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後首宗傳媒被控煽動案結案,行政長官李家超分別在新聞界慶祝國慶酒會和街訪時表示,法庭裁決清晰反映,專業的新聞工作受到法律充分保障,而且合符國際標準,稱新聞的公信力和道德不能被敗壞。
我想指出,與世界其他地方一樣,有關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新聞從業員與其他人一樣都有義務遵守所有法律。只要不違法,傳媒評論及批評政府施政的自由並無受到限制。
是否「蓄意」、「罔顧後果」,倘要檢控,應要有嚴謹及清的舉證標準,令新聞界和公眾有所依循。新聞工作的守則是追尋真相;但真相一旦公諸於眾會引起什麼後果,很多時候都不是新聞工作者可以控制。
眾新聞於周日(1月2日)宣布將於1月4日(周二)起停止營運,該網站不再更新,直至一段時間後會關閉。
香港警方國家安全處周三(12月28日)上午6時許拘捕六名立場新聞前任及現任高層人員,包括三男三女,年齡介乎34歲至73歲,指稱他們涉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10條「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
《蘋果日報》前主筆之一馮偉光(筆名盧峯),昨晚10時左右在本港機場準備離境時被截停拘捕。另《立場新聞》昨晚發公告稱,為減低各方風險,決定將今年5月份及之前刊出的相關評論文章暫時下架,並停止接受贊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