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龍之死轟動全香港,可說得上空前絕後(林黛11年前死時亦轟動,但光芒不及李)。一個龍精虎猛32歲的武者,怎可能這樣不明不白死去?亞洲有華人聚居的地方(大陸除外),李之死當然矚目,但其他地方包括美國,傳媒只以一名普通荷李活演員(〈龍爭虎鬥〉尚未公映)之死訊報道。
李小龍死在丁珮家(或在送院途中),是當年並非所有港人皆為他哀傷的主因,藝海星沉故惋惜,但在道德觀念仍保守的華人社會中,李對愛妻不忠,一時間難以獲大部分港人體諒。加上他平時高傲的公眾形象、率直和「得罪人多」的敢言性格,舉殯之日,不少香港傳媒已開始批判他。他死後的十多年間,花邊小道仍不絕,而亦有不少電影業者,發死人財之餘,更無情地給他的聲名造成難以修補的損害。
當年臺港一些品味低下、訛傳炒作的電影,極盡挖苦恥笑之能事,實屬一種偽道德的批判。只不過,這些電影亦頗有市場,側面道出不少港人的想法。李小龍作為一個商品,至少短時時間內,港美都一樣。所不同者,西人對他不忠於愛妻較為寬容,評價李的優劣主要依據他的作品(主要是〈龍爭虎鬥〉)和武藝。
由於東南亞各國排斥中華文化,排華事件此起彼落、至今仍間有發生。當地不少政府更有公開的歧視政策(新加坡除外),而武打電影,便以推銷暴力為藉口遭禁。據著名影視人兼學者吳昊的憶述,李小龍式功夫片的賣埠盛況,在李死後下半年(1973)已開始急退。翌年,又有張徹、劉家良等的少林功夫片趕上,到了〈死亡遊戲〉公映的1978年,更被傅聲、成龍、洪金寶等開發的功夫喜劇取代。踏入1980年代,在三分鐘熱度的香港,李小龍基本上已成明日黃花。沉寂多年後,李小龍傳奇的「聖火」,要到1990年代才再重新點起。
1973年8月19日
李小龍下葬西雅圖後不足三星期,〈龍爭虎鬥〉在美國首影,蓮達有出席首影禮。該片是美國年度第13最賣座電影,排第一的是〈老千計狀元才〉(The Sting),第二是 〈驅魔人〉(The Exorcist),第四是史提夫麥昆主演的〈巴比龍〉(Papillon),第六是奇連伊士活主演的〈辣手神探追魂槍〉(Magnum Force)。 李小龍之死在美國,不如在香港轟動,畢竟他不是占士甸、夢露級明星,但〈龍爭虎鬥〉能躋身第13,亦可見此片種在當年的美國主流社會,仍有一定的市場。
同月15日,鄒文懷赴美公幹,並於翌月2日陪同蓮達返港,準備出席港府為李小龍死因而設的公開聆訊。當年港英政府在輿論壓力下,亦為了維護自身治港的威信,決定召開公開的死因聆訊,向市民交待,亦說明政府有關部門並無失職。
1973年9月3日
在荃灣裁判署的第二廳,李小龍死因公開聆訊開庭,前後共七天,中途休庭12天,由董梓光法官主持,領導政府的檢察官和三人陪審團審理,出庭作供的證人共十多位,包括蓮達、鄒文懷、丁珮、李忠琛、朱博懷醫生、救傷車醫護人員、伊莉莎白醫院的多名急症室和驗屍醫生、當晚事後到丁家調查的兩名警員、法醫官葉志鵬(無綫電視藝人李司棋丈夫,後離異)、 Langford 醫生、鄔顯庭醫生、和倫敦大學法醫學 Ronald Teare 教授。此外,各方(包括保險公司)的代表律師在庭上提問,還有幾名美國醫生的書面報告。
開庭首兩天,荃灣裁判署外人山人海,庭內公眾欄座無虛席。休庭後重開,人群逐漸散去,再到五日後的裁決日,連庭內公眾欄亦只剩得幾名記者。
