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數據變成可閱讀的內容隨着內容營銷興起,不少品牌主兼任出版商的角色,自家組建內容營銷隊伍進行品牌傳播。然而,不少內容業者仍然以傳統媒體思維製作內容,除了發布渠道的改變外,內容製作往往未能克服文字及圖像的界限,好像把傳統報章內容放到互聯網上就當作是「網上媒體」一樣,其實「換湯不換藥」。 作者:嚴啟明 - 2016-01-30 互聯網新思維把數據變成可閱讀的內容 !doctype> 更多精采文章嚴啟明互聯網生意人、市場營銷專家、大數據營銷顧問、新主意創造者。Write4U.hk 創辦人、CEO 論壇主持人、任教學士及碩士「互聯網營銷」課程,網誌主筆、獎項評審、創業教練等。曾任香港市務學會主席多年,出版市場學書籍四冊,現仍為《信報》及《星島日報》撰寫案例專欄。 閱讀所有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