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早前就《禁蒙面法》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法官林浩雲和周家明在判詞指出,《緊急條例》賦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任何危害公安的情況時可立法,並不符合《基本法》規定。
今早西灣河有交通警察在處理現場時,開槍射傷一名21歲男子,現時情況危殆。今天下午抗爭持續。警方開記者會,解釋警察開槍是因為受到威脅。
新聞媒體是社會公器,投身新聞界,不僅是為一個飯碗,更是認同新聞界為民發聲、客觀中立的理念。香港新聞界多年來在滿足本港社會大眾知情權方面扮演重要角色,新聞人亦以自己作為第四權一分子為傲。
警務處助理處長(行動)麥展豪稱周六觀塘和周日荃葵青遊行,示威者肆意升級激進暴行,即使聲稱參與和平集會,但無法掩飾暴行,明顯志不在此,惡意嚴重傷害他人。
面對電光火石的衝突場面,以及急速變化的局勢,警方應善用社交媒體及通過傳媒,更快就指控和謠言作出澄清,在近乎一面倒的輿論環境下奪回一些陣地。
警務處副處長鄧炳強承認,有警員喬裝成不同人物,於銅鑼灣進行情報主導活動,但他不肯正面回應是否有警員喬裝成黑衣示威者,強調有關警員不會挑起事端和參與非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