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藥魔或奶類奸商,是強勢一方,有牢固的官商連結鏈,具「權錢交易」或「權色交易」的魔力;他們利誘一些官員、醫衛人員充當「保護傘」,斂聚不義之財。
這種違法行為持續8年,是毛澤東式的後延政治株連、迫害。劉霞之夫劉曉波因追求憲政民主、擬草〈 0八憲章〉,被指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判刑11年。他即使是「罪犯」,劉霞不應被株連。
在劉亞東之前,騰訊主席馬化騰於5月下旬在深圳的演講,說:「新四大發明」,「都是表面的輝煌,仿佛海灘上建樓,一推就倒」。
我談起張瑞芳在《戲劇藝術》連載的回憶錄。王丹鳳說,今後打算寫回憶錄,給新一代的藝術從業員參考。
40年前的「實踐觀」與「兩個凡是」大論戰,形成反極左的政治生態,許多人走出「死神陰影」,電影界人士則「重回舞台」。
金正恩在新加坡施展「微笑形象」,亮相於全球媒體。這樣的「包裝」,正是「小國領袖、全球聚焦」的訴求。
除了讀錯字,錯用成語和編造歷史,也是常見的「官場現象」。
港人無意與官府過不去,但官府近期一個又一個「老大哥」式的荒謬,令港人困惑。
在網上的留言,有人以「愛國」和「政治回歸」之名,把方言強扯到「港獨」,揚言不可說廣府話是母語。這是紅衛兵式的恫嚇。
有維穩官員稱要「講政治」,秦皇不能倒,倒了就可能有謠言、妨礙維穩;有網民則說,自由民主之風吹得起勁,把秦皇吹倒了。
如果香港的領土、主權、治權,不被英國佔有而「都在國家手裏」,何來殖民統治?鄧小平可以說「政權移交」,香港中學課本為何不能說「移交香港」?
把「香港位於中國南方」稱為有「境內境外」的混淆,缺乏語文的理據。此表述句並無「措辭不恰當」之處,而是發聲者、審查者未把「位於中國南方」與「位於中國以南」分清楚。
人是有個人尊嚴的個體,不應是愚民政策下的政治馴服工具;愛國的內涵之一,是愛和平、自由、平等、保障民權的制度。
「權力崇拜是人類最壞的一種偶像崇拜,是洞穴時代的遺跡之一,也是人類的一種奴性。」
執政黨高居於國家之上,與社會的現代化背道而馳。黨在法上,由黨指揮一切,妨礙社會的文明發展。個人崇拜的造神狂熱,將加劇個人集權化和家長制。
官方公布王岐山當國家副主席後,外國和香港一些傳媒熱炒「習王體制」,這是移植日本式的傳媒術語。如同多年前熱炒的「習李體制」,與政治現實脫節。
本文略述各方的回應,並以解構的視角,分析「一黨領導」體制的權力、政策結構,涉及任期邊界和「七上八下」規則,也探討修憲與黨總終身化的空間、家長制的「無障礙」生態。
人大換屆時的主席團常務主席名單,嚴格有序排列,包含領導職務預設機制和定格量化要素。
改造組織、極度集權和確立思想指導地位並入憲,是建立核心人物絕對權威的政治工程。在此基礎上,接下去的連任安排,諒不會有很大阻力。
影片透過等級與偏見、苦澀愛戀的故事,戰爭和政治鬥爭會,知青下鄉的蹉跎歲月,讓人感受到社會上的「荒謬現象」。
影片描寫毛文革和大變革時代中的軍營生活,透過軍隊文工團的活動和中越邊境戰,突出「主旋律」:聽黨的話、服從指揮、舉旗唱紅、艱苦奮鬥、英勇抗敵。
人們對新聞自由、網絡自由的期望殷切,是走出愚昧的醒悟。所謂網絡強國,必須有法治的基礎;不應是自說自話模式,而是具有全球的公信力、認受性。
有人以秦朝兵馬俑為傲,稱頌秦朝如何「偉大」,資中筠則不以為然。
本文以法律的視角,再思索人大對香港基本法104條的釋法(2016.11.7釋法,下稱104條釋法),究竟有無追溯期(又稱追溯力、溯及力),觸及法律的可肯定性和透明度。
人大常委會「至高無上」權威之說,也是不確切的,其權限受法律約束。
官員的「政績工程」重於民眾疾苦,個人意志高於一切,法律只是任意擺布的政治丫環,哪有法治可言?
對於北京市「高端官員」驅趕「低端人口」,社會關注者著墨於對弱勢群體的同情,本文則以法律的視角觀察事件。
現代化的大都市,也需要「低端人口」的勞動、服務。在推展宏偉工程時,可否有一點人道情懷?
計劃經濟體制和農業全盤集體化,對二戰後共產國家的影響極大。毛時代的一邊倒政策、全盤「學習老大哥」,造成不少災難。
蘇共模式其中一個政治弊端,是個人崇拜的造神,使領袖成為無所不能、權力不受制約的神。造神和愚民政策,大大壓縮言論空間,亦使社會缺乏獨立思考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