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的論述是「文攻」,意圖令中立甚至淺黃的市民離棄抗爭運動。至於國安法本身則是「武嚇」,主要作用是震懾「和理非」,促使他們與前線和勇武分化。
在中大攻防戰中,警隊曾經強攻,但明顯沒有「殲滅」中大內示威者的目標,為何在理大攻防戰中出手如此狠辣?
香港人在這次抗爭運動中所展示的勇氣和良知,只要能夠在幾條戰綫凝聚力量,抗爭運動就能有強大的生命力,令香港人不怕「攬炒」,更可以超越「攬炒」。
如果不設大台是運動背後的策劃者的刻意安排,那就更有點不負責任。
抗爭者的「激烈」行為和「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被定性為挑戰國家主權和一國兩制、衝擊法治和破壞香港繁榮穩定。這是政權發出將會加強鎮壓抗爭運動的信號。
有風聲傳出「結束一黨專政」的主張有違憲法,民主派議員倘能藉機表現強硬的姿態,呼喊口號,可收彰顯立場、提振士氣之效。可惜他們並未對此達成共識,引發新的危機。
政治周期和經濟循環一樣,有高潮有低位,政治上的鐘擺理論,就是從一極到另一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