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李家超的第3份《施政報告》,滿紙皆改革,處處謀發展;唯一提出「解決」的問題,就是劏房。改革是必須的,發展能看到光明,改革與發展的快慢和幅度不會有很大爭議;但要解決的問題,牽涉相關利益方多,眾口難調,爭議大且多是意料中事。始料不及的是,負責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的正副組長,居然在何時開始執法問題上的公開說法,竟然有「最快2026年底」與「最遲2029年」的差異。
這些小問題,澄清一下就過去了,但究竟解決劏房問題是房屋政策問題,還是扶貧政策問題,則相信劏房民與籠民人人入住簡樸房後,還會繼續存在爭議。
特區「改革年」 新政皆要有改革元素
解決劏房問題的思路與政策,跟特區政府的一貫做法沒有兩樣:先做調查決定能夠做什麼,指派執行部門並為職責範圍畫好不多不少的界限,修改法律,適應轉變,並在法律生效前後預留執法寬限期的彈性。這套政策制定與執行的「金科玉律」是否要改革,暫且不說,從《施政報告》「亮點」的關鍵詞看,該想到的問題都考慮到,解決劏房問題按部就班,應該可以水到渠成。
至於推出政策後可能產生的問題,諸如租金不降反升怎麼辦?把一些人逼出劏房趕到天橋底露宿,怎麼辦?特首李家超都一一解答了,意思是政府都有預案、都會有能力解決。
今年是特區政府的「改革年」,提出任何新政都要有改革元素,相信為合資格的劏房改名,名曰「簡樸房」,是一個很偉大的改革舉措;而且還為簡樸房訂一個很清晰的定義,必須有窗戶、有獨立廁所、面積不小於8平米。一個既能夠反映簡樸要求,又叫得響的名字,應該可以成為競選「今年十大改革詞彙」的參賽作品。
8平米(約86平方呎)是一個「神奇」的數字。這是一個什麼標準?國家住房建設部公布去年城鎮人均住房建築面積超過40平方米(約430平方呎)。2021年香港特區政府公布本港人均居住面積中位數達到16平米(約172平方呎)。香港地小人多,不能跟擁有廣袤大地的內地比。2016年住房部公布貧困戶重點對象危房改造標準,1人戶建築面積不低於20平方米,2人戶不低於30平方米,3人戶不低於40平方米。內地建築成本低,香港百物騰貴,不能跟內地相提並論。香港特區實行一國兩制,不能生搬硬套內地標準,而且我們有理由相信,特區訂定的標準是有根據的,因為訂得太高很難做得到,而且還會因為成本上漲而抬高租金,令很多人住不起。如何訂出8平方米,只是沒有解釋清楚而已。
能夠住上大於8平方米(不是人均)的簡樸房,相信對於很多劏房民來說,已經是值得高興的事情,起碼過去小孩在床上放一張小櫈做作業,可以變成將小櫈放在地上。但望穿秋水的好事,什麼時候夢想成真呢?按照程序,要登記、認證、審核,才能夠成為簡樸房;然後再等寬限期結束,才能夠對未能達標的「假簡樸房」執法處罰。
「金科玉律」的程序
這個過程的每一個步驟都定得很具體,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組長黃偉綸表示,有關立法框架將於今年12月向立法會交代,及展開兩個月諮詢期,預計明年完成立法;劏房登記期為12至18個月,之後寬限期為1至2年;開始執法日期要到2028或2029年。這又是一個「金科玉律」的程序。
今年是特區政府的「改革年」,提出任何新政都要有改革元素。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副組長兼房屋局長何永賢表示,若社會認為劏房登記期一年已足夠,預料最快可在2026年底向未登記的業主執法。她說若社會認為登記可以縮短到一年,是可以提前執法,只要社會認為可以,特區政府官員是可以縮短登記期的。意思是,特區政府是可以順從民意的。
對比特首李家超所說的:「我相信不斷求進,自我革新;我相信識變、求變,守正創新,靈活應對挑戰和機遇。」撇開組長與副組長,誰識變、誰「不識變」,是否高下立見,都不去說他;人們必須看到,黃偉綸是管財政的,何永賢是管房屋的,他們都是從用多少錢解決房屋政策的某一個部分出發,他們的職責範圍只局限於解決房屋問題;至於扶貧問題,就留給上級特首去處理。
貧窮身份不會因劏房改名而變
李家超在一個電視節目表示,劏房戶作為精準扶貧目標,協助劏房戶的另一目標,是協助住在劏房的青年,協助他們將來發展;即使有「簡樸房」,都不會減低協助劏房戶的力度。他沒有詳細解釋幫助劏房民住上簡樸房,如何能夠達到精準扶貧的目標。他將注意力放到年輕人身上,協助他們將來發展,他們就可以脫離簡樸房,住上公屋、居屋甚至私樓。是否如此,見仁見智。
可以肯定的是,不知猴年馬月簡樸房居民改善了居住條件,假設到時租金仍然在他們負擔範圍,但他們還是扶貧對象,這個身份不會因為將劏房改名簡樸房而改變。
不少評論認為,香港人均GDP(本地生產總值)4.9萬美元(約38萬港元),卻有21.5萬人居住在條件不能用惡劣來形容的劏房,是香港的恥辱。那麼,改名簡樸房,香港的恥辱就可以降一個量級,叫羞辱、可恥?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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