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階段的5000元電子消費券將在暑假發放,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周一(13日)下午3時30分舉行記者會,公布第二階段電子消費券詳情。
新增兩家儲值支付工具
陳茂波表示,政府已公布新增兩家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包括BoC Pay及PayMe from HSBC,連同原來的4家,包括支付寶香港、八達通、Tap & 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令可選擇的營辦商總數增至6家,相信他們將有新一輪的宣傳攻勢及優惠吸引客戶。他表示,自去年推行電子消費券,幾個營運商增加了665萬戶個人戶口登記,電子商戶也增加了13萬戶。
第二期消費券將8月7日起分階段發放總額5000元。陳茂波表示,市民毋須重新登記,若不想「轉會」便不必「轉會」,新合資格人士可上網登記及更改資料。至於不懂得上網的人士,當局也設立了服務中心。
合資格領取消費券有以下條件:6月30日前年滿18歲、包括香港永久性居民或新來港人士;新增的人士不符合上述兩個條件,但有條件成為香港永久居民的香港居民。過去立法會及社會上有意見認為受惠範圍應適度拓寬,今次亦將給予消費券,包括不同計劃來港的專才、企業家,以及來港升學人士。
每名合資格人士及新來港人士均可共獲1萬元消費券,唯第一階段的5000元消費券已在4月發放。當局相信約有630萬名市民受惠。
合資格居港時間收緊
不過,對於已移民的港人,陳茂波指會收緊合資格居港時間,即2021年6月18日至2022年6月12日,有沒有特別原因長期不在香港,即並非海外求學、公司派駐外地等合理原因,將全部視為不符合資格。
他亦提到,政府會檢視市民是否曾於65歲以前已提早領取強積金,並會檢視是否有可能令當局相信無意返回香港等,都不符合資格領取消費券。
值得注意的是,使用八達通領取消費券的市民,第二期5000元將分3期發放,即8月7日領取第一期2000元,第二期2000元將於10月1日發放,第三期的1000元,則將於派發第一期消費券計起的4至8個月內,合資格使費達到4000元,合資格當天計起下個月16號,會取得第三期1000元。即最早於11月30日前合資格達4000,最早12月16日便可領取最後1000元。
至於其他支付工具,亦會分兩期派發,8月7日派發2000元,10月1日派發3000元,到期日同樣是明年2月28日。
新登記者一次過領萬元
至於新登記的市民,可以一次過領取10000元,其中選擇用八達通者,需分4期領取,首3期都是3000元,分別是8月7日、10月1日、12月1日,在特定時間內合資格消費夠9000元,下個月16日便可領取最後1000元。換言之,只要在1月31日或之前,合資格消費達9000元,2月16日便可領取最後1000元。
至於用其他支付工具的新登記用戶,將分三期派發,第一期於8月7日派發3000元,第二期於10月1日派發3000元,第三期於12月1日派發4000元,全部都會於4月30到期屆滿。
市民無論重新登記或更改登記紀錄,都要透過電子消費券計劃網站進入電子登記平台,輸入身份證號碼及簽發日期,系統會做到簡單認證,並列出保安問題做身份認證。 如果選擇轉會,須填寫聯絡電話號碼、上次支付工具、帳戶相關號碼等,提供完後確認可以提交完成程序。市民無論是新登記或「轉會」,成功登記後都不可再更改,未來有一個月時間登記,方便市民想清楚才作出選擇。
!docty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