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確保香港證券及期貨市場正常及有效運作,藉此維持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證監處,參與甚至主導相關的調查工作,至為重要。
現在特區政府認為之前殖民政府已棄用的法律,較中央政府為了維護香港國家安全而度身訂造的法律更為適合,令人產生時光倒退50年的感慨。
聯合國保護人權特別報告員Fionnuala Ni Aolain,聯同在聯合國處理其他人權事務的6位專家,向中國政府發出聯署信,藉此表達他們對《港區國安法》可能損害港人基本自由和人權的關注。
剛過去的周日,一名在街上的女童見到防暴警察逃跑,首先被一名警員撞倒,然後數名警員一齊把她撲倒在地下,其中一名男警更用雙膝壓在女童身上。整個過程的影片在網上瘋傳,令香港警察成為國際傳媒一致批評的對象。
純粹從政治體制角度看,香港這個非主權特區不是百分百符合主權國家所實行的「三權分立」制度,是有一定道理的。問題是,為何這個論述不在香港回歸時說清楚,而是相隔十多年後才因應政治氣候改變而「撥亂反正」?
為何今屆政府要否定三權分立這個客觀存在的事實,甚至不想學生認識?我只能從政治角度分析。這個做法是想順應中央強調對香港有全面管治權的立場,這也是今屆政府凡事都先講求政治正確的一個例子。
上星期兩位特區官員的公開發言,令不少港人震驚。他們分別是700萬市民之上的特首林鄭月娥,以及職級低很多但擁有依法拘捕權力的高級警司陳天柱。這兩宗性質不同的事件都涉及重大公眾利益。
除了是國際金融中心,香港也是國際航運中心。早前政府容許沒有在港卸貨的貨船船員在港換班引起爭議,側面反映香港作為國際航運中心的重要地位。
維護及鞏固香港的國際地位,是向中央及港人負責的特首理所當然的責任。在這方面,與世界上最強最大的商貿金融體系的美國保持良好關係,至為重要。
既然議員毋須重新宣誓才可履行職責,有需要時,實行杯葛的議員可以出席立法會會議,參與辯論或投票。這個既留守又杯葛的做法,符合“be water”的原則,或者可以避免民主派去留相持不下造成的分裂。
香港實行有別於內地的制度,之所以能夠發揮貢獻國家的作用,是有賴國際社會尤其是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的認可和支持。
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今屆立法會可以繼續履行職責至少一年,直至新一屆立法會選出為止。人大這個決定及香港未來政局如何發展,值得分析和評論。
這個「淨網計劃」是把近年特朗普政府針對中國的科網行動有系統地串連起來,以期達致在科網領域上與中國徹底切割的終極目標。
美國的制裁對有關官員個人的影響,並不像有些人聲稱「只要沒有資產在美國和不去該處便沒事」這麼簡單。
令我意料不及的是,政府左右開弓,既DQ民主派參選人,又把選舉押後一年。重溫整個過程及箇中情況,容我嘗試尋求此事的玄機,下面解說。
假如這次通緝令是「犯我香港者,雖遠必誅」的開始,港人適宜有心理準備,西方國家「去香港化」的趨勢會愈來愈明顯。
隨着愛國教育在港推行,港人對官員和其他愛國者以身作則的要求會愈來愈高。自己愛中國而家人愛外國這個兩全其美的安排,恐怕難以取信於民,以致令中央考慮對策。
押後選舉不可能沒有政治考慮。去年區議會選舉,建制派大敗,今次立法會選舉,中央不容有失,卻想不到民主派初選有這麼多市民響應。
選情不利的特朗普,有極大誘因利用指責中國擴散病毒、打壓新疆維吾爾人和通過《港區國安法》等行為,轉移選民視線,從而放過他對處理疫情和國內示威浪潮的無能,讓他以團結國民齊心抗中的姿態,擊敗民主黨的拜登。
蓬佩奧是有備而來,宣示特朗普政府對華政策不再是由尼克遜和基辛格訂立的「緊密交往」,但也不是回到中美建交前的「圍堵」,而是建基於維護國家安全、堅持美國價及與自由世界聯手,抗衡中共。
有建制傳媒報道,特首林鄭月娥已向中央求助,指如果香港疫情持續惡化,本地醫療系統不堪負荷,希望中央協調內地醫務來港援助。
身處國安大時代,有人歡呼喝采,有人忐忑不安,也有人表面支持,暗裏走資移民。一般港人,尤其是有子女在學的中產家庭,如何面對時局,成為不少評論的題材。
官方低估美國反港新政策的影響,是可以理解的安民動作。但港人宜冷靜思考,小心部署。未來6個月的事態發展不容忽視。
民主派在初選後面對最大的問題不是決定參選名單和配票策略,而是可能有多人被DQ。
初選對民主派最大的啟示是,他們依然有很穩固的支持。多人參與初選令獲支持的參選人有極高的認受性,之後協調9月立法會選舉名單和配票的工作會順利得多。
英國以中方通過《港區國安法》違反《中英聯合聲明》為由,宣布容許符合BNO資格的300萬港人往英居留5年,期間可讀書或工作,再過一年便可申請成為英國公民。中方反制之餘,實不宜為難BNO港人。
特首林鄭月娥對馬道立這份字字鏗鏘的聲明沒有回應。為何如此,我不想揣測。我只希望,負責執行國安法的當局重視即將離任的馬道立的諍言,不要做出任何損害香港司法獨立,以至徹底摧毀一國兩制的行為。
有人形容實施《港區國安法》象徵香港第二次回歸。但與1997年香港正式回歸中國受到舉世讚許不同,今次國際上不少具經濟實力的民主國家都對中國此舉表示極度關注或遺憾。
假如香港進入以言入罪的時代,政府拉人,依然是有法(港區國安法)可依。但在這情況下,有多少港人和國際社會會認同一國兩制沒有變形、走樣?
有中央指派的國安顧問在旁,並須接受國安公署監督和指導的特首,還剩下多少高度自治的空間和自由意志去作決定?市民憑什麼相信一個沒有法律資歷的特首可以公平公正地委任最適合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