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徵收差餉引入累進制說起

我並不完全反對累進稅制,引入能者多付的概念,的確有利於社會匯聚財富,去支援一些社會上的不幸者。然而,如果因而嚇走了能者,社會上有能力多付的人就會愈來愈少。

剛公布的《財政預算案》,財爺為香港的差餉徵收方法,引入了累進制。今後會以能者多付的原則,按物業的應課差餉估值(約等如物業一年內可收到的租金)的高低,徵收不同的稅率。租金收入高的物業,會以一個較高的稅率來徵收差餉。

累進稅率加幅大

這種累進制的徵收差餉方法,暫時只適用於住宅物業。財爺今次並沒有談及商業物業的差餉徵收方式。不過,一旦能者多付的原則能夠成立,不排除政府會在向商業物業徵收差餉時,亦會使用累進制。

過去,香港的差餉徵收比率,雖會因應不同的財政年度的政府財政處境而有所不同,但基本上都是徵收一個劃一的比率。回歸以來,基本上都是收差餉估值的5%,但我記得,70年代中我剛入行時,差餉徵收的比率曾高達11.5%;以累進制的方式分級徵收,今次還是第一次。

今次的累進制分為3級,分別為5%、8%與12%。應課差餉估值在55萬元(月租45833元)或以下的物業一律收5%。差餉估值超過55萬元的,首55萬元同樣收5%,其後的25萬元(即55萬元至80萬元)收8%,80萬元以上的收12%。

由於大部分住宅物業的差餉估值都在55萬元以下,所以受影響的人不多。但對於那持有豪宅作租金收入的人來說,從5%加到12%,加幅達140%,委實不小。

商用不宜累進制

財爺將來為商業物業制訂累進差餉時,千萬不要照辦煮碗,將這套搬過去。必須指出的是,商業物業的租約,大部分規定由租客負責交差餉,租大面積的商戶,不一定有較高的付租能力,向他們徵收更高比率的差餉,會破壞香港的營商環境。

香港不要讓國際上的大公司覺得,大公司來香港會遭到歧視。現實是很多地方對大公司都有提供優惠,香港如果對大公司徵收更高的差餉,會破壞香港在國際上的吸引力。

此外,我不知道財爺在決定住宅樓宇的差餉的累進跳幅時,是怎樣作考慮的,跳幅明顯比國際上的累進等級要高。第2級的8%比第1級的5%增加了60%,第3級比第2級亦增加了50%。人們擔心,財爺將來把這樣高跳幅的累進制引入到薪俸稅與利得稅,那就會很有殺傷力,足以對香港的稅制造成根本性的破壞。

小心嚇走能者

我並不完全反對累進稅制,引入能者多付的概念,的確有利於社會匯聚財富,去支援一些社會上的不幸者。比爾・蓋茨與巴菲特也贊成讓富人交多一些稅,以紓緩貧富懸殊的矛盾。

然而,香港過去吸引人的地方,並不是福利比其他地方好,而是香港的遊戲規則公平,稅低,政府干預少,沒有特別優待能力不足的人。能者多付就是要能者負重磅,如果因而嚇走了能者,社會上有能力多付的人就會愈來愈少。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施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