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月15日,皇家香港警察外籍督察麥樂倫(John MacLennan)被發現倒斃何文田警察宿舍內,身中5槍,警方說他是自殺。案中最大疑點是:一個人可以連續自轟5槍自殺嗎?另外,麥樂倫生前曾在政治部任職,無意中發現了一批同性戀罪案資料,中間可能涉及一些高級公務員,社會因此議論紛紛,有指這是殺人滅口的陰謀。
由於公眾對該事件感到困惑不安,港督會同行政局於同年7月,委任大法官楊鐵樑組成「麥樂倫事件調查委員會」,花了一年時間調查後發表報告書。結論是:「麥樂倫乃死於自殺」。
被迫害的同性戀警司
事隔30多年,本來已沒有多少人記得麥樂倫這宗案件,但香港城市大學出版社最近出版了Nigel Collett的新書A Death in Hong Kong -The MacLennan Case of 1980 and the Suppression of a Scandal,再度在洋人圈子掀起對麥樂倫案的熱議,可說是「陰魂不散」。
麥樂倫是同性戀者,當年同性戀行為仍屬刑事罪,麥樂倫的同性戀者身份被揭發後,警務處下令把他革職。麥樂倫向杜葉錫恩議員投訴,驚動港督麥理浩,警務處准其復職,但警方內部特別調查小組繼續調查麥樂倫,最後更決定檢控麥樂倫8項粗獷行為罪名,麥樂倫獲通報後,翌日便在宿舍連開5槍自殺死亡。
追查檔案 推測真相
Nigel Collett多年來追查檔案了解案件,這些檔案大部分來自英國檔案館,還有杜葉錫恩留下的文字記錄。Nigel亦訪問了多位前警官和同性戀圈子裏的人,重新檢視麥樂倫案,了解他的交際活動、性傾向和當年香港的同性戀非法活動。Nigel 的結論認為,因為麥樂倫看過一些同性戀高級警官的資料,警方高層為掩蓋警隊內的同性戀醜聞,乃向麥樂倫施壓,最後還要以與同性戀有關的罪名起訴他,麥樂倫為避免出庭成為被告,被逼自我毀滅。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docty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