傷嘅,其實呢,掟嗰啲全部都係輕keng嘢……而因此呢,警方係唔順氣,意圖進入呢一個,追嗰啲人就進入沙田廣場……佢哋追到嗰個商場嘅時候呢,入面嗰啲人呢,嗰啲示威者呢,佢就係就拉咗個閘落嚟,仲搵支棍塞住,等差佬追唔到入去,而呢個商場保安呢就係阻擋一下啲差佬喇:『喂,你哋唔好成班人入嚟呀,我哋要做生意呀!』就畀差佬毆咗一棍落隻腳度,成個picture就係咁。」老蕭還補充,警察公共關係科(PPRB)如何處理前言不對後語。一方面,PPRB稱警方一直跟所有商場有緊密聯繫;但另一方面,PPRB又稱趕不及通知商場,警方需要進入商場。
有兩點要留意的。首先,根據老蕭的分析,警方決定進入新城市廣場是因為一時之氣,而非早有預謀。既非早有預謀,亦不存在商場與警方早有協調。不存在早有協調,與警察PPRB所說的趕不及通知商場是一致的。商場高層沒有準備警方因一時之氣而要求進入商場執法,商場保安的前線員工對警方的要求怎樣作出即時反應呢?第二點,老蕭直接提到新城市廣場的保安曾試圖阻止警察進入商場。
當日是否可以處理得更好?
至於現在被指責「賣港」的新鴻基地產,在事故發生後已發出過兩次聲明。聲明中強調「星期日當天沒有報警,亦沒有要求警方進入商場」、「對於昨晚的事件引致有人受傷,亦令顧客、途人和商戶受到影響,新地深表遺憾和難過」、「就警方星期日晚上在商場的行動,新地會向警方表達關注」。這是否符合「不篤灰、不割席、不指責」三大原則,市民可以自行判斷。我的判斷,前兩者是明顯不過的。有指責嗎?受傷的途人絕對沒有被指責,相反警方的行動卻被關注起來。
出賣港人?顧客、途人、商戶是都港人,新地的前線職員當然也是港人。然而,前線警員不也是港人嗎?「港人治港」變「港人賣港」,實屬不幸。然而,新鴻基有否出賣港人呢?根據蕭氏新聞台的報道,沒有。根據新鴻基的聲明,他們亦算做到「不篤灰、不割席、不指責」。事後孔明,當日是否可以處理得更好?應該可以。今天,「窮不與富鬥」可能已經過時,但我還選擇體諒「富不與官爭」。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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