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餘下任期不足半年之際,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上周三(12日)提出政策局重組方案,建議政府由目前的3司13局,改組為3司15局。
欲「入閘」者稍安毋躁 可拿更好方案較量
任期即將結束還提出政府架構重組建議,是否合適?有評論解讀,這是林鄭月娥的競選宣言,是為謀求連任的政治動作;也有人認為建議「隨時變廢紙」,「潛在候選人毋須現任特首代寫政綱」!
事實上,公眾對這些重組建議興趣並不太大,媒體平台上討論的也不多,原因很簡單,這些都是政府內部的事,與普羅大眾關係不大,也不涉及政策或大筆公帑開支(增加兩個局之後增聘人手開支會增加,但比起政府的整體開支微不足道),聽聽就算了,不會上心。反應激烈者,也許是一班想着可能會參與角逐特首選戰的「有心人」,不忿林鄭月娥越俎代庖!
但我認為,準備入閘角逐特首選戰的人稍安勿躁,任何在選舉勝出的一方,都可以有自己的治港大計,毋須接收上一任的任何承諾;現任特首提出架構改組,也許是她尋求連任的政綱一部分,而準備挑戰她的人,可以拿出更好的方案跟她比併,以實力較量,何須惡言相向。
3司13局還是3司15局,對實際政策推行有影響嗎?對良政善治有幫助嗎?可以提高政府的管治水平嗎?從過往的經驗看,上述問題的答案都是否定的!
政府架構改組多次 土地房屋問題未解
架構重組往往都是雷聲大、雨點小,走過場之後一切又維持原狀,看不出什麼變化。例如土地、規劃、房屋、基建都是困擾香港多年的深層次問題,政府架構在回歸後調整了好幾次,都涉及這幾個範疇。
回歸之初,特區政府成立了規劃環境地政局,取代港英年代的規劃環境地政科;到2000年1月政府改組,把環境工作撥歸環境食物局,規劃環境地政局則改稱規劃地政局。2002年7月1日政府推行問責制,成立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希望落實董建華先生的房屋大計;到了2007年7月1日,政府又再重整架構,成立發展局,接管了房屋及規劃地政局的規劃和地政部分、環境運輸及工務局的工務部分,以及民政事務局管轄的文物保育工作。
猶如砌積木般把各局及各部門的功能和職責搬來搬去,決策局的名稱改了又改,但有關房屋、土地、規劃等老問題仍看不見什麼曙光。按特首在上周三公布,13局改組成15局,其中一個新增的局,是把運輸及房屋局分拆為兩個政策局──房屋局將全力處理房屋政策,負責運輸的政策局則名為運輸及物流局,負責對內對外運輸事務。
房屋是老問題了,政府架構改組過多少次,但有用嗎?有成效嗎?香港土地供應依然不足,房屋供應跟不上需求,樓價飈升至嚴重脫離市民的購買力,這些都說明了架構改組、改來改去都沒有解決問題。鑑古知今,現在再來一次重組,實在看不出什麼新意,只能疑中留情,不能寄予太大期望。
政治氣候有影響 文化政策不易為
另一個新增的是文化體育及旅遊局。文化、體育和旅遊,私人市場已經發展得很成熟,政府的角色主要在監管、提供政策支援、協助培訓人才等,只需擔當輔助角色,毋須什麼大動作。文化事業最重創作自由,政府未來可以提供多大的自由空間?
香港過去在亞洲的演藝、娛樂、創作、傳媒、廣告等領域都是一哥,近年光輝不再。泰國的廣告業,韓國的演藝、電影等都打出了名堂,甚至帶動國際潮流,香港已經給比下去,這跟香港的創作自由空間到底有多大關係?
未來的文體旅局長要處理體育和旅遊都不難,政府早已設旅遊和體育「專員」,與業界合作多年。文化涉及的範圍廣,且文化人多是「自由派」,政府和業界到底可以如何「合作無間」?設一個局專責處理是好事,但影響文化政策的因素包括了政治大氣候、內地和特區政府的取態等,不易為。
正如房屋政策一樣,空有一個願景或理想目標,但最後可能都會落空,而且文化議題的「敏感度」不比政治議題低,日後的局長需有相當功力方能應付。
理順架構難度不大 最難在於找誰出任
架構重組,目的是為了令政府功能更有效地發揮,政策推行更協調、更有力;但這些都只是組織設計和官僚體系的理順,難度不大,行政長官要做,一定可以做得成。真正難的,是未來3司15局到底可以找什麼人出任?政治人才何來?管治班子怎建?才是未來特首的最大難題!
隨着「完善選舉制度」落實,特區政府的管治方式也會隨之轉變。由於立法會內已無反對派,日後行政立法關係將會「融洽」得多,互相配合,行政主導將會得到全面貫徹,行政長官的施政阻力勢必大減。但是,行政立法配合,議會應如何落實監督、制衡政府的功能,不至淪為橡皮圖章,是對本屆議員的一次重大考驗。
行政主導趨強勢 議會監督要加強
上月30日新一屆立法會89名候任議員發聲明,表示全力支持警方就涉及立場新聞的執法行動。議員如此「齊心」,以前從未見過;可以預期,未來在「有需要時」議會可以全體一致支持政府,如此施政效率固然大大提升,但議會是否會被視為舉手機器,是本屆議員應該深思的。
議會是反映民意的機構,如果議會失效,民意只能循其他渠道宣洩,民眾也會以走上街頭的方式抗爭,社會穩定就無法維持……當行政主導漸趨強勢,議會的監督制衡就要相應加強,以確保政府不會偏離民意正軌。
隨着行政主導、議會配合,「大有為政府」的條件已經具備。行政長官既有中央支持,又有議會撐腰,過去的積極不干預主義勢必徹底消失。全力推動再工業化、發展科創項目、大建公營房屋、積極融入大灣區,相信政府都會主動介入,提供各種協助。
政府在議會內可能遇到阻力的,應該是改善貧富懸殊、提高工人福利、增加更多社福保障,有工商界背景的議員不會輕言支持政府;但在新形勢下,為了令港人恢復對政府的信心,改善民生福利、增加就業機會,政府必須有所作為。香港雖不會走內地共同富裕之路,但中央也應該不會坐視香港貧富差距長期無法解決,埋下社會不穩的伏線。
中央選拔行政長官 政治標準料放首位
「完善選舉制度」最後一役是特首選舉,由於1500名選委(現有出缺)已在中央掌控之內,特首選舉出不了什麼大亂子。現在滿城都是特首候選人傳言,議論紛紛,但除了人選,也不妨留意中央會屬意什麼背景的人物。
2019年3月3日開始,內地實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其中第3條列明「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幹部,必須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行政長官雖不屬中共幹部系統,但中央落實全面管治,選拔行政長官參照內地規條是順理成章;除了特首,相信整個問責班子都會參照這個標準選拔。
當下的政治標準,就是要敢於跟歐美政治勢力鬥爭,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表現要中央完全信得過,受美國制裁的7名特區官員及前官員,相信都符合資格。按此標準,能符合參加下屆特首選舉條件的人不會太多,有些繪影繪聲的特首參選人傳言,相信只是說說而已。
未來特區政府班子由什麼人組成,才是要關注的問題。政府架構改組與否,其實無關宏旨,毋須過分深究。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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