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汝榮

曾於多間國際知名公司任職財務部,亦為香港一間上市公司之非執行董事。於90年代初期,成為香港執業大律師,對辯護及檢控工作熟悉,及後被香港特別行政區司法機關聘任為裁判官,曾出任多間裁判法院,小額錢債庭及區域法院等。2016年退休後,他在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任教,培育法律系畢業學生,主授法律專業課程,並為大學設計及撰寫〈中文法律實務課程〉,提倡中文訴訟技巧。期間亦獲邀向中國內地法官/檢察院提供講座,近年且為香港數個紀律部隊講述刑事訴訟法等。

救人天職非政治籌碼
作者:黃汝榮2020-02-26
工會當然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同時,也並非因為工會願意出面,所以活動都肯定是合法的。如果工會以其名義組織活動,但活動性質卻是不合法的話,便可以被演繹為非法集結。
齊心抗疫 捐款小心洗黑錢陷阱
作者:黃汝榮2020-02-24
香港有眾多各類型的團體,像工會或政治團體等,他們在舉行一些活動時,有時亦會同時向市民募捐。其實在公眾地方進行募捐活動是受法例規管的。
罷工預咗要還!
作者:黃汝榮2020-02-22
我想強調,罷工作為爭取僱員公平待遇是可以理解的。但若藉着罷工的名義來作出其他的要求,例如政治方面的訴求。我相信若醫管局作出一些懲罰,其實對整體社會只有好處,不會惹來批評或非議。
抗疫與罷工,維護誰人的權利?
作者:黃汝榮2020-02-20
在行使罷工的權利,和人命攸關需要醫護救助的權利之間,到底應該哪一項先行?其實,這並無一定的絕對性,我們需要考慮多方面的因素,才能平衡社會各界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