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扶持「雙創」不宜越位

近日,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發改委和財政局共同制定的《上海市創業投資風險救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天使投資損失可獲財政補償,輿論一片嘩然。
在如火如荼的「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中,政府如何不缺位、不越位,是一項新挑戰。近日,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發改委和財政局共同制定的《上海市創業投資風險救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天使投資損失可獲財政補償。輿論一片嘩然,蓋因此事雖屬一地一業之策,卻事關政府與市場關係的大課題,有着全局意義。
 
上海市有關部門表示,出台《辦法》是為了加快上海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建設,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壯大天使投資規模,引導社會資本加大對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投入力度。用心不可謂不良好。然而,問題恰恰在於,天使投資本指富有的個人出資協助具有專門技術或獨特概念的原創項目或小型初創企業,實施前期投資。近年來,在國內這一概念雖有泛化趨勢,但是,在各類投融資活動中,天使投資仍極具市場化特性,靠財政補貼來引導不​​啻方枘圓鑿。
 

天使投資擾亂市場

 
不難想像,此舉必然攪亂正常投資秩序。一個項目是否適合投資,取決於投資者對項目前景的理性預期。風險與收益對等,是投資基本規則。倘若失敗者反獲補貼,必定扭曲激勵機制。補貼看似可降低部分天使投資失敗者的成本,實則並不能激發企業創新活力,反而有引發「道德風險」之虞。在現有政商環境下,還極可能出現借補償之名行貪腐之實的行徑。上海有關官員一再強調,對獲取補貼的項目審核非常嚴格,但是,僅靠政府部門有限的人力、信息和專業知識,誰能保證審核結果公正而準確?此外,只有在上海市發改委備案的約110家投資公司才有資格申請補償,又如何面對市場上眾多投資機構之中確保公平?補貼發放的程序和結果如何有效監督?這一政策的成本與收益可曾經過嚴格核算?等等。如果這些問題尚找不到答案,這項政策最可能的結局就是白交學費。
 

政府不應胡亂干預市場

 
率爾以財政補貼天使投資,說明在相關官員心中,政府與市場的界限仍不清晰。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要求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正是為了約束政府的越位衝動。市場可能失靈,監管必不可少,但政府失靈也不宜忽視,政府之手不應肆意揮舞。
 
補貼天使投資其實曲解了「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本意,也誤解了創新機制。創新是市場主體與技術的融合,大大小小、前仆後繼的主體只有在不斷試錯之後,才可能逐步摸索到滿足市場需求的技術突破。創新本身意味着不確定性和風險。上海市科委官員又焉能洞察未來技術演進方向、準確判斷市場需求?
 
當然,這不是說政府在企業創新中無可作為,相反,政府使命重大。政府有責任制定公平的市場准入和競爭的規則,並不折不扣地執行;政府有責任提供嚴格的產權保護、公正司法,以此營造良好的創業、科研、融資、經營環境。即使要補貼創新企業,政府也應側重對具有正外部性、私人資本無意或無力涉足的科技研發給予補貼和投入。創新需要扶持,但前提是尊重市場基本法則。創新需要什麼,政府就創造條件提供什麼,方為扶持的正道。
 

《辦法》尚有挽回的餘地

 
多年來,以扶持之名濫用補貼的治理思路,似已成為一種「集體無意識」。此次遭受輿論反彈,上海方面似感意外和委屈,因為江蘇、廣東等地早已出台了類似政策。場地提供、戶籍政策、貸款貼息等措施,統統向「雙創」項目傾斜,或明或暗,爭先恐後。倘若此風不能有效遏制,「雙創」良好勢頭很可能因政府越位而走樣。上海經濟發達,並以建設服務型政府聞名,尚且難以擺脫「政府萬能」的影子,更遑論其他地區。好在亡羊補牢,未為晚也。《辦法》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相關工作還未全面鋪開,此時上海市有關部門倘若能夠認真反思,尚有挽回餘地。如果一意實施,恐怕造成「政策爛尾」,屆時將更為被動,難以收拾。
 
此番圍繞《辦法》展開的質疑,堪稱一聲及時的警示。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增大,去產能、去庫存、去槓桿、降成本、補短板任務艱鉅。在有些官員那裏,保增長與促改革構成一種權衡關係,或者將種種變相的經濟刺激政策假改革之名以行。從「雙創」中各地的扶持政策中,這種傾向已能窺見一斑,必須嚴密關注,加以防範。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市明確,這種補貼資金列入財政預算。眾所周知,財政預算本應經過政府編制、立法機關審批等一系列嚴格的程序,規範預算是建設法治國家的重中之重。公眾難以知曉上海此舉是否經過了法定程序。此外,受經濟形勢影響,各地財政收入增速放緩,而財政支出則剛性增長,養老、醫療、教育等公共產品的提供壓力空前。因此,每一分每一厘財政資金都應用到刀刃上。補貼天使投資,不是雪中送炭,而是錦上添花,顯然有違國情民意。
 
多年來,許多政策用心良苦,卻缺乏實效,甚至帶來諸多負面效果,類似教訓並不鮮見。上海市此次補貼風波表明, 在涉及與市場關係時,「有為」更須恰當。
 
本文為2016年2月1日出版的《財新周刊》第5期社評,本社獲授權轉載。
 
(封面圖片:亞新社)

胡舒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