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爾維亞網球選手祖高域是當今球壇「一哥」,已奪得20次大滿貫,平了拿度與費達拿的紀錄,如果能在這次澳洲網球賽奪標,將是歷史上第一個拿到第21場大滿貫的球手。塞爾維亞舉國上下對此都寄予厚望。可惜,祖高域來到澳洲門口,卻在機場被拒入境,因而沒法圓夢。
澳洲政府有理,祖高域無辜?
澳洲政府拒絕祖高域入境的理由是他沒有接種防疫針:但祖高域並非硬闖,他在來澳洲之前已獲賽事主辦單位澳洲職業網球聯合會,以及賽事舉辦地維多利亞地方政府豁免打防疫針,原因是祖高域早前已確診受感染,身體已有抗體。
祖高域因而訴諸法庭,法庭判祖高域得直;但澳洲政府不服,上訴至高一級法庭,這次法庭卻維護澳洲政府在出入境問題上的行政管轄權,認為澳洲政府有權取消祖高域的入境簽證。
從祖高域事件,我們可以清楚看到,司法制度本身就是建制的一個組成部分,它是要負責守護建制,並為建制服務的。如果司法制度真是如某些香港法律界人士所說,完全獨立於建制,目的是制衡政府的行政權,及維護市民的人權,那法庭是有充分的理據去批准祖高域入境參加澳洲網球大賽的。
在一般人看來,祖高域在飛澳前,已取得主辦單位及維多利亞州政府的豁免,手上亦拿着官方的豁免證明,這已是一般人在入境前所能夠自覺去做的極限,祖高域並沒有刻意去違反澳洲政府的入境條例,所以他是無辜的。
拒絕入境,以正視聽
相反,澳洲政府卻是上下不一致。聯邦政府發現維多利亞州政府在處理祖高域的豁免申請時判斷不當,可以責成州政府往後不可這樣做,而不是隨意撤銷祖高域的入境簽證。法庭如果是用來制衡政府的行政權的,就應該維護循正當途徑獲得入境簽證人士的權利。
捷克網球手禾娜高娃就認為澳洲政府有「搬龍門」之嫌,而拿度則形容澳洲政府有如演馬戲;他認為應容許祖高域出賽,這才是法庭應作出的公平判決。
當然,這只是經常要到處巡迴作賽的網球手,單從自己的利益考慮的看法;法庭要考慮的不止是入境申請者的利益,法庭還要維護國家的行政權與澳洲的整體利差。
為了國家安全與有效管治,大部分國家的入境條例,都賦予海關與入境部門的絕對權力,可以毋須任何理由,就可以取消已發出的入境簽證。祖高域並非澳洲公民,澳洲的法庭當然只能站在澳洲政府那邊。更何況澳洲近期疫情惡化,澳洲政府極之希望人民盡快接種疫苗;偏偏祖高域之前曾高調發表了一些否定接種疫苗需要的言論,令澳洲政府不得不拒絕他入境以正視聽。
由此可見,司法獨立並非絕對的,司法不配合行政,政府就無法運作。
原刊於《am 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