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登憲報,第6屆行政長官選舉將於5月8日舉行,提名期由4月3日開始,4月16日結束。立法會前主席、香港政策研究會副主席曾鈺成接受本社專訪,就行政長官選舉有沒有進一步延期的可能發表了以下意見:
真人未露相 露相非真人
曾鈺成表示,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年2月18日宣布,原定在3月27日舉行的第六任行政長官選舉,押後至5月8日舉行,行政長官候選人提名的日期,相應押後至4月3日至4月16日。現在距離提名期開始,不夠10日,但似乎仍然未見到「跑馬仔」的跡象。有人會說,起碼已經有兩個人表明會出來參選,還有某個陣營的人天天出來狂轟現任行政長官,好像非把她推下台不可,欲除之而後快,這還不是「跑馬仔」嗎?不錯,如果把這些現象視為行政長官選舉的舉動,亦無不可。不過,將這些現象與過往歷屆行政長官選舉的情景比較,就差得遠了,全不是這回事。
首先,目前公開說自己會參選的人,沒有人認為他們能夠「入閘」。至於說有些人天天大罵現任行政長官,明裏暗裏捧另一個人;不錯,發表這些言論的人,可能有此心,但正如有些評論指出,如果他們吹捧的那個人物,已經知道自己是「真命天子」,還需要那麼多嘍囉來為他敲鑼打鼓嗎?愈多這樣的聲音,愈證明未能作實。到現時為止,仍然可以說「真人未露相,露相非真人」。
社交距離有限制 選舉活動難進行
近日又有人問,行政長官的選舉日期有沒有需要再押後呢?我們可以考慮兩個問題:第一,行政長官選舉,是否可以按原定已押後的日期即5月8日進行,抑或有需要再押後?第二,有沒有可能再押後?首先要討論一下有沒有需要。要回答這個問題,便要看當日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將行政長官選舉日期押後到5月8日時,提出了什麼理據。如果她當日提出的理據,今天依然存在,便有很強的理由需要繼續押後。
當日行政長官的說法是「因為疫情」;押後的原因就是疫情。她說在疫情之下,特區政府要採取一些限制社交距離的措施,這是大家都知道的。行政長官當時說,在這樣的限制之下,競選行政長官的人,無論是要找1400多位選委會成員,爭取他們的支持、向他們解釋政網,抑或要與傳媒以至社會大眾進行互動,都要受到社交距離限制的影響。例如在社交距離限制下,上街派發宣傳單張便不可能;甚至召開一個比較大型的記者會,可能也有許多限制。於是,行政長官說,在這樣的情況下,行政長官選舉不可能正常地進行,不可能保證選舉的公平、公正、公開。
接着,港澳辦很快便出了一個聲明,支持押後的做法,並多強調一個「安全」的因素,即是說,押後選舉是為了保證選舉的公平、公正、公開和安全。
當日有必要押後 今天理由更充分
因此,我們一定要問,如果我們讓行政長官選舉如期在5月8日進行,到底選舉的公平、公正、公開和安全有沒有保證呢?在宣布將選舉押後到5月8日的2月18日當天,香港有3000多宗確診個案。2月中下旬這段時間,香港每日新增的確診個案,仍然維持在4位數字,當時林太表示,疫情是幾何級數增加,且仍未見頂。在這樣的情況下,政府便要採取限制社交距離措施。
到了今天,每日新增個案仍然過萬,5位數字。無論專家抑或行政長官,都說相信已經見頂;但專家也提醒,到底會不會很快便下降呢?會不會很快便去到第5波的尾聲呢?仍未可知。還要過多久才能把疫情壓下去,沒有人能夠肯定。專家提醒我們「不能掉以輕心」,林鄭每日在記者會也是這樣說,沒有說疫情很快便可以壓下去。
還有幾件事值得注意。第一,按照林太最新公布的放寬社交距離措施的時間表和路線圖,要到4月21日,才開始用3個月時間,分3個階段,逐步放寬社交距離限制。無論如何,5月8日這個定了下來的行政長官選舉日,依然在放寬社交距離的第一個階段。這會不會影響選舉的安全、公平、公開、公正呢?這是要評估的。
第二,林太在2月18日宣布選舉押後到5月8日時,她說得很清楚,就是要用由當時起計的兩、三個月時間,將疫情壓下來,其中包括進行全民檢測。她當時說得很肯定,全民檢測要在3月份之內進行。於是,大家便猜測,可能在3月16日或17日開始做全民檢測;然後政府又很清楚地說,不是做3星期,而是9日內做3次。
