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住人才,要禮遇不要防禦

連加薪也留不住好人才,問題可能出在把人「放錯位置」。工作若有機會發揮所長,自然不會想離開。

一位自己創業的學生跟我說,他做得很累,底下人都袖手旁觀,沒有團隊精神。他不懂為什麼這些他親自面試的人,才進公司兩、三年就沒了鬥志。他嘆氣說:每天時間都花在處理人事上,很痛苦,真是做人比做事難,做事又比念書難。

我提醒他:你當初會僱用他們,表示他們有長處,一個成功的老闆不是把自己放對地方,而是把員工放對地方。你要用他之長,避他之短,即使雞鳴狗盜之徒也有他的用處,因為滄浪之水清,可以洗頭,滄浪之水濁,可以洗腳,端看你怎麼用他。你也需要育人之才、激人之志。

加薪並非長久之計

他說:我曾用加薪的方式,可是效果不長,幾個月後,他們又故態復萌了。

我們都以為錢多才能留才,其實真正的人才不會為錢賣身,而是「士為知己者死」,你以國士待我,我以國士報之。研究發現,能被老闆重用、自己的長處得以發揮、團隊合作融洽是留才的主要因素,薪水只佔第四位而已。

成功的人會用人,韓非子說「下君盡己之能,中君盡人之力,上君盡人之智」,他不該做下君,自己拚命做,應該用別人之智,才會事半功倍。

做老闆的要像二次世界大戰,美國第七軍團的司令巴頓將軍那樣,使他的將士為他用命。曾有記者問他祕訣,他說:「我只告訴他們『讓我驚喜』(surprise me)。因為他們聽我的,就只有一種做法,但是我讓他們去做,一百個人就有一百個做法,其中一定有一個是最好的,任務自然就達成了。」

可惜的是,大部分的老闆都事必躬親,不能放手讓底下的人去做。這樣久了,下面人就變成唯唯諾諾的執行者,而不是創意者了。

人只有做自己想做的事才會有精神,如果只是聽老闆的,那就是把時間賣給老闆,換口飯吃,自然提不起勁來了。

他走後,我想到台灣一波波的人才出走,政府雖然祭出出國報備和扣退休金方式,其實沒有用。是人才,就不怕沒有飯吃,但是不能發揮自己所長,是浪費生命。看到報紙社論:寧可商人無祖國,切勿祖國無商人,真是憂心忡忡,人才是寶不是寇,要禮遇,不可防禦。

原刊於《天下雜誌》,獲作者授權發表。

洪 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