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於多間國際知名公司任職財務部,亦為香港一間上市公司之非執行董事。於90年代初期,成為香港執業大律師,對辯護及檢控工作熟悉,及後被香港特別行政區司法機關聘任為裁判官,曾出任多間裁判法院,小額錢債庭及區域法院等。2016年退休後,他在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任教,培育法律系畢業學生,主授法律專業課程,並為大學設計及撰寫〈中文法律實務課程〉,提倡中文訴訟技巧。期間亦獲邀向中國內地法官/檢察院提供講座,近年且為香港數個紀律部隊講述刑事訴訟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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