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顛覆政權案判刑 戴耀廷判囚10年 黃之鋒判囚56個月

香港民主派涉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11月19日(周二)上午判刑。主要認罪者包括戴耀廷判囚10年,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其他被告獲判刑50個月至90個月不等。

香港民主派涉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高等法院於5月30日裁決45人罪成、2人脫罪,11月19日(周二)上午判刑。被法庭裁定為「首要分子」的戴耀廷判囚10年,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趙家賢判囚7年,鍾錦麟判囚6年1個月。吳政亨不認罪,被法庭裁定為「積極參加者」,判囚7年3個月。

各被告及早認罪,可獲減刑三分之一。區諾軒、趙家賢及鍾錦麟協助控方在審訊中作證、對法律無知,及過往在公職服務有貢獻,再獲扣減刑期。吳政亨雖然審訊時被列為組織者,法庭考慮在《國安法》實施後,自願和故意繼續推動謀劃,對其他人施壓,裁定他是「積極參加者」,考慮他可能受戴耀廷誤導,才誤信謀劃合法而行事,獲扣減刑期。

其他40人被裁定為「積極參加者」。

《國安法》頒布以來規模最大案件

法官在判詞指出,由於案件涉及串謀控罪,《港區國安法》第22條處罰級別不完全適用,但可以參考。該條文指出,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之一,即屬於顛覆國家政權罪。根據被告在案中的角色及參與程度,設有刑期分級,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者可被判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積極參加者可被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參加者可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這宗《港區國安法》頒布以來規模最大的案件,由起訴到判刑橫跨了3年8個月,在香港以至國際引起極大關注。警方2021年1月採取行動拘捕53人,指他們組織策劃或參與2020年度立法會選舉的民主派初選(或稱「35+計劃」),涉嫌干犯《港區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參與初選投票的逾61萬名市民則未有被檢控。其中,47人於2021年3月1日被律政司起訴,包括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以及胡志偉、林卓廷、楊岳橋等多名立法會前議員。

該案於2021年3月1日至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開庭審理,及後轉介至高等法院處理。審訊過程中,有31人陸續認罪,另外16人拒絕認罪。2024年5月30日,法庭對拒絕認罪的16人進行裁決,14人罪成,2人脫罪,包括大律師劉偉聰和前區議員李予信。這是首次《國安法》案件的被告被裁定無罪,律政司隨即表示有意上訴,法官允許二人以原有條件保釋。此前,《國安法》的定罪率為百分百。

曾經參與初選的人士被判以至少50個月,即4年或以上的有期徒刑。(Shutterstock)
曾經參與初選的人士被判以至少50個月,即4年或以上的有期徒刑。(Shutterstock)

45人罪成 刑期50個月起

35+計劃由戴耀廷提出,屬於「真攬炒十步曲」之一,希望在立法會選舉前舉行初選,由香港市民投票選出參加選舉的泛民代表,以便爭取獲得過半數議席(即35或以上席位),繼而兩次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令特首辭職、港人罷工罷課等,引起當局血腥鎮壓,西方國家制裁中共,迫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協調期間,戴耀廷跟部分被告就是否簽署聲明,表明立場有分歧,最終其中三名被告鄒家成、張可森及梁晃維發起「墨落無悔」聲明書,連同他們三人,共30多名被告簽署。

法官5月裁決時,引述全國人大五二二說明及五二八決定指,癱瘓政府管治和立法會運作等非暴力行為,可令國家安全受到破壞。法庭表示,否決預算案的行為違反《基本法》第73和104條的規定。針對47人是否有串謀和協議共識,法官認為在提名期完結前,運用否決權是絕大部分參選人已達成的共識。

除去策劃初選的人士外,曾經參與初選的人士被法庭裁定為「積極參加者」,判以至少50個月,即4年或以上的有期徒刑,最重刑期為93個月,即7年9個月。

參選超級區議會的岑敖暉判囚54個月、王百羽判囚51個月。參選醫療衞生界的余慧明判囚81個月。

參選港島區的袁嘉蔚判囚51個月、梁晃維判囚59個月、鄭達鴻判囚78個月、徐子見判囚50個月、楊雪盈判囚78個月、彭卓棋判囚78個月。

參選新界西的朱凱廸判囚53個月、張可森判囚59個月、黃子悅判囚53個月、伍健偉判囚67個月、尹兆堅判囚56個月、郭家麒判囚50個月、吳敏兒判囚53個月、譚凱邦判囚51個月。

參選九龍西的岑子杰判囚51個月、毛孟靜判囚50個月、何啟明判囚79個月、馮達浚判囚53個月、黃碧雲判囚78個月、劉澤鋒判囚53個月。

參選新界東的何桂藍判囚84個月、劉頴匡判囚53個月、楊岳橋判囚61個月、陳志全判囚78個月、鄒家成判囚93個月、林卓廷判囚81個月、范國威判囚50個月、呂智恆判囚51個月、梁國雄判囚81個月、林景楠判囚62個月、柯耀林判囚79個月。

參選九龍東的黃之鋒判囚56個月、譚文豪判囚50個月、李嘉達判囚51個月、譚得志判囚53個月、胡志偉判囚53個月、施德來判囚79個月。

涂謹申等八人仍未被起訴

同案被捕的民主黨涂謹申、鄺俊宇等八人,至今未被起訴。國安處5月底曾稱,仍扣留他們的旅遊證件,以便留港受查。

本社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