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室氣體減排量CCER 引領中國綠色科技發展

2012年國家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機制建立,其鼓勵減排項目利用溫室氣體減排量(CCER),以抵銷企業的CEA。自願減排交易市場與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互為補充,共同構成我國完整的碳交易體系。

如何促進碳達峰、碳中和成為中國內地城中熱話。早在2020年9月的聯合國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宣布「30·60雙碳目標」,中國爭取在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爭取在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

那麼什麼是碳達峰、碳中和呢?通俗來講,碳達峰指二氧化碳排放量在某一年達到了最大值,之後進入下降階段;碳中和則指一段時間內,特定組織或整個社會活動產生的二氧化碳,通過植樹造林、海洋吸收、工程封存等自然、人為手段被吸收和抵銷掉,實現人類活動二氧化碳相對「零排放」。

通過金融工具 降低碳排放

降低碳排放除了採用基於自然和科技的解決方案,也可以通過金融工具解決。碳排放權交易作為一種政策工具,通過市場機制激勵企業尋找降低減碳成本的途徑。自2011年開始,國家發改委在多個省市陸續建立碳排放限額(CEA)交易試點。2021年7月全國統一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上線交易,生態環保部每年根據行業平均排放水平核算和分配CEA。2012年國家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機制建立,其鼓勵減排項目利用溫室氣體減排量(CCER),以抵消企業的CEA。自願減排交易市場與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互為補充,共同構成我國完整的碳交易體系。

所謂碳排放權,是指能源消費過程中排放的溫室氣體總量,包括可供的碳排放和所需的碳排放兩類。比如某個用能單位,每年的CEA為5萬噸當量,如果這個單位通過技術改造、減少污染排放,每年的實際碳排放量為4.5萬噸當量,那麼多餘的0.5萬噸當量,就可以CEA的形式出售。而其他用能單位因為生產技術落後,被分配的CEA有缺口,可以購買這些CEA作為補充。

當市場有大量CEA的需求,卻沒有企業有富餘CEA時,即需要用各類新能源、碳匯項目產生的CCER作為外部補充。這樣,全中國碳排放總量控制住的同時,又能用經濟手段鼓勵企業提高技術、節能減排。有時,企業出於社會公益的需求,雖然並不在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內,仍希望通過購買CCER實現碳中和目標。而生態環保部正積極修改CCER方法學體系,盡快推動建設全國統一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市場。

CCER的主要來源

能源、工業、建築、交通、農業等高碳排放領域是減碳的重點,也是CCER的主要來源。在能源領域,先進核電、清潔煤電、先進儲能等科技攻關任務如火如荼。在工業領域,鋼鐵、有色、建材、石化等行業逐步淘汰落後產能,推動清潔生產。在建築領域,推廣綠色建材、實施綠色改造、提高綠色建築比例已成為共識。在交通領域,新能源汽車、電池及充電設施發展勢頭迅猛,液化天然氣(LNG)動力船舶及基礎設施正逐步完善。氫能等燃料亦正在交通領域開拓新的應用場景。在農業領域,加強產業集群式發展、控制畜牧業甲烷排放、推廣低碳農機裝備等方向市場廣闊。

展望未來,新的方法學將體現綠色低碳技術發展趨勢,促進各類項目高品質快速發展。

大灣區碳中和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