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高爾夫球場興建公屋的議題引起社會廣泛討論,然而社會卻忽略了原居民的心聲,及其背後的歷史、生態價值,甚至反映政府政策之拙劣。一顆明珠,硬生生把其切掉一角,那還算是一顆明珠嗎?
現今的許多新市鎮,失去了文化底蘊的特色,個個都大同小異。而我們視之珍貴的,不僅僅是土地,更加是土地上留存下來,近千年氏族形成的文化結構。
丁屋政策是在自己祖先留下來的土地上興建一棟小型屋宇(俗稱丁屋),犯了什麼重大的公眾利益呢?如果以這個邏輯來推論,本港富豪的豪宅是否也犯了公眾利益呢?
香港百多年來成功之處,就是不論貨物、資訊及人手都可容易及自由流通,但願各位香港人找到適合自己安身立命之所,大展所長,開心愉快地生活。
西方資本主義沒有這些種族滅絕的強盜行為,沒有殖民主義、帝國主義的劫掠,會壯大成長嗎?可以打敗傳統的帝國嗎?中國或其他國家要移植西方資本主義與民主,是否也要採取殖民主義、帝國主義的手段,掠奪他國呢?
在此庚子年初秋,金桂飄香,花香送他一路好走,安然魂歸天國,我們永遠懷念新界一代才子──溫漢璋。
政府手上有大量的土地資源,只是城市規劃做得不好罷了。
鍾逸傑爵士(Sir David Akers-Jones)於1957年來到香港,在殖民地時期擔任過舉足輕重的要職。1997年香港回歸祖國以後,很多人以為他回「國」了,但直到他離世前,仍然居住於香港。
政府要強行收地不容易,要地產商接納收地的賠償條件亦比以前困難。早期,政府收地的對象是原居民;於原居民而言,與其讓土地荒廢,不如賣給政府。但地產商持有土地的目的志在發展,他們的要求會很不一樣。
香港由一個小漁村走向國際大都會,新界原居民做了最核心的貢獻,為什麽大家都看不到?新界的歷史是由愛鄉愛土開始書寫,留下愛國愛家血跡斑斑的一頁。
以免費建屋牌照形式建屋,屬合法傳統權益,以私人協約方式和換地批出的丁地權,屬於違憲,意即丁屋權本身合法,如用公家地就不合法。對原居民來說,這裁判的影響相當大。
相信政府寧願選擇用換地的方式,要原居民去政府指定的地方建丁屋。法庭只是說原居民沒有權利非要政府與他們換地不可,並沒有說政府不可以為了行政需要而選擇與原居民換地。
丁屋政策不是法律,是原居民固有的合法傳統權益,新界原居民的土地本來就是祖傳的。
丁屋政策可以說是歷史留下,而揮之不去的權宜手段。如果把小型屋宇政策等同丁屋政策,就不啻於錯把馮京當馬涼。
新界是歷史的產物,新界土地問題的形成有其歷史淵源。要處理新界的土地問題,首先要認識新界的歷史。
假設沒有新界,港九只是個彈丸之地,天然資源有限,發展空間受制,很難獨立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