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不移交則審判原則

近代啟示如何幫助修例窘況
作者:黃賢2019-06-24
「不移交則審判原則」 800多年前已納入普通法應成為修改《罪犯條例》的首要選項。至於如何和現在的條例和條約銜接,可參照英國的分類辦法。
不移交則審判原則:解套修例窘況
作者:黃賢2019-06-19
四贏的修改《疑犯條例》框架,即:一個港人能放心,國際社會能釋懷,台灣能接受,內地疑犯能送返的方案。「不移交則審判原則」是其中一個核心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