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9日,我出席一個有年輕人和一名行政會議成員在場的座談會。當時佔領行動成強弩之末,旺角區已被警方清場,令無數年輕人積極投入的一場和平、非暴力的抗爭面臨一無所得的敗局。我在會上指出,過去這麼多年,我從沒有看過香港有這麼多年輕人對時局感到這麼多不滿,對政府這麼多不信任。假如這個嚴重的對立情況不改變,我不排除香港在未來兩年可能會發生暴動。這番言論被傳媒報道後,很多人批評我危言聳聽,不懷好意,挑撥矛盾等等。
2016年2月9日,特首梁振英把在旺角區由8日晚上10時開始至翌日7時結束的騷亂定性為「暴亂」。隨後警方展開大規模拘捕行動,已有約40人被控暴動罪,根據《公安條例》第19條,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10年。
一語成讖因特首漠視
我對暴動預警幾乎成真感到難過(說「幾乎」是因為我不認同發生在旺角的騷動達至暴動程度)。我當時其實是希望政府可以看到年輕人對政府,特別是特首梁振英的不滿而作出相應的對策,藉此清除埋藏在社會的深層次矛盾。可惜政府一如既往,把不滿聲音定性為少數沒有主見的人,自動或被政黨擺布去撩事鬥非,挑釁中央和特區政府。
事實勝於雄辯。讓我根據港大民意研究計劃做的的調查在下面分析。在2014年10月28日(即我發表上述言論前)的特首民望調查上,在青年(18至29歲)組別中,反對梁振英出任特首的比率為87%,支持的只佔8%。到了2016年1月26日(即最近一次調查),在同一青年組別中,反對梁振英出任特首的比率(86%)跟2014年10月時差不多,而支持率(4%)較上次的更少。
換句話說,不理意識形態和具體議題,近九成年輕人不喜歡、不信任梁振英的情況沒有改善,反而變得更壞。同期間,根據同類調查,市民對政府表現的滿意率持續下跌(由2014年10月的27%跌至2016年1月的24%)。曾經在市民心中地位很高的警隊近年因為要在衝擊政府的抗議示威行動上執法,以及在被示威者懷疑警方沒有秉公處理個別警員的暴力行為的影響下,其民望大幅下跌。港大民意調查顯示市民對警隊的滿意淨值由回歸時的74.8%,下降至2015年11月的28.7%。
投訴無門怨懟生
當我們在電視畫面上看到示威者襲擊警員,內心痛罵他們為暴徒時,我們可否花幾秒鐘時間想一想,為什麼他們喪失了理性?當我們在同一畫面上看到有警員涉嫌毆打記者時,我們可否想一想,之前曾否發生過類似事件?向警方投訴得到什麼結果,還是未有結果?
請不要誤會,我不是為旺角發生的暴力找合理化的藉口。我對絕大多數前線警員的專業操守非常敬佩。我只想指出,現在被控暴動罪的人(八成是18至29歲的年輕人)不可能是一生出來便是暴徒。他們沒有黑社會或犯罪的背景,其中有四成報稱失業,四分一是中、大學生。他們參與騷亂的原因是否像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稱,是由個別本土激進分離組織為主策動這樣簡單?梁特首說絕對不能夠讓類似的事情再次發生。容我提問:除了將涉案的人士拘捕及嚴懲外,政府還會做些什麼,確保類似的事情不會再次發生?這些措施會否損害港人的言論和人身自由?
把一場地區性的騷亂定性為可能危害政權存亡的暴動(例如六七暴動),然後把原因歸納為由個別本土激進分離組織策動,這會否令特區政府更加認為理在我方,今天市民或年輕人(少數?)的極度不滿與今屆政府的管治、政策、人事、思維完全無關?
疾風勁草板蕩忠臣
記得佔領行動期間,有報道指國家主席習近平以「疾風知勁草,板蕩識忠臣」稱讚梁振英。今天香港發生較佔領行動嚴重得多的「暴亂」,而被指策動的是危害國家安全和統一的「本土激進分離組織」。在「疾風」和「板蕩」下,如何「知勁草」和「識忠臣」?
讓我這個擔心香港可能有暴動的人指出,旺角騷亂中有投擲磚頭和小規模縱火的暴行並不是波及全港,歷時多月,導致無數市民死傷的六七暴動的級數。旺角騷亂後的年初二晚,數十萬港人如常在維港兩岸看煙花,秩序井然,沒有人乘機搞亂。跟着兩天,熟食小販恢復在街頭擺賣,在食環署和警員的包容下,食客和途人互相忍讓,無人鬧事。此外,事發當晚有交警於凌晨2時已需要開槍示威,為何當時警務處長或特首不立刻公開廣播,警告市民不要到已發生暴亂的旺角,而要等到7小時後騷亂完全平息才把事件定性為暴亂?
導致旺角騷亂的根源不是有人要維護小販的生計或者是香港的街頭小食生活方式。我認為這些都是藉口,或是號召群眾上街的表面理由。事件的根源來自市民,特別是年輕人對政府施政的種種不滿,以及對警方自佔領行動開始處事涉嫌偏頗不公的怨懟。還有,今屆政府一些政治正確的措施,例如包容水貨客、普教中等令不少年輕人對中央愈來愈感到疏離,以及增加他們維護本土價值和原有生活方式的意識。
你有答案嗎?
在一國兩制下,港人愛港天經地義。維護本土不需要暴力,亦不等於支持分離。主張香港分離中國是極少數人的想法,不會得到絕大多數港人的支持。個別本土激進分離組織可能有分參與旺角騷動(留待將來法庭裁決)。但在政治上,製造敵人,然後把一切過失推在敵人身上是古今中外經常出現的行為。無論如何,當香港發生政府定性為暴動的事件後,當權者,包括宣示對香港有全面管治權的中央有必要全盤審視,層層問責,客觀分析事件的來龍去脈,前因後果,最終尋求徹底解決問題的辦法。當然,斷錯症,用錯藥,後果會是災難。
旺角騷亂後,香港會逐步走上暴動、鎮壓、再暴動,再鎮壓,直至經濟衰敗,社會動盪不安的悲慘結局?還是此事會提供一個契機,讓當權者改弦易轍,體察民情,舒解民怨(特別是年輕人的訴求),成就一個美好結局?譴責暴徒的正義之士,你們有答案嗎?
原刊於《信報》,獲作者授權轉載。
(封面圖片:亞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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