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9日是經濟學家朗奴·高斯(Ronald Coase)教授100歲的生日。這一天的上午,中國經濟學家在北京召開了「高斯與中國」的學術研討會,在祝賀高斯教授百歲壽辰之際,研討高斯的學術思想和它對中國的意義。高斯教授在美國芝加哥的家中通過網絡視頻參加了會議,並發表了熱情的講話。雖然會議召開的時候芝加哥時間仍然是28日晚,但是倫敦時間已經是29日凌晨了。對於出生在倫敦郊區的高斯而言,在中國為他舉辦的這個百歲生日活動,一定是他在生日當天收到的第一份祝福。
高斯教授長期在芝加哥法學院任教,並非經濟系的教授。然而他是20世紀最重要的經濟學家之一,於1991年獲得了諾貝爾經濟學獎。他的兩篇論文,一篇是1937年他27歲時發表的《企業的性質》(The Nature of the Firm),另一篇是1960年他50歲時發表的《社會成本問題》(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對經濟學以及法學產生了劃時代的影響。他的名字永遠地同交易成本、產權、企業邊界、新制度經濟學等術語連在一起。
高斯在西方經濟學界和法學界都是具有深遠影響的學者。值得注意的是,高斯的學術思想自從20世紀80年代被介紹到中國以後,對中國經濟學界的影響似乎比對西方的影響更大。也許是因為他的論文沒有用到數學,淺顯易懂。也許是因為他的理論基於直觀的觀察,使人容易接受。我以為不僅如此,其中有着更深刻的原因,值得我們思考。在我看來,高斯在中國有巨大的影響,根本原因有兩條:一是高斯的經濟思想的深刻性,二是高斯所關注的問題同中國經濟改革中面臨的挑戰有直接相關性。這兩者的結合可以解釋為什麼我們中國經濟學家對高斯的學說情有獨鍾。
三方面思考高斯與中國
我們可以從三個方面來思考高斯與中國。首先,大多數現代經濟學家的研究側重於市場中的資源配置問題,而高斯的研究超出了這個範圍。高斯學說是研究權利和權力的配置問題,其中包括產權問題。由於權利和權力的配置往往是資源配置背後的因素和條件,因此高斯的思想是深刻的。同時,權利和權力配置問題對於像中國這樣一個原來的中央計劃經濟、目前正在走向市場經濟的轉軌經濟來說,遠比單純的資源配置問題更為基本,更為重要。這是因為對資源配置問題的研究,多以清晰產權和健全法治為前提,而這個前提在中國恰恰原來並不存在,是需要通過改革建立的。所以,我們討論中國的轉軌問題,討論中國的發展問題,離不開研究權利和權力如何重新配置的問題。高斯的學說為我們的研究提供了基本的分析框架。
第二,高斯開創了新制度經濟學,而新制度經濟學不同於舊制度經濟學的一個重要方面,就在於它是分析性的學說,而不是描述性的學說。分析性的,就是指學說裏面有推理、有命題、有度量、有檢驗。而分析中有一個核心抓手,那就是交易成本。交易成本是可觀察的,可度量的。交易成本不僅局限於市場中的交易成本,也包括組織中的交易成本,有時候也稱作組織成本。有了交易成本這個切入點,當我們研究制度的時候,就不僅僅是描述現象和探討概念,而且是在理論上有推論,在實證上有檢驗。新制度經濟學繼承了舊制度經濟學對制度的關注,但它的影響遠超過後者,就是因為它是分析的,不是簡單地對制度進行描述。正因為如此,它的理論是有力量的,既有解釋力,又有預測力。這對於研究中國的經濟問題,特別是制度問題,極有意義,因為它指導我們擺脫從概念到概念的研究方法,集中於通過推理導出可檢驗的命題,再去蒐集經驗證據,檢驗這些命題。這是研究制度問題的科學方法。
第三,新古典經濟學為了研究市場的資源配置機制,把注意力集中在市場交易活動和價格機制方面,為此也就把市場中的企業簡化成一個生產函數和一個利潤最大化的假定。所以,我們對市場的理解就是價格。但是高斯的學說讓我們對市場制度的認識,超越了僅僅是對市場交易和市場價格的認識。在高斯看來,市場交易、企業內部交易,甚至政府對市場的監管等都是不同的合同形式或組織形式,哪種勝出是根據競爭和效率的原則決定的。這就讓我們對市場制度的整體有了一個更高層次的理解。這對於中國這樣的轉軌經濟極為重要。因為轉軌本身就是重新界定企業與市場、政府與企業、政府與市場的關係。高斯的學說讓我們在分析制度轉軌的時候,站在了一個新的高度。
經過30多年的改革、開放和發展,中國經濟已今非昔比。不過,中國經濟的制度轉軌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高斯的學說對我們思考中國的制度轉軌具有基礎性的意義。他的學說是對權利(包括產權)和權力配置的研究,是以交易成本為切入點的分析性研究,同時又為我們認識市場經濟制度提供了一個整體分析框架。這就是高斯的學說在中國這樣的發展中國家和轉軌國家中,有如此巨大影響的基本原因。也正因為這個原因,我相信他的思想在中國,不僅在改革初期,而且在目前和未來,都會有強大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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