1973年9月24日
港府死因庭裁決,李小龍是死於意外,並無自殺或他殺的可能,醫學原因是李臨終前服用的各種藥物中,含某些成份引發過度腦腫脹(cerebral edema)致死,與大麻無關(李體內驗出有少量大麻)。綜合後來各文獻的論述,可以引發腦腫脹過度的藥物成份中,氨甲丙二酯(meprobamate)的可能性最大,這在李當時服用的幾種處方藥中都含有,亦包括丁珮給他用的 Equagesic 止痛丸。
同月23日,香港有報道指,新加坡將雙節棍列為違禁武器。亦有文獻指,是年或稍後,美國有幾個大州如紐約,已開始立法將雙節棍列為非法武器。
1973年10月3日
嘉禾與協和聯合出品的紀錄片〈李小龍的生與死〉(Bruce Lee,the Man and the Legend)在是晚首影,翌日在十四間港澳戲院公映,輯錄李在港舉殯全程、西雅圖下葬、他在美生活過的地方、九龍塘李家、各式港美人等的訪問、李家人提供的資料、和李小龍影視錄像片段等等。此85分鐘的電影,當中有攝影師陸正和製片人摩根(隨蓮達和李棺木返美)帶回港的二千多呎菲林。
其實,嘉禾早在李舉殯後三日(7月28日),已在苗可秀、柯俊雄主演的新片〈黑夜怪客〉首映午夜場時,同場加映〈巨星的殞落〉短片作號召,以助票房,為民眾對李的興趣添油添火。
1973年10月6日
國語版的〈龍爭虎鬥〉在港公映,香港票房只及〈唐山大兄〉,遠較〈精武門〉和〈猛龍過江〉差。
1973年10月14日
蓮達辦妥在港事務後返美。
1973年12月7日
香港有報道指,新加坡可能禁映〈龍爭虎鬥〉。
1974年2月
嘉禾再在香港公映〈精武門〉。
1974年3月
英文的《The Legend of Bruce Lee》(李小龍傳奇)在美國出版,作者是知名影視娛樂記者 Alex Ben Block(後曾任荷李活業界權威刊物《The Hollywood Reporter》 主編、和《福布斯》雜誌娛樂版副編輯),這是他前年8月間,代表《君子雜誌》用長途電話訪問李,再詳細搜集資料後的作品,是首部有份量的李小龍傳記。雖則此書仍錯漏百出,主要由於此際相當多李的資料尚未公開。Block 稱,此書至2013年已有九個國際版本,售出超過400萬冊。
在早期的李小龍傳記當中,筆者常参考的另一本是《Bruce Lee,King of Kung-Fu》,作者是 F. Dennis 與 D. Atyeo。他們態度持平,亦在第一時間訪問了一些港美的「知情人」,在 Block 書幾個月後出版。筆者在1975年暑假,以超低價1加元購得。當時美加與香港一樣,在李死後一窩蜂地出書,但好景不常,兩年後便要大減價清貨促銷。早年有份量的中文書,全交白卷,要遲至1984年陳蝶衣/楊翼的《香港影壇秘史》、1989年張徹的《回顧香港電影三十年》其中有關李小龍的部分,才算得上是較為可取的中文文獻。
1974年7月
這是李死忌一周年,香港三大報(華僑/工商/大公)只有一份有一小則報道,是有關該月的《嘉禾電影》雜誌七月號,將會是李小龍的紀念專輯,「每本仍售港幣二元,書局報攤均有代售」云云。
1974年8月7日
英語配音〈猛龍過江〉在美國公映,票房和口碑極差。自此,除〈龍爭虎鬥〉外,華納再沒有以自己名義在美翻映李小龍的其它功夫片。同月9日,美國尼克遜總統因「水門醜聞」辭職下台,自此,由尼克遜帶起的這輪「中國熱」,遂告一段落。
1974年10月
