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出席民主思路舉辦的「香港想像」論壇,解釋她就香港未來提出的「七大願景」,當中包括政府重要施政範疇;然後她以已故披頭四主音歌手約翰連儂創作的 Imagine 一曲中,幾句膾炙人口的歌詞作結:Imagine all the people living life in peace, you may say I’m a dreamer, but I’m not the only one; I hope someday you’ll join us and the world will be as one.
林鄭司長這篇有備而來的主題演講,與她幾個月前表示卸任後不擔任公職,甚至不談論政事的姿態有天淵之別。不過,正如現在不停拿梁振英開玩笑的曾鈺成說,政治人說不參選的話不可信。林鄭的「七大願景」自然被傳媒解讀為她的初步管治藍圖,並藉此顯示她曾在不少地方上盡力,甚至做出成績。
無論林鄭司長最終會否或能否參與下屆特首選舉,我認為這位「今屆政府第二號領導」對香港未來的願景值得仔細分析,包括政府過去4年的表現與各項願景是否相稱,以及其中是否有欠缺或不足之處。
先簡述林鄭七大願景,然後逐一評論:一、堅穩法治,司法獨立;二、維護人權,保障自由;三、公平選舉,推動民主;四、多元經濟,優質就業;五、培育青年,廣納人才;六、平衡發展,優化城市;七、和諧共融,關心互助。
一、 堅穩法治、司法獨立
將這項願景排在首位,相信沒有一個香港人有異議。林鄭司長說她經常與其他官員講,無論他們如何不喜歡司法覆核或法官的裁決,都不能批評法官。
過去四年,她的確沒有就任何一宗司法覆核案件批評法官的裁決。但她的上司、特首梁振英卻不止一次批評有人濫用司法覆核,藉此阻擾政府工程。我也不止一次指出,既然法庭有機制決定是否接納司法覆核申請(最近黃之鋒的參選年齡申請便予否決),政府官員稱司法覆核受濫用便是等於批評法庭把關不力,此舉當然損害法治和司法獨立。
我不記得林鄭司長說過什麼話顯示她是堅決反對批評法庭的行為,我卻記得早前全國港澳研究會指旺角騷亂是法官姑息暴力的後遺症;而整個政府,包括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全部噤聲。
其實,法治不僅涉及司法,還包括政府管治須合乎程序和遵守既定原則。梁特首可以以毋須解釋的政治理由辭退處理民政事務的曾德成局長,但他把按本子辦事、維護公務員政治中立的公務員事務局局長鄧國威辭職,然後越級提升一名公務員當局長的做法,是破壞公務員制度包含的法治原則。在這方面,我不清楚身為鄧國威上司的林鄭司長可曾向梁特首諫言?其實,政改期間,林鄭司長攜同鄧國威派宣傳政府立場的政改傳單,已是有損公務員中立的政治動作。
二、 維護人權,保障自由
林鄭司長說保障人權和自由不等於可違反法治。這句話沒有錯,但並不全面。法治(或有別於內地的港式法治)其中一項重要目的,就是保障人權和自由。維護人權包括確保政府在執法和檢控上不可偏頗。
假如警員與市民在同一事件上(例如佔中)涉嫌違法,相關調查和檢控應該按同一標準和程序處理,而時間上不應有很大的差別。在佔中案件中,政府的執法和檢控是否在保障人權上做到人人平等?我希望林鄭司長在任內要求警方和律政司總結全部佔中案件的成功入罪率,包括撤銷檢控和判無罪的市民的比例佔多少,看看可否從中汲取教訓?
在保障自由方面,林鄭司長的看法與市民的感受有很大落差。政府有需要深切反省,而不是自以為是。例如,在新聞自由上,她提到本港網媒發展蓬勃;但她應該知道,直至今天,政府依然不接受網媒採訪!香港媒體愈來愈自律,避重就輕地報道和評論,雖然這可能與政府無關,但政府近年舉行記者招待會的數目寥寥可數,而官員的即時回應是敷衍居多。記者協會於今年5月向政府列出「十宗罪」,包括梁特首在選舉時承諾的《資訊自由法》立法。林鄭司長可否在下次談及保障自由時詳細回應?
三、 公平選舉,推動民主
林鄭司長說她「熱切」希望下屆政府有足夠條件、環境、氣氛重啟政改。身為有30多年經驗的公職人員,她完全同意特首需要更加大的認受性和人民授權,「必須經過市民能夠一人一票去選行政長官才能體現得到。」
上次政改不獲市民支持的原因不是沒有一人一票選特首,而是提名特首候選人的小圈子選委會沒有認受性和缺乏人民授權。身為政改三人組的領導,林鄭司長是否同意人大8.31決定是個根本錯誤?還有,立法會選舉方法在上次政改時被政府代中央決定原地踏步,連政府一向掛在嘴邊的「循序漸進」也不提,令選舉不能比之前公平,民主不能比之前進步。今天回望,林鄭司長又有什麼新的說法?
餘下四項願景的分析,下文續談。
原刊於《信報》,獲作者授權發表。
(圖片:亞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