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上周一(18 日)晚上7 時多全文公布《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香港特區政府在20日宣布全盤接納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去年底向政府提交的最終報告,19日有中聯辦宴請立法會議員,搶盡了風頭。北京官員和廣東省長來港宣講大灣區規劃,搶回不少「曝光」,但很快又輪到新一個財政預算案公布,香港又會聚焦到關乎如何分配資源的重大問題來。大灣區的新聞,又將「沉淪」。這種安排,如果是無意,是公關策略的「滑鐵盧」;如果是有意,則不知道是誰的餿主意。
先看數據,統計全港所有報章的報道,《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公布第二天(19日),報道篇數為393。同日特區政府放風有關行政會議決定接納土地專責小組報告,翌日(20日)有關大灣區的報道減少為347 篇。同日證實行政會議決定,並且在立法會舉行行政長官答問大會上,雖然也有關於大灣區的提問,但翌日(21日)有關大灣區的報道,也只有269篇。雖然同日有大灣區規劃綱要宣講會,但香港社會仍然聚焦在土地供應問題(2月20日有關土地供應的報道有105 篇;21日有129篇),翌日(22日)有關大灣區的報道,也只有256篇。
有關粵港澳大灣區的說法,無論是中央文件,還是任何官員的講話,言必是:由習近平總書記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國家戰略。意思十分明顯,就是只許成功,不可失敗,各級官員都會作為「最高指示」去執行,不敢怠慢。那麼,在策劃如何宣布、如何宣傳、如何執行,也應該是各級政府最優先處理的事宜。然而,從香港的安排來看,則是進退失據、錯亂不堪。
公布《規劃綱要》與宣講會之間隔了3天,這是否一種事先安排的公關策略,無從得知。即使是,也未必是一種錯誤,因為《規劃綱要》2.7萬字,牽涉面縱橫上下,需要幾天時間慢慢消化,留待中央和粵港澳官員在3 天後在宣講會上做一錘定音的總結。這種部署,也無可厚非。
為何第二天通過土地報告?
然而,為什麼特區政府會在《規劃綱要》公布第二天,行政會議就會去討論並通過另一件明知道對香港來說比大灣區更會引起關注的大事情呢?要知道,土地專責小組的報告書是兩個多月前提交,為什麼行政會議的議程排期,非要在公布《規劃綱要》後第二天呢?從「善意」的角度猜測,中央與特區政府缺乏協調,特區政府事前根本不知道《規劃綱要》公布的具體日子,這是有可能的,因為公布的主動權掌握在北京,而香港行政會議的議程,是比較早安排好的。即使真的是這樣,也反映出特區政府缺乏應急措施,沒有臨時調整行政會議議程。
不知情的人士會猜測,特區政府總體來說認為《規劃綱要》的公布,在香港所產生的效應,一定會是負面的,所以要用另一件更可能吸引傳媒目光的事件來「覆蓋」,意圖轉移市民的視線。有兩個「馬後炮」的假設:一是土地供應問題的關注度一定高於大灣區;二是反對派一定會揪住大灣區不放,從負面角度詰問行政長官。第一條毋須證實,第二條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得到驗證。郭家麒議員問,從內地來的非急症病人使北區醫院醫護人員陷入「水深火熱」,行政長官在有關大灣區問題上有沒有諮詢過這些醫護人員?莫乃光議員問《規劃綱要》香港是否「被規劃」?胡志偉議員更加「無厘頭」地問誰是吳三桂、誰是陳圓圓?林鄭月娥好像早已預設他們會這樣問,一一為《規劃綱要》辯護。
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準備好各種質詢的答案,這種招架式的積極防禦策略,未嘗不可;但以另一個大事件掩蓋大灣區議題的做法,則並非一個聰明的策略。大灣區是影響香港未來幾十年的國家戰略,任何其他議題都要讓路。相對於大灣區議題,香港的土地供應問題,以至香港的財政預算案,都是香港的局部問題。
如果香港特區政府並非對大灣區議題不夠重視,而採取以土地供應和財政預算案議題去覆蓋大灣區議題,是無心之失。唯一的解釋,是中央與特區政府在公布《規劃綱要》問題上缺乏溝通,或者根本沒有事先協調,這才是問題的嚴重所在。
粵港澳大灣區的宗旨是要三地各自發揮所長,形成區域發展相得益彰的協同效應,使「1+1+1大於3」。粵港澳三地政府本來就缺乏協調機制與能動力,需要中央政府統籌協調。而今在宣布《規劃綱要》的安排上「落筆打三更」,今後是否仍然會是各自為政,實在令人擔憂。
大灣區本來就有一國兩制、3個關稅區和3種貨幣的先天缺陷,如果還缺乏三地政府的主動積極合作,或者中央政府在協調過程中沒有照顧到香港複雜的特點,後果堪憂。大灣區本來就牽涉到各種利益分配和功能發揮方面的特殊性,就連簡單的公關處理,也需要充分合作才能趨吉避凶。要貫徹落實大灣區精神,無一不是大事。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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