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圖片:「350香港」亦聯絡了一些志同道合的環保組織,向政府提交了一份「氣候聯署」。(作者提供)
繼去年底的「全球氣候大遊行」之後,「350香港」藉着今年的立法會選舉,向所有候選人發出了「氣候挑戰」問卷。大部分候選人對此作出了積極回應,一些(如姚松炎和朱凱迪等)更對問卷中的所有建議表示支持。經詳細分析後,所有回應的統計結果已於本月初(2016年9月)在大眾傳媒公告(見下圖)。我們衷心希望,所有作出正面回應的當選議員都會信守承諾,在新一屆立法會中積極推動對抗全球暖化的政策和措施。
與此同時,「350香港」亦聯絡了一些志同道合的環保組織,向政府提交了一份「氣候聯署」。這份聯署的內容,稍後將會上載於環境局的相關網頁。由於不涉及任何機密,為了讓大家先睹為快,我先在此把它披露,並借此向所有參與聯署的機構表示感激:
致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氣候變化的香港應對 — 我們的呼籲
我們是多個來自不同背景的團體。我們都有一個共同信念,就是良好的社會發展,必須建基於美好的自然生態環境。我們亦深信,人類現時面對的最大危機,不是周期性的經濟衰退或金融動盪,而是全球暖化所導致的氣候異常和生態環境的嚴重崩壞。
眾所周知,全球暖化的罪魁禍首,是人類不斷大量燃燒煤、石油和天然氣等化石燃料所釋放的二氧化碳。去年底在巴黎召開的聯合國氣候峰會,指出為了防止巨大環境災難的來臨,我們必須盡快減低二氧化碳的排放,從而將地球氣溫的未來升幅,控制在攝氏兩度(甚至1.5度)之內。會議雖稱「完滿結束」,但事實卻是,即使我們將各國提交的「自願減排承諾」綜合起來,也無法達到「不升逾兩度」這個目標。
形勢是極其嚴峻的。由於大氣層的變化無分國界,所以沒有國家和地區能夠在這個危機當中倖免。作為一個擁有700多萬人口的國際大都會(較紐西蘭的人口還要多),香港的「人均收入」和「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皆與發達國家相約,而外匯儲備更屬世界前列。顯然,在對抗暖化這個問題上,香港實在責無旁貸。
今年六月,政府發起了一項名叫「氣候變化香港行動」的公眾諮詢,雖然我們當中不少已經作出了個別的回應,但為了加強市民大眾對這個問題的認識,我們決定攜手發出這個聯署聲名。附錄所列出的,是政府可以做也應該做的事情。可以看出,我們不缺乏解決問題的辦法,我們真正缺乏的,是解決問題的意志和決心。
有人可能會說,香港怎樣做也無法影響大局,我們對此絕不苟同。按照同樣的邏輯,在任何大型的選舉活動中,個人的一票也同樣無法影響大局。但如果每個人都這樣想而不去投票,民主政治便永遠無法體現。
為了我們以及所有子孫後代的福祉,我們必須坐言起行,因為時間已經無多了。
聯署者(按筆劃序):
1. 350香港 (350HK)
2. 低碳亞洲 (Carbon Asia)
3. 城泉 (Urban Spring)
4. 綠色和平 (Greenpeace)
5. 環保觸覺 (Green Sense)
6. 綠領行動 (Greeners Action)
7. 健康空氣行動 (Clean Air Network)
應對氣候變化 — 我們對香港政府作出的行動建議
1. 在2015年的巴黎氣候會議,香港政府提出於2020年將香港的「碳強度」減少50%~60%,但這與科學家計算的「必須在2030年之前,將我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減少40%,而在 2050年之前減少80%」這個「全球升溫不逾兩度」的安全減排目標相差很遠。我們認為:(a)要有效對抗目前這個嚴峻的危機,我們不能再以「碳強度」為指標,而必須以絕對的「總排放量」為指標;而(b)即使我們難以跟隨科學家的建議(畢竟香港並非世界上最富裕及污染責任最大的地區),也應訂立一個類似「要將香港的人均排放量(現時為每年6噸)於2035年減少30%(即降至每年4.2噸),而於2050年減少60%(即降至2.4噸)」等的目標。故此,我們在此強烈促請政府(1)將「減排」指標由「碳強度」改為「絕對減排量」,並且(2)盡快提交具體減排的「時間表」和「路線圖」,並就此進行公眾諮詢。
2. 專家的研究顯示,「碳稅」(而並非「碳交易」)是取締化石燃料的最有效方法。我們強烈促請政府盡快研究如何引入逐年遞增的「碳稅」。
