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建制派發起以反暴力為主題的守護香港活動剛開展,有人便策劃一場恐襲,其實值得中央關注。
反暴力除了處理施虐者外,也要了解暴力的根源及採取解決問題的方法。
在今次《逃犯條例》的修訂上,外國勢力說三道四,卻是證據確鑿。問題是,這些舉措是否存心搞亂香港?
我認為,通識教育不僅無害,更應納入政府資助的終身學習範圍,造福多些需要獨立思考的香港成年人。
既然衝擊立法會的抗爭者是抱着可能被警察打死,或者被捕後判監十年八年的決心(有人甚至以真面目示人),他們是否應該考慮,在律師陪同下向警方自首。
監警會沒有調查個案的權力,只是依靠投訴警察課的調查及結論。
逃犯修訂觸礁的主要原因,不是政府解說不足(雖然這是事實),而是市民不相信特區政府可以向中央說不,而他們也不相信內地的司法制度能夠給予被移交的港人一個公平及有人權保障的審訊。
遊行當天的人數令全城交通癱瘓。因此,在修訂《逃犯條例》和林鄭處理事件的手法上,絕大多數香港的普通市民和精英是否強烈不滿,政府和建制派可以不說,但不會不知!
林鄭說十分介意人家批評她「賣港」,因為她土生土長,不可能這樣做。純講邏輯,是否「賣港」看行為,與土生土長無關。
在香港成長的官員,讀書時應該讀過文天祥的《正氣歌》,其中一句是:「時窮節乃見」。今天香港時窮,可惜在受市民供養的官員身上卻找不到節氣。
既然中央表明逃犯修訂是香港內部事務,林鄭完全有權理由在認真考慮過港人的強烈意見和特區的重大利益後,決定先撤回修訂,再從長計議。
6月9日的遊行人數肯定會較4月時多很多。這對政府會構成如何向中央解釋的壓力,並可能因此影響政府如何處理遊行的進行。
今年六四,遇上政府修改《逃犯條例》,打開分隔兩地司法的大門。兩件事加起來,對不少港人是百般滋味在心頭。
美國今次封殺令的目的,不僅是打擊華為現時的手機供應,更是刻意阻礙其在5G的發展。
在部分建制派放軟手腳,甚至說三道四的情況下,中聯辦終於開腔支持修訂。看在不少港人眼裏,特區政府高度自治的威信是減少而不是增加了。
假如之前歷屆特區政府像鴕鳥,今屆政府又是否像另一隻鳥──貓頭鷹?貓頭鷹的特徵是睜一眼,閉一眼。今屆政府睜開的眼看到什麼?是否只看到解決移交在港疑犯往內地的問題?
陳弘毅是中央器重、愛國愛港的法律權威。現在他公開戳破修訂理由的不盡不實和強詞奪理,對政府而言,相信較13萬港人上街或外國人說三道四更難應對。
在之前各被告被裁定有罪時大聲喝采,支持法治的部分建制派人士,現在卻質疑法官判刑過輕,有人甚至發起網上聯署,要求律政司就刑期上訴。這個反應呈現人性的另一面,其中是否包含私利,只有當事人才清楚。
我希望政府今次把握民意,大力促使醫委會同意採取有效措施,吸引足夠數目的海外醫生來港執業。
許志安黃心穎的親密行為,一日間成為全城熱爆的新聞。商業機構乘機宣傳,政府部門的網站不甘後人,利用「安心偷食」抽水,傳遞一些官方訊息,卻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在無權無勢的世人眼中,阿桑奇戳破以維護人權自居的美國政府的虛偽和霸道,是個維護正義及體現言論自由的英雄。不過從美國政府的立場看,維基解密洩露的軍事機密,危害國家安全以至美情報人員的安全,罪無可恕。
何志平是獲董建華邀請出任首屆問責局長之一。他放棄收入豐厚的眼科醫務,服務政府,是「愛港」表現。離開政府後,他進行的「外交」活動,也是「愛國」表現。因此,何志平應該符合「愛國愛港」的資格。
今次《移交逃犯條例》修例,市民看到政府順應商意,不理民情。這個政府一手造成的矛盾,在立法過程中會繼續撕裂社會,激發街頭抗議。這個情況不利香港管治,也打擊國家鼓勵港人愛國愛港的政策。
特區政府官員呼籲香港融入國家發展的同時,不要忘記兩地在法治上的差異。港式法治是香港可以在國際社會發揮作用、貢獻國家的優勢之一。
我對這宗悲劇的即時反應是無限感慨。除非是患上自己不能控制的嚴重抑鬱症,或真的到了生不如死的地步,自殺絕對是件不可彌補的過錯,更不應該發生在其職責是培育下一代成長的教師身上。
美國是包含法律面前,政府與民眾、企業平等,司法獨立,三權分立等西方價值的首席代表。華為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是反擊美政府打壓的一招漂亮反手球。
不少評論認為,特朗普不能與北韓達成協議,會令他急於從中美貿易談判中取得成果,而他會因此願意在美方要求中國結構性改革上作出讓步。這個想像未免把事情看得太簡單。
政府在處理高球場土地問題上,企圖平衡主流民意與維護少數人特權,並不是符合最廣泛的公眾利益。其實處理高球會有兩個理想選項。
其實單次移交逃犯安排並不能填補疑犯在港犯案後逃往台灣的漏洞。政府現時的建議,除了引起不少要的疑慮外,其實並沒有完全填補令保安局長李家超良心不安的法律漏洞。
政府一而再限制調查範圍,即使泛民議員無可奈何,一般市民也不會因此對沙中綫工程安全恢復信心。政府此舉更予市民凡事出錯便企圖盡量化小及率先自保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