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哈利‧霍克斯賽(Harry Hoxsey,1901-1974)去到華盛頓,成功說服數名議員協助他研究他的癌症治癒法。那些議員推薦他去國家癌症研究所(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NCI)。研究所告訴他,只要他能夠遞交50個治癒癌症個案,他們就會為他做研究。由於AMA(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美國醫學會)從中作梗,一些化驗所遲遲未郵遞活檢(biopsy)報告給哈利,因此,哈利無法遞交那些報告給NCI。即使哈利告訴NCI那些報告的所在,和他無法遞交的原因。但NCI仍不為他作做研究,理由是:他不能提供50個成功個案的活檢報告!
醫學會從中作梗
當時,美國醫學會會長是莫里斯·菲什拜因(Morris Fishbein)。他也是《美國醫學會期刊》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JAMA)的總編輯。菲什拜因嘗試向哈利購買草藥水的版權。
遭到哈利的拒絕,菲什拜因開始採取個人報復行動;並以JAMA為首的工具去抹黑哈利。在幾年間,菲什拜因在JAMA刊登多篇文章,聲稱哈利的草藥水只不過是「分文不值」的「後花園野草」製成的的顏色水。由於哈利不是醫生,他被逮捕200多次,並被控訴無牌行醫。
癌企密謀抹黑
其實,哈利的最大對手是地區檢察官艾爾·添普敦(Al templeton)。他遞捕哈利超過100次。他的兄弟邁克(Mike),被確診患有末期癌症。接受了「三大」常規癌症療法(手術、放療、化療)無效後,他被送回家等死。邁克去到霍克斯賽癌症醫務所接受治療,然後痊癒。當艾爾得知他兄弟的末期癌症痊癒奇跡,他辭去地區檢察官的工作,而成為哈利的辯護律師!
其時,正是「三大」常規癌症療法剛剛獲得立足點,並且為癌企提供最大利潤。哈利的草藥水威脅他們的利潤。不難想像什麼事情將會發生──誹謗行動。通過他們的親信的顛覆網路,以及一系列誹謗文章,癌企成功標籤哈利為「本世紀最壞的癌症江湖郎中」(the worst caner quack of the century)。
然而,如果哈利是江湖郎中,他是一個失敗的江湖郎中,因為江湖郎中為的是金錢。但是,霍克斯賽癌症醫務所來者不拒,包括付不起醫療費用的患者。但是,醫藥黑手黨沒有停止誹謗行動。美國食物藥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FDA )明正言順地進入他的病人家裏,恐嚇他們,並告訴他們,他們被江湖郎中欺騙了;並且偷了他們的藥水!
哈利絕地反擊
1947年3月15日期的《美國醫學會期刊》以《霍克斯賽癌症騙子》為題攻擊哈利。兩年後,菲什拜因在《美國周報》刊登此文章。哈利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控告報章和菲什拜因誹謗。但他尚未公開意向時,德州醫學考試局已先發制人,控告哈利16項無牌行醫。1949年3月16日,哈利的律師在法庭提供57位被治癒的癌症患者為證人。但辯方提供很多專家,辯稱那些療法無效,對醫治癌症毫無幫助。但在審訊後期卻又峰迴路轉,每位辯方專家都承認他們從未使用過哈利的療法醫治一個病人,並且沒有證據支持他們自己的論點。
菲什拜因稱自己是癌症專家。當他在庭上宣誓作供時,他亦承認自己從未使有用過哈利的癌症治癒法;並承認他從來沒有醫過一個病人,更遑論癌症病人了!最後,他承認,他從來沒有行過一天醫!法庭判報章和菲什拜因誹謗。美國醫學會罷免了菲什拜因。這位美國醫學會領導多年來不遺餘力毀謗哈利為江湖郎中,如今終於承認哈利的療法確實可以醫癒體外的癌症!如果他能早幾年承認這個事實,不知多少癌症患者可被救活!34位陪審員一致裁決哈利勝訴,並指美國醫學會的前領導企圖令公眾對哈利產生仇恨、蔑視、嘲笑。法官和陪審團一致認為,哈利的療法能治癒癌症,並相信哈利醫好那些作供的癌症病人。
如願以償
獲勝後,哈利再次與國家癌症研究所聯絡,但仍被他們拒絕,他們的理由是,哈利必須公開秘方。當哈利遞交秘方給他們,他們依然拒絕,但這次卻沒有給予任何理由。
哈利在美國德克薩斯州達拉斯市的醫務所,是當時全球最大的私立癌症醫務所,有1萬多個個案。哈利只收每個病人400美元的終身治療費用。對於貧窮的病人,他秉承父親遺願,免費給他們治療,因此,他有25%的病人是免費的!
鬱鬱而終
其後,政府立例禁止哈利用任何形式醫治癌症病人!哈利和他的得力助手米爾德·納爾遜(Mildred Nelson)決定遷往墨西哥的蒂華納市(Tijuana)這個小鎮開Centro Bio-Medico。哈利不想用自己的名字與醫務所扯上關係,因為怕惹麻煩。在尼爾森過身之前,她委任他的妹妹(Liz Jonas)為管理人。哈利在1974年過身。
從來沒有報告指哈利的病人在治療期間中毒。納爾遜稱,只要病人的免疫系統還沒有被化療消滅,醫務所的成功率大約是80%。時至今日,這個醫務所仍然存在。最不幸的是,美國政府花費幾億美元去抗癌,眼下這個有效的治癒法卻遭國家癌症研究所忽視,兼且被美國醫學會攻擊,直到被驅逐出國外為止。
1954年,一個由十個從美國各地組成的醫生獨立團隊,到訪霍克斯賽癌症醫務所,審查它們的個案兩天,並且和病人交流。他們發表聲明宣稱:醫務所成功地治癒有病理學證實的內、外癌症個案;沒有採用手術、鐳或X光。當然,癌企不認同這些審查結果。然而,美國參議院委員會在1953年發表的《菲茨傑拉德報告》(Fitzgerald Report)得出結論:有組織的醫學,合謀去禁止霍克斯賽治癒法。
被打壓的癌症治癒法第一案例之二
本系列文章:
!docty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