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中央對港政策三個階段

2047年時開始便是中央對港政策的第三個階段,至於屆時香港實行甚麼制度,港人的權利、自由是否與內地同胞看齊等,到今天仍然沒有一個權威說法。

閱讀程翔著作《香港六七暴動始末──解讀吳荻舟》,得悉早於1945年二戰結束後,中共就與英國達成協議:中共不反對英國從日本手上接收香港,並主動把它在香港抗日的武裝力量(東江縱隊港九大隊)撤出,以換取港英政府允許它在香港有一個半公開組織(新華社香港分社)。同時,中共承諾其駐港組織不會參與推翻英殖管治的行動。這個政策在中共建國後演變為「長期打算,充分利用」,即在維持英殖治港的現狀不變下,充分利用香港這個對外窗口,既可藉此打破西方陣營對中國的封鎖,又可替中國賺取外匯。這是中央對港政策的第一個階段。根據程著,港共發動的六七暴動,一度企圖逼使中央提前收回香港,最終是在貫徹「長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政策下,中國總理周恩來下令結束暴動。當然,這個政策的始創者和最高領導是毛澤東主席。

中央對港政策的第二個階段,是由1997年7月1日香港回歸中國後正式開始。不過,「一國兩制,高度自治」這個方針是在上世紀80年代中英兩國談判香港前途時,由中國領導人鄧小平提出,先反映在1984年中英簽署的《聯合聲明》內,後透過中國在1990年通過的《基本法》實踐。

2047後香港將踏入另一段歷史階段

既然《基本法》規定香港特區保持原來的資本主義和生活方式不變的期限為50年,2047年時開始便是中央對港政策的第三個階段。從中央角度看,這個階段跟第二個階段唯一不變的地方,就是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至於屆時香港實行甚麼制度,港人的權利、自由是否與內地同胞看齊等,到今天仍然沒有一個權威說法。

每段歷史階段的政策都有個醞釀過程。例如,「長期打算,充分利用」早於中共建國前已構思。「一國兩制,高度自治」亦是在香港回歸中國前十多年提出的。現在離2047年尚有29年,似乎毋須太早討論這個議題。不過,近幾年中央對香港政治氣候的轉變,卻令人對第三階段產生種種想像,另文討論。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王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