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早前莫乃光舉辦「香港要UPDATE 共享經濟研討會」,透過共享經濟持份者和著名經濟學者的分享,研究共享經濟在香港的局限和未來。以下為講者徐家健的演講節錄:
我想先和大家分享兩個共享經濟的例子。第一個例子常常被人忽略,而它卻是我第一個接觸的共享經濟例子 ─ 共享電影。大家聽到Netflix便會想到網上劇集,但我當年在美國、大約2000年時要到樓下租錄影帶。當年的Netflix並不是以上網streaming的形式運行,而是用繳付月費換取三套電影的方式。它較新穎的地方是儘管遲了看也不罰錢,你看完後把電影歸還便可選下一套。這樣的情況下,電影被共享,只有生意人從中協調,把你看完的電影交予下一位消費者。 Netflix導致Blockbuster─美國最大的租錄影帶公司倒閉,證明了它的成功。 而它成功是因為互聯網 和錄影帶轉型為DVD 的緣故,轉成DVD後郵費便宜了很多。
共乘不可怕 醉駕意外減少
共享乘車便是另一個例子,接下來我會討論共享乘車對經濟的影響。很多人常常說共享乘車,例如Uber的第一個問題是危險,政府說它沒有保險等等; 但三篇美國的研究則指共乘汽車減少醉駕。第一篇研究Show Me the Way to Go Home: An Empirical Investigation of Ride Sharing and Alcohol Related Motor Vehicle Homicide,發現加州 ─ 最早推出共乘的地方,醉駕在共乘推出後減少了,原因是這些汽車很方便,使他們不必醉駕。第二篇較新的論文New York City Drunk Driving After Uber亦發現紐約市的醉駕情況有下降的趨勢。最後一份研究Ride Sharing, Fatal Crashes and Crime 發現除了醉駕的情況下降外,交通意外亦減少了。
政府常說共乘的第二個問題是堵塞交通。第一篇研究Do On-demand and Ride-sharing Services Affect Traffic Congestion? Evidence from Uber Entry 比較 Uber推出前和推出後的交通情況,以確認交通擠塞是否存在。研究結果顯示堵塞問題減輕了,這是因為乘客和司機配對得快,故沒載到乘客的共享汽車不會四處遊蕩,堵塞交通。第二篇研究Is Uber a Substitute or Complement for Public Transit? 帶出的問題是 Uber 是公共汽車的替代還是互補? 答案因着地方的不同改變,例如美國的的士不多,就有所幫助; 但在有地鐵和火車的地方,共乘汽車和集體公共交通系統存在互補關係,例如我可乘共乘汽車到達地鐵站。
一家便宜兩家着
共乘汽車對消費者亦有得益。Using Big Data to Estimate Consumer Surplus: The Case of Uber的研究者以大數據分析共乘汽車推出後對消費者的得益,算出來的數字十分龐大。另一篇研究Demand and Consumer Surplus in the On-Demand Economy: The Case of Riding Sharing 以不斷叫車的手法統計數字,這些數據指出每使用一元於共乘之上,就會有七毫的消費者盈餘,這是一個頗大的數字。其中一半得益是加成收費,使價格靈活,貴的時候有更多的司機工作。
香港目前還沒有關於共乘汽車的研究,我希望政府會進行相關的研究並盡量從中得益。
!doctype>講者簡介
徐家健教授(Kevin Tsui)是美國克林信大學經濟系副教授、香港中文大學經濟系訪問學者,亦是《信報》及《am730》的專欄作者。他的論文曾發表在《美國經濟學報:宏觀經濟》、《經濟學報》、《經濟與政治》等十多份國際學術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