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現實主義的第二個核心思想,就是強調國際領域處於無政府狀態,而我們必須在這個前提之下理解國際政治。肯尼思‧華爾茲(Kenneth Waltz,1924-2013)便在其經典著作《人、國家與戰爭》(Man,the State and War: A Theoretical Analysis)中從三個不同的層面去理解國際政治。第一種理論從人性出發去理解國際政治(摩根索的理論便屬這類)。第二種理論從國內政治(domesticpolitics)出發去解釋國際政治,認為一個國家的制度會影響它的外交政策。例如一個由少數權貴壟斷政治權力的國家,其外交政策也會向這些少數人的利益傾斜。第三種理論從國際格局(或系統)出發,解釋國際政治。在國家之中,人與人之間的互動受到一定的規範,所有人皆知道觸犯法律可能會受到國家的制裁。在這種情況下較容易產生互信和合作,而在出現衝突時亦可以有一個公認的權威(國家)作出仲裁。
政治現實主義將國際領域視作無政府狀態,很容易令人聯想到社會契約論(social contract theory)中的所謂自然狀態(the state of nature)。而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83)筆下的自然狀態與政治現實主義對國際秩序的理解最為接近。霍布斯所指的自然狀態,是一種沒有任何政府或公共權力的狀態。在這種狀態之下,人的平等在於每個人都無責任服從其他人,而亦可透過自己的力量來保存自己的生命。即使每個人天生擁有不同的力量,弱者只要聯合起來也可以殺死強者。在這種「平等」的狀態下,為求自保或者達到其他欲望就難免要與他人發生衝突,甚至乎要千方百計打擊對方,而他也知道對方很可能也有這樣的打算,這種猜忌(diffidence)所產生的不安,會令所有人都渴望自己能夠支配其他人,故此自然狀態是一種戰爭狀態。霍布斯在《利維坦》(Leviathan)中便強調這是一場「所有人對所有人的戰爭」(“a war of every man against every man”)而在這戰爭中沒有任何東西是不義的(unjust),因為「沒有公共權力,就沒有法律;沒有法律,就沒有不公義」當然,霍布斯所指的戰爭狀態,並非指時刻都有戰事發生,而是戰爭隨時會爆發的一種狀態,人們有能力並且願意隨時訴諸武力來解決紛爭,當這種傾向變得人所共知的時候,便是戰爭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