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既然對虛假資訊自訂了處理守則,筆者認為特區政府要求Google按照其一貫處理準則,一視同仁地處理今次國歌事件,實在並不過分。
現在互聯網和社交媒體,處於方興未艾階段,傳統媒體自我制約的監督機制毫不起作用,有些法律也未必適用。香港市場不夠大,被谷歌店大欺客,澳洲的經驗值得香港參考嗎?
談到香港的競爭力,政務司司長陳國基表示不必過於擔心香港的競爭力和吸引力,但地緣政治情況複雜,預計外部勢力抹黑香港的情況會持續,當局會研究能否仿傚新加坡設立《假新聞法》,應對刻意抹黑的失實報道。
因為疫情關係,本年2至6月間的停課,當然對各校師生家長都是衝擊,在生活和學習上帶來很大的轉變,對新老師來說,影響更大。
不管年前的香港有否大量暴力出現,立國安法都是正常及平常的一件事,但已養成政治覆蓋習慣的一些民間組織,又開始鼓勵並組織種種的指罵,看來,未來兩至三個月,學界又難有平常、正常的校園生活。
作者:
楊必興 P H Yang2020-05-27
立法會今日(27日)就《國歌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有網民發起「黎明行動」及「大三罷」等,又呼籲市民到金鐘阻擋惡法二讀。警方一早如臨大敵,部署約3500防暴警駐守港島等地。
「港版國安法」尚未形成條文,影響暫時無從估計,反對派馬上抗議,究竟所為何事?是反對懲處太嚴苛?是反對香港有責任保護國家安全?還是反對中央對香港有全面管治權?
大批市民響應網上號召,下午在銅鑼灣和灣仔遊行。示威者多處堵路、縱火、破壞。其後警方出動水炮車驅散。
曾鈺成表示,如果將《國家安全法》原來的法律通過公布在香港實施,根本行不通。
修例風波引起特區政府要為《基本法》23條立法的議論,有認為可以照搬《國家安全法》在港實施,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在今集主席開咪以《國歌法》為例子,為你講解為何香港不能照搬《國家安全法》,立即去片!
《國歌法》在全國已實施了兩年多,香港的立法不能任意拖延。國家安全立法更是已拖延了23年,有什麼解決辦法?
凝聚民心和體現建政精神是國歌的應有之義。歷史告訴我們,國歌是可以修訂的。現行的國歌未能稱職,更要立法來保護,正反映出管治威信的危機。
每一個人,如果選擇出席播放國歌的場合,都應該尊重各國的國歌。然而,若法律強制性要你尊重國歌,我不禁感到有些不妥。
國歌法要通過本地立法在香港實施。在今天的政治氛圍下,要在準確實施全國性法律和顧及內地與香港差異之間取得平衡,比回歸初期實施國旗法和國徽法時困難得多。
「天天唱」的背景視頻,竟是耍太極踢大腳、小女孩飲老火湯、婦人繡花一類的場景,疏離嚴肅莊重的規範,缺乏「儀式感和莊重感」。
當有一天噓國歌的港青聞歌肅立時,中央對港政策便是空前成功了。
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副主席羅哲斯最近來港被拒入境,是特區政府近期最失策的事件之一,它給了無限的彈藥給反對派,告訴全世界「一國兩制」名存實亡。
任何對國歌不莊重的舉止,不單應為法律所不容,亦應是道德上被譴責的對象。
許多國家都有立法規定使用國歌的場合和方式,以及在奏唱國歌時在場人士的行為舉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