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日報》助學金造福萬民

60年代沒有免費強迫教育,很多私校(學店)唯利是圖,規定每月3天內繳清學費,否則欠交學費的學生會在課堂上被「唱名」。如果家中有兩個孩子讀書,家長實在吃不消,《華僑日報》助學金就成為他們的救命草。

上世紀50、60年代,香港社會整體貧窮,加上人口急增,政府教育經費又緊絀,很多兒童無法上學,「失學兒童」比比皆是。1957年,香港《華僑日報》開展救童助學運動,資助學童讀書,助學運動持續近40載,受惠學生數以十萬計。

多子家長的救命草

60年代沒有免費強迫教育,很多私校(學店)唯利是圖,規定每月3天內繳清學費,否則欠交學費的學生會在課堂上被「唱名」。那時候的私立中學學費每月大約30元至40元,而家庭平均收入每月200元,如果家中有兩個孩子讀書,家長實在吃不消,《華僑日報》助學金就成為他們的救命草。

我手上有一份60年代的助學金申請檔案,那是賽馬會委託《華僑日報》辦理的助學金申請表,因為要填的資料很多,表格尺碼頗大(闊17吋、高10吋)。助學金由馬會捐出,《華僑日報》代辦審批手續。

賽馬會委託《華僑日報》辦理的助學生表格。
賽馬會委託《華僑日報》辦理的助學生表格。

每位申請人只能在《華僑日報》助學金和賽馬會助學金兩者之中選擇其一,不能同時申請兩個助學金。這份檔案填報年份是1961年,申請人是12歲姓關女童,她就讀油麻地威靈頓英文中學附設小學六年級,每月學費35元。關氏一家6口住大坑東徙置區,每月租金7元。

一家之主的關先生任職藤器工人,每月工資200元,關妻是家庭主婦,沒有收入,4名子女分別15歲、12歲、6歲和4歲,老大在麗澤中學讀中二,學費36元;老二是今次申請人(早一年已獲每月16元助學金);老三讀小一,學費12元。單是3條「化骨龍」的學費已要83元,你叫關先生如何負擔?幸好有《華僑日報》和賽馬會的助學金施以援手。

社會人士  一呼百應

《華僑日報》在1957年發起推行救童助學運動,最初由《華僑日報》創辦人岑維休,以及名流馮秉芬率先捐款作基金,一呼百應,社會人士和讀者熱烈響應。荷李活道的《華僑日報》每年暑假辦理申請助學金時都會出現學生長龍,一直排到文武廟前。後來香港賽馬會也設立助學金,交《華僑日報》代辦。

筆者朋友區明耀60年代開始任職《華僑日報》營業部,早年便是由他登記助學金受助人資料,每月負責派發支票給受助學生,學生必須親到荷李活道報社領取支票。為免助學金被濫用,《華僑日報》會派童軍和義工上門作抽樣家訪。

1961年,《華僑日報》創辦人岑維休去信答謝捐款助學的團體。
1961年,《華僑日報》創辦人岑維休去信答謝捐款助學的團體。

朋友之中,很多都是當年《華僑日報》救童助學金的受惠人,不少後來成為社會知名人士,他們談起昔日到《華僑日報》領支票的情景,仍然歷歷在目,他們都十分感恩。

救童助學運動包括4方面:一、中、小學生助學金;二、大專學費免息貸款;三、資助新界偏遠地區鄉村學校興建助學亭,避免學生上課前後日曬雨淋;四、資助兒童福利機構增添設備。後來雖然有9年免費教育,社會日趨富裕,但救童助學運動仍有需要,因為單親家庭、破碎家庭和新移民家庭,仍需要關懷與援助。

《華僑日報》1992年賣給《南華早報》,《南華早報》便接手管理救童助學運動,直至1995年1月12日《華僑日報》停刊,持續近40年的救童助學運動終於完成歷史任務。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鄭明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