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賢
生於香港,畢業於拔萃男書院及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獲法律博士學位,曾在美國最大的國際事務法律事務所工作。1978應邀回國,在北大(77、78級法律系)和外經貿大學(1979碩士班)講授國際經濟法、公司法、兼任中信和多個中央部委法律顧問,也參與多項立法工作。曾擔任北京吉普車、訊達電梯、平朔煤礦等等眾多涉外談判的法律顧問。主持翻譯《美國標準公司法》。1982因間諜罪坐繫秦城;1989秋,罪名推翻。1992返港,今在兩岸三地從事策略顧問工作。黃氏自1970起即參加保衛釣魚台運動。2022年6月16日,其在灼見名家刊登之〈談首宗《國安法》案件控方專家報告〉系列評論,榮獲亞洲出版協會卓越評論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