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發動遊行,市民穿着黑色衣服,要求撤回修例、林鄭下台、譴責警方嚴厲執法。晚上遊行人士佔領夏慤道。特首林鄭月娥宣布向市民道歉。民陣則宣布有200萬人參與今日的遊行,警方稱最高峰時有33.8萬人。
林鄭月娥宣布暫緩《逃犯條例》。林鄭採用「暫緩」字眼,但並非「撤回」草案。她強調,撤回會令社會以為修例沒有立足之地,因此決定暫緩再溝通。
參加辯6.9遊行的人數真的那麼重要嗎?法律觀點真的那麼重要嗎?有沒有外國勢力的參與真的有那麼重要嗎?市民發聲了,這才是最重要的。
林鄭說十分介意人家批評她「賣港」,因為她土生土長,不可能這樣做。純講邏輯,是否「賣港」看行為,與土生土長無關。
一旦如林鄭的修例方向,香港的金融中心肯定玩完。無奈,她根本沒有衡量修例的後遺症,竟然使出霸王硬上弓的招數,最終引發這場反修例的大型社運。
華為被封殺固然令中國的全球5G布局遭到重大挫敗。目前以深圳為基地的華為遭封殺、廣東省的工廠大舉撤離,香港因《逃犯條例》修例而令其特殊國際地位岌岌可危,亦令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前景蒙上厚厚陰影。
對港人,送中惡法摧毀香港人過去努力得來的一切、盡毀香港前途、奪去了我們的自由和司法制度。對外,林鄭須知當香港政府成功把各國「逃犯」送中時,亦是它把中國送上國際政治爭鬥。
所謂「中間落墨」是糖衣毒藥,而有商有量是投降的代名詞。這種剛性取向,「寧為玉碎,不作瓦存」,玉石俱焚,會好過「不湯不水」。至於「中庸之道」這四個字,好像早已消失,甚少見諸公眾議論空間。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見記者指,示威者衝出馬路,非常危險,情況混亂,呼籲市民勿進入金鐘一帶,以及示威人士勿再衝擊防線,盡快離開現場。警方表示金鐘的示威已變成騷亂,形容示威者是暴徒,不負責任。
劉兆佳同意,修訂《逃犯條例》引起全城關注,但特區政府已經一再調整草案,包括將引渡罪行的刑期門檻增至7年或以上、加入無罪推定等條件及引渡必須由中央機關提出等內容,修例實屬合情合理。
值此中美交鋒正急人心浮動之際,林鄭強推《逃犯條例》修訂,雖突顯了耿耿忠心,在時機上卻是一大足以「致命」的失誤!
從周日参與遊行人數之眾多看來,人數一定不少。政府要認真安撫蔓延至各界對自身安危的憂慮,及用行動提出切實可行而令人信服的方法去挽回一點公信力,千萬不要給人一個高高在上的不良印象。
在香港成長的官員,讀書時應該讀過文天祥的《正氣歌》,其中一句是:「時窮節乃見」。今天香港時窮,可惜在受市民供養的官員身上卻找不到節氣。
回歸以後,反對派每次組織遊行,都恐嚇說這將會是最後一次機會。但這種謊言在一次又一次的遊行中被否定,只不過有些人選擇性相信一些被糖衣包裹的恐嚇而已。
林鄭市長雖然說「聽到和睇到」市民的意見,但在強推「送中法」上寸步不讓,她「回應市民憂慮」的「四方面工作」,均無法紓解港人落入內地法網的惶恐。
通過修訂《逃犯條例》以制止內地資金非法外移的同時,盡快和盡可能追回境外贓款的動因,不難理解。但即便如此,出於什麼考慮也好,這種《逃犯條例》的修訂,動搖了一國兩制之本以及摧毀了香港賴以繁榮的基石。
排除中國的條款是中央政府認可的「刻意安排」,絕非「漏洞」。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林鄭有責任交代《逃犯條例》不適用於中國的安排的來龍去脈,而不是輕率高傲地斥之為「廢話」。
香港社會長期難以凝聚「三政」共識,缺乏政治信任,大小法案討論必然寸步難行,更不要說招引外力為己助威,容易令香港掉進大國博弈狹縫,這些均非香港之福。
既然中央表明逃犯修訂是香港內部事務,林鄭完全有權理由在認真考慮過港人的強烈意見和特區的重大利益後,決定先撤回修訂,再從長計議。
大陸司法不公,以及特區政府的所謂關卡全部似有若無,猶如螳臂擋車,這點每一個人都很理解,就只有高薪厚祿的高官恬不知恥地說不理解。
反對派令《逃犯條例》胎死腹中,中共會認為香港的反對派已被外國的反華勢力滲透,已變成一股「反革命」力量,必須認真加以對付。屆時中共對香港的猜疑就會愈來愈重,政策會收得愈來愈緊,香港走的路就會愈來愈窄。
民陣發動「反送中」遊行,反對修改《逃犯條例》,要求林鄭月娥下台。遊行在下午2時30分從維多利亞公園出發,遊行至立法會大樓。民陣宣布103萬人參加反送中遊行。警方公布有15.3萬人由維園離開參與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