是月的《黑帶》雜誌十月號,公布李小龍再次被選入該年度的「群英殿」,連同1972年的一次,是至今(2014年)的共兩次。《黑帶》其實只是美國武壇的小眾雜誌,李小龍的群英殿入選,主流傳媒並無報道。
1974年龍商品電影:有資料可尋的,是年上映共五部,其中值得一提者如:
〈一代猛龍〉(Bruce Lee:A Dragon Story)在台灣拍攝及首映,演李小龍的是何宗道(亦名黎小龍、何忠道、Bruce Li、James Ho),片中插曲是包娜娜唱的〈長髮為君剪〉,這是李生前廣為流傳的名句。一年後,嘉禾在香港公映此片。〈唐山精武門〉亦名〈大鄉里大鬧歐洲〉,古龍、高雄、李昆主演,亦是台灣作品,英文片名是 Fist of Fury in China 或 Chinese Kung Fu Against Godfather。〈青蜂俠〉電影,此乃二十世紀霍士公司將〈青蜂俠〉電視片集剪輯成電影,是年在美國推出,翌年在香港、日本和歐洲公映。
「龍商品化」成為一個嶄新的英文詞彙「Bruceploitation」,即「Bruce」和「exploitation」(剝削/謀利)的組合。龍商品電影與有關李小龍的書有一個重要區別。此類電影純為圖利、單靠噱頭或李之名奏效,而絕大部分的李小龍書,在謀利之餘,仍有起碼的社會功能價值,對了解李作為一個歷史人物、他身處的年代、他的武藝,總還會有些幫助。
當然,有些龍商品電影亦可視為諷刺、搞笑、或力不從心之作,但僅屬極少數。本文所搜集到的約50部(有文獻指可能高達過百部),經過筆者的主觀篩選,主要是在港臺或華語地區公映過的,其中過半由何宗道主演,他可以說是演李小龍的專才。同樣地,龍商品電影的三分鐘熱度,亦是踏入1980年代,便開始迅速消逝。
除何宗道外,其實當年有不少知名度甚高的電影人,都各自有不同程度的參與,如成龍、梁小龍、李修賢、陳惠敏、洪金寶、羅維、吳思遠、劉家良、吳宇森、麥當雄、王晶等等。
1975年3月
李小龍最敬愛的中學老師、聖芳濟的愛德華修士(他有到九龍殯儀館為李送行),退休後不久在家鄉德國辭世,享年62歲。本月三十日,嘉禾在港再公映〈猛龍過江〉。
1975年4月
蓮達第一本李小龍傳記《Bruce Lee: The Man Only I Knew》(我所知道的李小龍),由華納旗下的出版社出版,有文獻指此乃由職業槍手代筆之作。稍前,香港有報章批評此書書名,指蓮達決不可能是「唯一」(only)認識李小龍的人。
同月,香港有報道指,華納宣布開拍李小龍傳,並已在香港選角。同月16日,電視片集〈功夫〉最後一集在美國播出,標誌美國的功夫片熱潮已退,自此,只在B級電影市場中浮沉,包括如羅禮士這類知名度頗高的影視人作品。荷李活下一波以東方武術為題材的甲級電影,要到數十年後的〈龍威小子〉(Karate Kid)。
同月30日,越共(北越)攻下南越政權的首都西貢,美軍在西貢市內多處包括美國領事館,狼狽地用直升機撤走最後的軍民。打了約廿年的越戰正式結束。美國全面介入雖只約十年,但損失慘重。經此一役,歐美對亞洲、東南亞和中國,都有一番新的了解和部署。美國民眾對亞洲和中國的興趣,都有質與量的退減。
1975年7月
李死忌兩周年,香港三大報(華僑/工商/大公)均沒有任何報道。
(封面圖片:亞新社;插圖:作者提供)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