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梁振英於23日下午到金鐘新加坡駐港總領事館,弔唁病逝的新加坡前總理李光耀,他向李光耀的遺照鞠躬,並在弔唁冊上簽名,寫着「向李光耀家人及新加坡人民,致以最深切慰問」。也許外人並未留意到,梁振英與新加坡關係密切。他曾是三家淡馬錫旗下公司的非執董——星展銀行、吉寶 KEPPEL(鑽油台,水廠)、騰飛(工業園)。他以前的公司 DTZ 也有不少業務在新加坡。梁做了這三家公司十年非執董,直至參選特首才辭任。
一、廉政,是最驕傲的事
新加坡與香港千絲萬縷的密切聯繫,特首的個人經歷不過是其中代表之一。 同為亞洲四小龍,新加坡與香港一樣,從混亂的政局、破落的經濟中一飛衝天,而後在世界局勢的變革中,挺過亞洲金融風暴,直面中國內地的崛起,並努力穩住自己在亞洲及世界的地位。
無論李光耀的重要理論「亞洲價值」(Asian Value)是否真正得以詮釋,香港、新加坡以及更多的亞洲政治經濟體的發展仍是非常成功。但絕對有一個香港和新加坡得以成功騰飛的共同點不能被忽視,那就是廉政的實現。
2006年李光耀在接受台灣著名雜誌的專訪中被問到:
「回顧過去時最感到驕傲的事是什麼?」
李光耀的回答直接而肯定:
「對新加坡,我覺得最驕傲的,就是我們可以維持一個廉潔的體制。」
二、李光耀掌舵反貪路
一個高效而清廉的體制的建立,的確是值得驕傲的。根據總部設於德國的世界知名非政府組織透明國際(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每年關於全球清廉指數的報告,新加坡每年都位居前列,與丹麥、瑞典、芬蘭、新西蘭等西方發達、高福利國家齊名。
而實際上在新加坡獨立初期,也是貪污腐敗橫行,滿目瘡痍。李光耀於1952年建立的新加坡貪污調查局就是邁出扭轉局勢的第一步。但是,因為當時仍未獨立的新加坡,欠缺打擊貪腐決心,政府結構中依舊官官相護,加上行政部門的不合作態度,使得推動反貪腐工作十分困難。直到1959 年李光耀成立的人民行動黨(PAP)取得執政權,於1960 年修正《貪污防治法》。
自此以後,《貪污防治法》賦予貪污調查局更大的調查貪腐案件權力,並由該局人員以身作則,切斷一切金錢及商業連結,舉發往昔僚屬不法行為,再對貪腐公僕採取嚴厲處罰並淨化公僕生活,才使得該局重新獲得公部門配合,順利推動反貪腐行動。70年代後期,新加坡的廉潔政府已然建立起來。
也正是新加坡當時反腐的巨大成功,給香港提供了寶貴的經驗參考,也是一種鼓勵。1974年,香港廉政公署 ICAC 成立。這也是奠定香港廉潔社會的基石。
新加坡貪污調查局(也包括香港 ICAC)之所以成功,建立初期配合法律的修訂,執行雷厲風行的肅清式反貪行動是至關重要的。而之所以可以執行這類扭轉式的高效行動,就不得不看看反貪機構的架構及「特權」:
首先, 貪污調查局既是監察機關又是執法機關,一般國家的檢察機構望塵莫及; 在逮捕、搜查、沒收、刑事訴訟等方面,貪污調查局的局長及特備調查員都具有特權;甚至在調查手段上,都比其他機關有更大的行動範圍,包括要求「披露或提供有關情報或賬戶文件物品,調查不但可以向涉嫌違法者本人調查,還可以調查其妻子兒女」 ;以及「行為跟蹤權」。
其次,貪污調查局獨立於三權之外,由總理公署直接管轄,對總理負責。這一架構上的特點,ICAC 也是類似,獨立於香港行政、司法和立法以外,直接向特首負責。
最後,就是在中國「打虎」熱潮中受到熱議的高薪養廉。關於這一話題,李光耀多次在不同場合做出過評論,大致可以概括為以下幾點:
- 首先,新加坡公職人員的確有不錯的收入,但在整體新加坡社會中而言,絕對不算是最高薪的人群。 反倒是公職人員良好的福利制度,更應該被考慮進「高薪」的範疇中,畢竟薪酬只能算是現代個人財務的一部分。
- 其次,高薪只是養廉的第一步,嚴厲且「六親不認」的懲罰制度才是更重要的。如果一個公務員因為貪污腐敗而東窗事發,不止不會再有高薪,還將會失去退休金、公積金等一切。此機會成本之大,足以令以身試法者不寒而慄。
- 關於「六親不認」反貪,李光耀也有一經典案例。1986年11月,新加坡國家發展部部長鄭章遠被指控接受營建商賄賂100萬新元。他是李光耀多年老友,事發後向李光耀求情,但李拒絕與其會面。鄭隨後自殺,其家人又請求不要公布此事,但李光耀卻按規定將此事公開處理。今天人們在貪污調查局的展室裏,仍能看到鄭章遠生前寫下的懺悔信。
- 最後一點,李光耀多次強調,真正建立高薪的初衷,是為了讓公職人員的職位對於優秀人才有足夠的吸引力。這樣的公務員隊伍才是有力的。
三、絕對的權力,卻沒有導致絕對的腐敗
回顧李光耀對於新加坡廉潔體制的不遺餘力以及成效顯著,絕對對於中國的反腐浪潮極具參考意義。
有這樣一個總結,可以高度概括新加坡反腐的成功以及案例的特殊性:經濟高度自由,權力高度集中,卻沒有出現「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
而即使西方國家也不得不承認,新加坡的成功,包括高度廉潔體制的建立,恰恰得益於新加坡的威權主義體制。而這個統治風格正是李光耀「新加坡模式」的核心之一。這些「好」結果出現,是值得思考的。
四、廉政能否代代傳?
當然,李光耀對於廉潔體制的建立絕對功不可沒,但當他卸任後,甚至是現在逝世後,這樣的體制還能不能良好的運作下去?這是一個許多人都在討論的問題。有學者明確提出,李光耀的廉潔制度,還需要時間的檢驗以觀後效。
關於這種質疑其實很好理解:新加坡這種制度的建立,包括貪污調查局的各種特權,是建立在精英政治之上的, 對於掌握公權力的人要求非常高。
李光耀自己也曾在採訪中講過:
「以為任何人被選為國家領袖,新加坡都會繼續生存的想法是愚蠢的。」
卸任以後的李光耀,仍然反覆強調,政府工作的一個重心就是「找好接班人」。
總而言之,李光耀主張嚴刑酷法、集權性的統治風格始終受到褒貶不一的評論,但逝者已去,功過自有後人評述。一切不過是每個人所處的時代與位置不同而已。作為一個傑出的政治領袖,他帶給新加坡的經濟騰飛及秩序井然是實實在在的。同時,他也留下了關於更多政治、經濟、文化上的思考和嘗試空間給後人。
記得他曾經在採訪中總結過自己掌舵推動新加坡騰飛的關鍵就是:隨時勢而變。 他並沒有講什麼「新加坡模式」或者「民主」、「厲法」等,拋開西方民主制度與其他既有制度的孰好孰壞的老思維,相信其實這句話,才是他的政治箴言。
原文刊於零傳媒獨家評論微信平台,本社獲授權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