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企如何牟取暴利

癌症企業,簡稱癌企,包括跨國藥企、醫學集團等,目的不是治療癌症病人,而是利用患者賺取大量利潤,繼續推廣沒效的抗爭療法,刻意隱瞞的癌症治本療法。

刻意不治癒癌症

在芸芸眾多疾病中,以刻意「不治癒癌症」為癌企帶來的利潤最大。據估計,每個美國癌症患者最少需花5萬美元去醫癌症。每年有100萬個美國人被確診患癌症,這就等於每年有5,000億美元的收入!「不治癒癌症」已成為癌企的牟取暴利策略。據估計,倚賴癌症謀生的人,比患癌症的人還要多。一旦癌症治癒法被採用,整個癌企便可能會一夜消失!

癌企豈能容許這種事情發生?

癌企的目的只有一個──暴利!它們的策略是只許醫生醫腫瘤;不准他們醫腫瘤的根源──癌症。現在你應該明白,藥企主導的醫學院所培訓出來的醫生為何只會醫腫瘤,不會醫癌症。

刻意隱瞞事實

在過去100年,癌企有一個陰謀,那就是刻意隱瞞有效癌症治癒法的存在這個事實。它們採用的策略包括:

  • 打壓有效的癌症治癒法和那些治癒法的始創者、使用者和推廣者;
  • 為普羅大眾洗腦,令他們相信「三大」(手術、放療和化療)是唯一可行的癌症療法;
  • 以廣告強銷「三大」。

要所有醫生被蒙蔽並不容易,因為有些醫生是有愛心、有良知、有疑問的醫者。當他們發現「三大」無效時,他們會問三個問題:

一、為何「三大」對癌症無效?

二、既然無效,為何必須採用?

三、有效的癌症治癒法是否存在?

普羅大眾,包括醫生,並不知道一些有效的癌症治癒法已存在近百年,主要是癌企成功隱瞞事實,不讓大家知道。令普羅大眾無知,代表更多癌症病人;更多癌症病人,代表更高的化療藥銷售量、更多放療、更多手術。對癌企而言,金錢比道德更重要!癌企關心的是賺了多少錢,而不是救了多少人!

癌企可以刻意隱瞞有效的癌症治癒法,但不能抹殺它們的存在。有疑問的醫生和窮途末路的患者,會到處尋找有效的癌症治癒法,而那些治癒法卻正正是癌企刻意隱瞞的癌症治本療法,包括規定飲食療法、胰腺酶、維生素B17、高劑量維生素C等。

活人身上做實驗

癌企以不擇手段牟取暴利,歸根到底是謀財。至於刻意「不治癒癌症」是否害命,就要視乎你是癌企的股東,還是癌企的顧客了。但是,在活人身上注射癌細胞做實驗,肯定是謀殺!

1931年,洛克斐勒醫藥研究院(Rockefeller Institute for Medical Rearch)的一位病理學家Cornelius Rhoades在波多黎各活人身上注射癌細胞來做實驗,導致13人死亡。隨後,他在馬里蘭州、猶他州和巴拿馬建立美國陸軍生物戰設施(U.S.Army Biological Warfare)。成為美國原子能委員會(U.S. Atomic Energy Commission)的成員後,他開始在美國軍隊和平民身上進行一系列放射實驗。

1931年,病理學家Cornelius Rhoades在波多黎各活人身上注射癌細胞來做實驗,導致13人死亡,引起爭議。(Wikipedia Commons)
1931年,病理學家Cornelius Rhoades在波多黎各活人身上注射癌細胞來做實驗,導致13人死亡,引起爭議。(Wikipedia Commons)

1952年,Chester Southam在俄亥俄州監獄(Ohio State Prison)的囚犯身上注射活癌細胞去觀察他們的免疫反應。1963年他在布魯克林猶太慢性病醫院(Brooklyn Jewish Chronic Disease Hospital)的非洲裔美國女病人身上重施故技。 他告訴病人,他們接受的是一些細胞,但忘記提一個「癌」字。諷刺的是,這位無良的研究者竟然成為美國癌症研究協會(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Cancer Rearch)的主席!

1981年,以西雅圖為總部的Genetic Systems Corporation開始一項稱為「第126方案」(Protocol No.126)的研究。研究者為西雅圖Fred Hutchison Cancer  Rearch Center的癌症病人移植骨髓。移植的骨髓裏含有八種該公司製造的實驗性蛋白質。結果是,19個病人因實驗的併發症導致死亡。

以上的三個故事,並非孤立事件。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參考以下的網站:

http://www.naturalnews.com/019187.html

伍志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