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戈平:與時偕行 準確理解《基本法》 盼紓解爭議

饒戈平新作《與時偕行──一國兩制與基本法在香港的實踐》取自《周易•益•彖》中的「凡益之道,與時偕行」之語,寓意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的成功實踐及人們的理解認識,都處在不斷發展深化的過程,需要不斷提升。

我最早關注香港問題大約是在1984年冬天,正值訪學美國西雅圖華盛頓大學期間。當時適逢關於香港問題的《中英聯合聲明》發表,記得我曾應該校政治學系James Townsend教授邀請,在他的課堂上做了一個演講,「從條約法看中英聯合聲明」,由此引發的興趣,不意成為自己日後從事港澳研究的開端。

1986年夏,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蕭蔚雲教授邀請我參加他主持的基本法研究國家課題組,承擔與香港回歸有關的國際法問題的章節寫作,成果收錄在1990年春季出版的《一國兩制與香港基本法律制度》一書,屬國內最早從國際法角度研究一國兩制的成果之一。1993年我又協助蕭老師創辦了北京大學港澳台法律研究中心,除間斷性參與組織港澳回歸前後的一些學術活動外,我側重從事並組織與台灣有關的法律問題研究。不過,這一時期我主要的精力還是放在國際法教學研究及行政工作上,對港澳問題的研究投入不算多,涉足也不深。

我較多關注一國兩制在港澳的實踐應該是在2003年以後,那年年底我兼任甫告成立的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副所長。2005年初我接替過世的蕭蔚雲老師擔任港澳台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後來又接任了北京大學港澳研究中心主任,開始投入較多精力研究《基本法》實施中的問題。2006年2月,我被聘為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連續做了13年,直至2018年夏天從北大退休為止。這一期間我的學術活動重點移放到港澳問題研究,我對自己能夠以一個學者身份參與到一國兩制這一前所未有的治國理政大業,能夠從中學習、研究和發揮一點作用,感到十分榮幸,也常懷慎敬之心。30多年來我始終本着一個學者的良知、理性和責任感,跟蹤、思考一國兩制在港澳的實踐,勉力宣示、維護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盡自己綿薄之力奉獻於國家利益和港澳利益的最大化,未敢懈怠。

這些年來我陸續寫了一些有關一國兩制和《基本法》實踐的文章,文體主要是出席會議的演講稿,培訓項目的講課稿,在報刊發表的政論性短文,部分研究報告,也有少量學術性論文。這些文章數量不算少,但大多是一些應時之作、應景之作,較少規範的學術研究,也無時間整理修改,更未有過結集出版的打算。兩年前,香港城市大學出版社社長朱國斌教授就曾向我約稿,希望我能考慮在香港出版一本專輯,他們願意承擔出版事宜。我感謝他的誠意,也曾試着匯集一下舊作,但總因雜事纏身,遲遲未能完成他的期待。慚愧於他的多次催問,直至今年夏天我才逼着自己擠出時間整理舊作,從紛雜的文稿中選擇了部分文章,略作修改,付梓城大出版社。我深知這些文章談不上什麼上乘之作,但期待能聊以償付一份文債,表達自己對城大出版社的感謝和敬意。在這裏,我還要特別向為編輯本書付出很大辛勞的陳明慧女士表達謝忱,她在編輯出版過程中給予我大量幫助。她一絲不苟的敬業精神和高水準專業能力給我留下深刻印象。

書名取自《周易》

本書書名取自《周易‧益‧彖》中的「凡益之道,與時偕行」之語,寓意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的成功實踐及人們的理解認識,都處在不斷發展深化的過程,需要不斷總結提升。本書所輯文章從一個側面記錄了多年來自己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學習與解讀過程,也有對一國兩制實踐中一些熱點問題的觀察與分析,以及對全面準確實施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思考與建言。其中涉及的問題主要包括:一國與兩制、中央與特區的關係,中央對港澳地區的管治權,國際人權公約普選條款在香港的效力,香港行政長官普選的法律根據、性質和特點,香港對外事務權在國際法上的意義等,都很有挑戰性。我的文章均屬初步研究、個人觀點,不代表任何機構。

本書所輯文章有一部分已經在內地和香港發表,還有一些是未曾公開的,大多具有務實性、通俗性特點。這是考慮主要的讀者聽眾是普羅大眾,更多需要普法性質的宣講和解讀,希望能讓他們聽得懂、易接受,因而盡可能少用一些艱澀的理論或概念。也考慮到這些文章的針對性較強,目的是解答現實中存在的爭議問題,不易從既有理論中尋求答案,更多地需要對政策和實踐進行分析梳理,給予合理解說。這些文章談不上很強的學術色彩,大都是個人領會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初淺心得。這次結集出版,固然期盼能對全面準確理解和貫徹一國兩制與《基本法》有所助益,更多的是抱持一種學習、探討和交流的態度,期待各界先進批評指正。

2018年12月於燕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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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書資料

書名:《與時偕行──一國兩制與基本法在香港的實踐》

作者:饒戈平

出版社:香港城市大學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9年6月

 

作者簡介

饒戈平現為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北京大學港澳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所長,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中華司法研究會副會長、中國國際法學會顧問等。2006–2018年期間擔任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