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每個國家或地區的代表團整裝待發,準備進駐里約奧運選手村之際,一班努力訓練、準備了四年的俄羅斯田徑運動員卻收到一個絕望的訊息,就是他們將會被禁止參加里約奧運。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早前駁回俄羅斯奧委會及其68名田徑隊成員的上訴,維持國際田徑聯會(IAAF)禁止俄羅斯田徑隊參加里約奧運的決定。獨立調查會認為俄羅斯田徑隊一直有系統地利用違禁藥物來提升其運動員的表現。
拒俄羅斯參賽,恐利大於弊
一般輿論認為 CAS 的決定對 IOC 的討論有一定的影響力,因為 CAS 始終是體壇最高的法院,其公信力受到尊重。但從另一個角度看,禁止俄羅斯田徑隊(除了兩位已經證明清白的田徑運動員可以參加外)參賽是較容易的決定,但要把俄羅斯其他項目的運動員一併拒諸奧運門外,這影響卻深遠和可能被批評為政治化。況且俄羅斯,包括前蘇聯或獨聯體時代,都是奧運會這個大家庭中的重要成員,也是金牌榜經常位於前三位的國家,運動員人數眾多之餘還具備高水平的技術和實力,如果把這些沒有使用違禁藥物的運動員拒諸門外,不單止毀掉他們多年來努力訓練和備戰的成果,對奧運會一些項目的競賽水平也會降低,同時亦剝奪了觀眾可以欣賞到精湛技術(例如俄羅斯體操選手)表現的機會。
還記得1988年漢城奧運,加拿大短跑選手莊遜在奪得男子100米金牌後被證實服用類固醇而褫奪所得的金牌,之後 IOC 便展開更嚴厲的打擊使用違禁藥物的行動。當局無可置疑地應反對任何使用違禁藥物的行為,但在執行懲罰時不應把那些無辜的運動員也判上死刑。
原刊登於《文匯報》,獲作者授權刊登。
(圖片: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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