當時政府的想法是,全民強檢可以像內地一些城市那樣,即時將疫情壓下去:全民強檢可以帶來清零。如果真的在3月下旬,在9天內完成3次全民強檢,那麼,3月底便可以清零,接着行政長官選舉便可以安全地、公開地進行,4月初提名,5月8日投票,十分完美。
疫情何時到尾聲 全民檢測做不做
誰知現在並不是那樣一回事。疫情的發展不像2月時的估計那樣,只要3月份中央的支援一到,包括支援全民強檢所需的人力物力,就可以在3月底4月初控制疫情;現實似乎並不是這樣。現在,從專家到行政長官都不再這樣說了。內地和本地專家都說,當疫情爆得厲害,幾十萬人、甚至幾百萬人受感染時,全民檢測找到的大量陽性個案根本處理不了;在這種情況下,全民檢測並不能把疫情立即壓下去。專家說,要等到第5波疫情接近尾聲,陽性個案的數字可控的時候,才適宜進行全民強檢。
第5波什麼時候才接近尾聲?現在沒有人能斷言。如果是4月底、5月初,那就剛好碰上行政長官選舉的競選期;如果在這期間進行「史無前例」的全民強檢,行政長官選舉的競選活動又怎樣進行呢?事實上,除非奇跡出現,疫情在短時間內能夠壓下去,否則政府怎樣解釋,2月時有充分理由押後選舉,到現在又有充分理由如期進行選舉呢?
當然,由中央到特區政府,或者會改變了對問題的看法:2月時覺得,為要全民齊心抗疫,先不要搞行政長官選舉;現在卻認為行政長官選舉有迫切性,要一面抗疫,一面搞選舉。
習近平:穩控疫情壓倒一切
不過,大家不要忘記習近平主席的重要指示:特區政府要「將穩控疫情作為當前壓倒一切的任務」。這要求現在應該依然有效,抗疫依然是「壓倒一切」,依然不能放鬆。因此,疫情發展到今天的情況,很難完全排除進一步押後選舉的可能性。
接收現屆政府班子 毋須急於物色官員
上面說的是「需要」的問題,現在再看看進一步押後是否「可能」的問能。
行政長官2月18日宣布押後時說過,重新指定選舉日期,要考慮以下因素:一是疫情是否嚴峻;二是要有足夠時間,讓通過這個選舉產生的候任行政長官,去籌組新一屆政府的班子。其實即使在正常情況下, 候任行政長官在3月底產生,籌組新班子的時間也相當緊迫;林鄭說,押後至 5月8日選舉,組班還來得及。但如果再押後,那怕只是兩、三個星期,餘下的時間很可能不足夠。
但有一個可行的辦法,就是新當選的候任行政長官先不去改組政府的管治班子,全部接收現屆政府的主要官員,讓他們過渡成為第6屆特區政府的主要官員。這有什麼好處呢?第一,候任行政長官毋須急於物色主要官員人選;中央和特區也毋須對獲新提名成為主要官員的人選進行審查。國務院對原有班子重新任命一次,他們便可在今年7月1日重新宣誓,在新一屆政府就職。
第二,行政長官是可以在任期內更換主要官員。林鄭月娥曾經講過,她是在任期內更換主要官員最多的行政長官。她做了,中央亦同意。假設林鄭不連任,新任行政長官如果有「心水」的主要官員人選,沒有問題,可以等新一屆政府上場,安定下來,才着手換人。只要向中央提議,而中央又接受,就可以讓新人上場,接替舊人。
何妨讓林鄭連任 適合時再換特首
但前提是押後的日子不能遲於今年7月1日。今年7月1日是香港回歸25周年紀念日,很多人都期望國家領導人會來港,主持回歸25周年的慶典以及第6屆特區政府就職典禮,如果因為選舉押後而到時第6屆行政長官仍未產生,當然會令7月1日的典禮失色,相信中央不會願意見到這樣的情況。
不過,萬一7月1日前,都未有合適的環境進行選舉,而中央已屬意另一個人出任新一屆行政長官,也不是沒有辦法。當年董建華先生以個人健康為由,在任期中辭任,由曾蔭權接任。假設中央屬意另一個人做新一任行政長官,但因為疫情,來不及完成所有程序,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在5月8日到7月1日前進行選舉,讓林鄭當選連任,連任之後半年、一年或兩年,由她提出辭職,隨後補選行政長官,就像當年董建華辭職,曾蔭權補選接任,這並非沒有可能。在法理上、政治上都沒有可以抨擊的地方。中央會不會作這樣的考慮,無法猜測;但這安排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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