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兩名英籍法官辭任。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認為,這是西方國家慣來打壓香港的伎倆,藉此堵絕外資來華,炮製金融危機。一起聽聽他的分析。
4月15日(周一)是「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中央港澳辦主任、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在北京以視像方式出席開幕禮,他表示實現由治及興,需要更加堅定一國兩制,這是香港最大優勢。
馬時亨認為,在資產類別如樓、股下跌時,人們很自然會覺得自己變「窮」,不想花錢,但他強調必須有信心,市場似乎已比之前活躍了。
對23條條文的寫法有意見,現在正是提意見和建議的時候。但在這個時候再陰陽怪氣地說香港「不能成為中國另一個城市」,要麼就是睜着眼睛說瞎話,要麼就是別有用心公然反對23條立法。
作者:
香港專業及資深行政人員協會2024-02-02
安全與穩定是社會及經濟發展的核心條件,專資會相信落實《基本法》第23條立法,有助香港締造穩定的營商環境,推動香港經濟及民生的穩定發展。同時期望盡快完成第23條立法,為一直纏繞香港26年的問題寫上句號。
中聯辦主任鄭雁雄周一(27日)在香港財經論壇2023表示,香港為世界各國搭乘中國式現代化巨輪架好了舷梯、跳板。所有關注中國式現代化的財富看家,都不能忽視香港。
作者:
香港專業及資深行政人員協會2023-10-20
一帶一路倡議積極推動基建項目,使得貿易、融資、法律等專業服務不可或缺,意味這些國家對技術人才有一定需求,香港的專業界別人才輩出,正好能借此機會發揮所長並滿足相關需求。
在不同世界觀的激烈衝突中,香港特區對國家的價值將更能突出,其原因可見於《基本法》第5條。透過「一國兩制」的偉大構思,香港至少可在5個方面協助國家實現世界共贏的局面。
國務院副總理丁薛祥希望,香港深化區域合作,拓展經貿網絡,中央支持香港盡早加入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與更多國家簽定自貿與投資協定,與各地開展更緊密合作。
內地對新聞自由、公共利益的探討和重視,應該令香港明白,我們現在不斷收緊言論自由空間、不斷設下紅線,是「反其道而行」!
若以文明衝突論來審視今天全球陷入的劍拔弩張態勢,我們可否從中得到若干端倪,即今天對抗的主軸可歸因於海洋與陸權文明?
夏寶龍6天的香港之行具有重要的政治意義,突出了黨中央對港澳事務的集權和新一屆領導小組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工作,因此夏寶龍有必要向黨中央作匯報。
《基本法》與港人息息相關,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為大家講解當中有趣的故事,加強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今集講到人大釋法機制是如何運作的。
「香港製造」讓人食得安心,建基於長久以來建立的誠信體系,從各方面為品質把控,建立誠信可靠的品牌形象。那麼應如何加以利用這誠信優勢,為中藥產業開拓發展空間,並強化香港及內地中藥品牌?
唐英傑案經過一個多月審訊後判決,產生多個決定性的案例。將這宗案件編撰成書,是經過整個團隊的努力,由資深編輯、法庭記者、法律專家和學者,把審訊過程用講故事寫法編寫,配上法律點評解讀。
7月21日的書展舉行主題講座「一國兩制下的香港:過去、現在、未來」從歷史、政治、經濟、社會民生的角度去回顧歷史,探討未來,點出香港在一國兩制框架下過去、現在及未來的發展。
我們有個良好的憲制基礎:《憲法》和《基本法》是穩健的,不輕易修改的,而普通法制度是靈活的,能反映社會的改變。靜態的憲制和動態的普通法相結合,給予香港一個很好的法律制度讓它茁壯成長。
英國最高法院院長韋彥德(Robert Reed)及副院長賀知義(Patrick Hodge)將請辭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職務。港大法律學院院長傅華伶認為,香港不可永遠依賴外籍法官。
嵌入式發展的優點在於兩城相互合作同時,彼此繼續保持體系獨立,避免同城化,也可將之理解為雙軌並行模式。
孟晚舟與美國協議中整個同意的事實情況,除了事實描述部分對她有實質的約束性外,其他方面僅僅是美國為了自圓其說而摻進去的東西,並沒有什麼實質意義。
司法獨立是香港法治的基石。任何人對司法人員直接或間接,有形或無形地施加壓力或影響,都不可接受。同時,法律界和市民皆有責任捍衛法官的獨立司法權力。
香港沒有以全面暫停償債等劇烈方式,來作為濟助財困企業的方式,這使改革破產法律更為重要,能未雨綢繆為香港未來可能出現的另一次困境做更好的準備。
一年將盡的時刻,相對其他地區的民眾,不少港人多了一層疫情之外的憂慮,對未來更加忐忑不安。
警方拘捕多名立法會議員,控以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有人問:法例不是用來保障議員權利的嗎?為什麼會有議員因違反法例而被拘控?
《港區國安法》令一些有幾百年學術自由的知名歐美大學都要定下前所未有的規定,容許學生匿名參與討論或交功課,香港可以是例外嗎?
如果用普通世俗,大家都容易明白的方式去勾劃普通法的重點,可以用八個字,就是「無罪假定、寧縱莫枉」。
上星期,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罕有地發表一篇長達十多頁的聲明,詳細解釋了香港普通法制度包括的原則和確保司法獨立的要素。
《港區國安法》是由不是奉行普通法的內地草擬,通過前沒有經過在港諮詢,難免令一生在普通法地區審案的外地法官感到疑慮。
最近「三權分立」,引發了很多討論。本文簡介了「三權分立」的起源,弄清楚這詞的不同理解。用了「關鍵字搜查」,發覺原來廣泛流傳的往往並不是事實。
純粹從政治體制角度看,香港這個非主權特區不是百分百符合主權國家所實行的「三權分立」制度,是有一定道理的。問題是,為何這個論述不在香港回歸時說清楚,而是相隔十多年後才因應政治氣候改變而「撥亂反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