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布、流會和公民教育

社會上所見所聞就是這樣子,學校內課堂上的課程都只是「言教」,如何敵得過經常通過電視畫面接收到的「身教」呢?
封面圖片:抗爭手法五花八門,學生在電視上亦可看見。(亞新社)
 
撰文當日已經公布了人大釋法。雖然文題似是與社會事件相關,但本文重點是討論學校公民教育,與釋法無關。
 
拉布(Filibuster)和流會(Adjournment of a meeting),雖然是世上很多議會常見的政治操作手段,由於近年香港議會亦多了使用,加上傳媒的集中報道,所以令人以為本地議會出了新常態。
 
據網上的一些解說,拉布是冗長辯論,目的是拖延時間;那是議會政治弱勢的少數派常用策略,以示不滿及抗爭。至於流會就更簡單,任何有法定人數限制的會議上,每當遇上人數不足時就要依章解散。結果就是開不成會。因此,兩者在議會操弄者手上都成了阻礙會議的武器;甚至變成經常性使用的手段。客觀後果就是議會停頓、立法和民生議案一律堆積起來,甚至導致種種不理想情況出現。由於議事堂大部份會議設有公眾席,電視新聞台亦有直播,再加上會議廳外的傳媒報道;可想而知發生在會議上的種種現象,包括拉布、流會、議員使用粗暴言語、肢體動作等,在在映入中小學生的眼底上。
 

當學生學會拉布

 
既然拉布與流會都是議會手段,用於議會內的政治鬥爭上,也應該沒有什麼可議之處。但作為教育工作者看見,多數都會較敏感一些,因而總有一些指責為「教壞細路」。套入平常學校情境來說,這可不是杞人憂天;雖學生未必會模仿議會上的一切照搬照做,但肯定會把學校公民教育中的基本價值觀教導成效大打折扣!
 
最直接的比較是學生會的會議。一般中學成立學生會的其中一個目的,就是提供機會讓學生學習領導技巧和自己解決問題。當學生會內閣成員之間持有不同意見時,老師不會隨時參與內閣會議;若不同群組之間的同學採用了議會方式運作,真的可以憑這類方式就會把問題解決或從中找出解答方案?如前所述,目前傳媒輿論對議會衝突的報道已經達到絲絲入扣的水平,學生來個移花接木是絕對有可能的。所以議會彷彿成為一個活生生的「身教」示範。
 
其次,中學校園內存在很多師生合作平台的會議;雖謂合作平台,但老師與學生本質上就不是一個平等和對等的,事實上老師是擁有權力較大的一方。若學生一方自覺不公平或不順氣之際,又來一記抗爭行為的話,甚至採取不合作態度,那期望透過過程獲取的目標一定泡湯了。當然,這些都是想象的事例,未必會出現。
 
然而學校公民教育眾多學習目標之一是「負責任」,那麼利用拉布拖延時間或者流會,令到原定的議程無法開展,或者導致議會變成議而不決。這是否示範了不負責任呢?雖然議員作出決定之前都必然有值得尊重的理由去拉布、或者刻意導致流會;總之結果就是一個事實:會議開不成,議會也癱瘓了。代議士不去議事,直接看得見的就是沒有盡開會及作決定的責任。
 
社會上所見所聞就是這樣子,學校內課堂上的課程都只是「言教」,如何敵得過經常通過電視畫面接收到的「身教」呢?
 
過去推行學校公民教育的困難是有太多的條文框框,這樣不准講那樣不准教。時至今天,卻變成學校教一套,(現實生活中)議會內上演另一套!結果學校要推行公民教育時,仍是困難重重。
 
回到現實,雖然議員決定運用這些手段或那種不合作做法去爭取公義或表達某種訴求,在社會政治角度下是可以理解和尊重。但直接帶來的一個可預測的影響,就是為學校教育工作帶來很大的阻滯,而且令教育成效大為削弱。
 
回歸以來教育一直被視為重要的投資,但十多年過去了,我們的投資開出什麼花朵、結出什麼果子?總不是沒有原因的。

黃冬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