3. 為了盡快取代化石燃料,我們強烈促請政府訂立「可再生能源法案」,並透過各種政策手段(如稅務優惠、免息貸款、科技研發、專利權保護、人才培訓等)推動「可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我們強烈促請政府在本土優先發展可再生能源,同時與鄰近地區緊密合作,以取得最大的成本效益。
4. 由德國帶頭訂立(並已由多國 — 包括內地 — 所效尤)的「逆售電價」(feed-in tariff)能源政策,被證明為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有效手段。我們強烈促請政府盡快研究,如何在香港推行這一政策。
5. 作為節約能源的一項措施,我們強烈促請政府盡快研究如何引入「累進性電費」這種用電收費制度,即對於耗電量高於某一合理水平 — 例如家居的人均耗電量或商業用戶的單位面積耗電量 — 收取愈來愈高的電費;而低於此水平的用戶則收取愈來愈低的電費。與此同時,兩間電力公司必須立刻取消一切對商界的大量用電優惠。
6. 兩間電力公司的經營權將於2018屆滿,我們強烈促請政府趁此機會積極研究如何節能減排,例如(a)促使兩間電力公司盡快取締化石燃料、(b)大幅提升可再生能源在產能結構中的份額、(c)將兩大電網合併、(d)開放電力市場、(e)推行「網、電分家」和(f)建設「智能電網」(smart grid)等等。
7. 發展「綠色產業」和「綠色就業」以振興經濟是現今世界的主流。我們強烈促請政府盡快訂立推動「綠色產業」的政策和措施,從而刺激可再生能源、節能科技、物料的回收和循環再造、本土復耕、天台綠化、城市農業〔包括垂直農耕〕等發展。
8. 我們強烈促請政府帶頭推動「綠色生活」,例如(a)除非有實際需要(如保護圖書和機器),否則規定所有政府機構、法定機構以及資助機構(包括津貼學校)的辦公地方,空調的溫度不得低於攝氏25度、(b)推動「無紙辦公室」,特別在開會時不再派發紙本文件、洗手間不再設抹手紙張等、(c)上述機構必須嚴格執行垃圾分類、也一律禁止使用公開發售的樽裝清水(包括蒸餾水和礦泉水)、(d)訂立時間表以將上述機構使用的所有車輛,轉為全電動車輛(同時盡快改善全港的充電配套設施)、(e)訂立食物的「運輸排放標籤」制度,讓消費者在購買時得悉貨品的運輸排放量級別(類似現行家用電器的「能源效益標籤」)。
9. 香港政府是本地最大的採購者,要有效地促進「綠色產業」的發展,我們強烈促請政府(及所有法定團體)嚴格執行「綠色採購」政策,即只會購買有最高「綠色認證」的產品;並且在所有工程招標的過程中,將碳排放和環境保育列為重要的考慮因素之一。
10. 交通運輸是香港二氧化碳排放(以及空氣污染)的一大來源。為了推動電動車的使用,我們強烈促請政府盡快改善全港的充電配套設施,並且研究引入「汽車排放水平」的賞罰制度。簡言之,運輸署應該按照車輛的載客和載貨量,以每行走一公里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將車輛分為「極高排放」、「高排放」、「中度排放」、「低排放」和「極低(或零)排放」多個類別,然後按此徵收「獎賞性」和「懲罰性」的首次登記稅和牌照費。這些收費差異最初可屬溫和,但必須逐年擴大,以達到預期的效果。
11. 我們強烈促請政府大力推動「綠色金融」的發展,包括發行「綠色債券」以讓市民皆可以參與「綠色融資」和「綠色經濟」的發展;並且設定期限(如3至5年內),將香港外匯基金的投資,完全撤離化石燃料產業(divestment from fossil fuel)。
12. 在推動上述政策時,我們某一程度上必須犧牲短期的經濟利益,以換取我們以及子孫後代的長遠利益。因此,的我們強烈促請政府,在推行有關政策的同時,必須採取各種有效的措施(如減免入息稅、提供電費補貼等),以減少中、低收入家庭受到的衝擊。
13. 對抗全球暖化是一個全社會總動員的、長遠的行動,公眾(特別是年輕一代)對情況的全面和深入了解,是政策能否得以順利推行的關鍵。因此,我們強烈促請政府大幅加強氣候變化公眾教育,例如(a)在中、小學的課程中強化有關「全球暖化危機」的內容、(b)透過政府新聞處和香港電台製作各種節目和定期舉辦公眾論壇、(c)在學界舉辦每年一次的「節能去碳創意大獎」比賽等。
14. 在對抗氣候變化的過程中,科技創新是極其重要的環節。我們強烈促請政府將「開發可再生能源」和「節能減排」等的科技研發(而並非開發嶄新的電腦遊戲或甚麼「手機應用程式」等),列為創新及科技局和生產力促進局的優先研發項目。
15. 在組織架構上,政府的跨部門氣候變化應對委員會,必須被賦予更大的統籌、協調、決策、指揮和資源調動的權力。而在立法會,我們強烈建議成立「氣候變化委員會」,以協助和監督政府在這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